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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中国公证员协会更名为中国公证协会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12-01   阅读:

发文机关司法部

发文日期2005年10月1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司办函〔2005〕252号

施行日期2005年10月14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公证员协会:

你会10月12日《关于中国公证员协会更名为中国公证协会的报告》收悉。根据2005年8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一章第四条的规定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我部同意你会名称变更为中国公证协会。

请你会自接到本批复之日起30日内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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