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司法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日期1980年11月0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80]司发人字第242号
施行日期1980年11月01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辽宁省司法局、编制委员会:
来电收悉。根据国务院(1980)190号文件批转司法部《关于迅速建立省属市(地区)、县司法行政机构的请示报告》的精神,与县同级的市辖区级政权,也应建立司法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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