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司法部
发文日期2008年06月1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司发通〔2008〕95号
施行日期2008年06月10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特大地震后,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开展了规模空前的抗震救灾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胜利。抗震救灾斗争显示了党和人民的伟大力量,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为了在抗震救灾工作中更好地做好罪犯、劳教人员教育改造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在抗震救灾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教育改造罪犯劳教人员的重要意义
地震发生后,中央领导同志立即对抗震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亲临一线指挥抗震救灾工作,看望慰问灾区群众。全党全军全国人民迅速行动、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人民解放军冲锋在前、不怕牺牲,忠实履行职责。抢险队、医疗队、志愿者从全国各地奔赴一线、争分夺秒抢救被困群众。全国人民心系灾区,纷纷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支援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抗震救灾工作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强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凝聚力。这些都是对罪犯、劳教人员进行教育改造的好教材。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在抗震救灾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教育改造罪犯、劳教人员的重要性,按照《教育改造罪犯纲要》、《劳动教养人员教育矫治纲要》的要求,紧密结合抗震救灾工作实际和罪犯、劳教人员的思想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教育改造工作,促进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
二、 积极向罪犯劳教人员宣传抗震救灾工作
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灾区党委、政府全力以赴解决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的实际行动,大力宣传灾区人民自救自强自立、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奋斗精神,大力宣传全国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向灾区人民送温暖、献爱心的社会主义协作精神,大力宣传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奋不顾身、连续作战、顽强拼搏的奉献精神,大力宣传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的感人事迹,充分展示抗震救灾工作中激发的伟大民族精神,在监狱、劳教所营造宣传、学习、弘扬抗震救灾精神的浓厚氛围。
三、 用抗震救灾的伟大实践教育改造罪犯
要加强对罪犯的公民道德教育,结合抗震救灾的伟大实践,讲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主义协作精神,使罪犯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认识正确处理个人、集体、他人的关系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意义,提高道德认识水平,培养遵守社会主义道德的自觉性。要加强对罪犯的时事政治教育,讲述抗震救灾工作取得的重大阶段性胜利,引导罪犯充分认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消除思想疑虑,增强改造信心。要加强对罪犯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使罪犯科学认识世界,明确人生目的,反思人生教训,端正人生态度,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人生道路上的失败与挫折。要加强对罪犯的法律常识和认罪悔罪教育,使罪犯了解基本法律知识,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自觉守法守规。要加强对罪犯的劳动和职业技术教育,结合抗震救灾的艰苦斗争,教育罪犯认识劳动的重要意义,引导罪犯树立正确的劳动意识,培养积极的劳动观念,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要加强对罪犯的文化教育,充分发挥教育改造在矫治犯罪思想、传授知识等方面的作用。
四、 结合抗震救灾工作做好劳教人员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要加强劳教人员思想道德教育,把爱国主义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向劳教人员讲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政治优势,增强劳教人员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自豪感。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通过抗震救灾英雄模范事迹,阐释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准则,引导劳教人员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提倡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艰苦奋斗的社会主义风尚。要加强法制教育,使劳教人员树立尊重和遵守法律的意识和观念,认识自己所犯罪错给社会带来的危害,进一步树立改过自新的决心,培养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要加强职业技能教育,培养劳教人员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团结协作精神,在掌握基本劳动知识和技巧的同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劳动光荣的观念。要加强文化素质教育,提高劳教人员的文化素养,激发他们的生活热情,重塑健康人格,陶冶美好情操。
五、 加强震后心理教育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要针对抗震救灾期间罪犯、劳教人员思想和心理的新变化,在罪犯中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在劳教人员中开展全员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我,提高心理承受能力,提高心理素质。要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心理矫治的重要作用,把配备心理咨询、精神疾病治疗方面的专家、医务人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使每个监所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医学专家逐步达到一定比例,在此基础上,广泛开展心理咨询,运用心理学、医学等理论和技术,通过专业的治疗活动,对罪犯、劳教人员的心理与行为问题进行矫治。
六、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抗震救灾中罪犯、劳教人员教育改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把这一项工作纳入罪犯、劳教人员年度教育计划,安排课堂教学时间,研究、设计教育专题,确定教育内容,拓宽教育渠道,创新教育方法,提升教育质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编印专题教育资料,开展教学评比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司法厅(局)、监狱局、劳教局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解决教育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育改造工作深入发展。要对口支援灾区监狱、劳教机关,帮助解决教育改造工作人员、经费、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困难,为他们加强教育改造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