发文机关司法部
发文日期2016年09月0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6年09月0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驻部纪检组、部机关各司局及在京直属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有关部署要求和部领导指示,结合部直属机关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部直属机关党委决定,以直属机关各支部和党员为重点,开展部直属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解决部直属机关党员学习教育中存在的“灯下黑”问题作为长期重要任务,探索建立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有效途径,使部直属机关党员干部对党的创新理论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切实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部直属机关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制度按规定落实,真正起到规范、教育、提高党员的作用。
二、 整治重点
结合中央部署要求和《关于在司法部直属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将专项整治重点确定如下:
(一)党员学习教育情况。党支部的学习计划、规定学习内容落实情况和学习效果。
(二)严格组织生活情况。 “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支部手册等落实情况及效果。
(三)支部书记履职情况。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
(四)支部工作法总结推广运用情况。探索、总结、推广运用务实管用支部工作法的情况。
(五)专项检查及重点整治情况。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党费收缴等专项检查情况和宽松软基层党组织整治情况。
三、 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直属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在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司局、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抽调专门力量,及时部署安排。
(二)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要建立《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清单》和《机关党支部学习教育工作台账》。问题清单要明确重点问题、涉及支部、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等内容;工作台账要根据“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的落实情况、有关专项检查工作和支部日常运行情况,及时填写,每月汇总,为监督检查、评选表彰、考核问责提供依据。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将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的内容填入支部工作手册中。
(三)集中整顿宽松软党组织。对长期不重视党建工作、换届选举不及时、组织活动不经常不认真、“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不落实、党员教育管理不严的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由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联系,进行重点整治,确保整改到位。
(四)认真开展内部督导。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部直属机关党委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重点督促检查部直属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进度、质量,各支部基本制度落实以及党员干部掌握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应知应会内容等情况。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全面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五)加强支部工作法总结推广运用。坚持把探索、总结、推广运用务实管用支部工作法作为开展“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要重点围绕严格组织生活总结支部工作法。部直属机关党委将根据各司局、各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择优向工委推荐支部工作的先进典型。
(六)组织好年底述职评议考核。要把解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等问题作为年底各支部年终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进行考责、问责,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围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情况报告报送直属机关党委,全面反映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四、 有关要求
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各司局、各单位自查和直属机关党委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直属机关党委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围绕专项整治内容进行督促检查。年底,将按照“三级联述联评联考”的方式,组织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利的党组织,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必要时将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请各司局、各单位于11月底前将本司局、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直属机关党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fbzsjggh@163.com,邮件名称请标注为“单位名称+专项整治材料”。
联系人:张体磊
电 话:65152942
附件:1.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清单(略)
2.机关党支部学习教育工作台账(略)
部直属机关党委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