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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氢溴酸右美沙芬软胶囊等5个药品使用商品名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12-13   阅读:

发文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1999年08月0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药管注〔1999〕227号

施行日期1999年08月04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辽宁省卫生厅、广东省卫生厅、山东省卫生厅、江苏省卫生厅:

关于申请使用商品名的来文收悉。

经研究,同意是下述药厂生产的下列新药使用商品名。其包装、标签、使用说明书及广告宣传应同时醒目注明其通用名称,其包装设计样稿须经所在省厅审核批准,并要符合药品包装与标签管理的相关规定。

制药三厂

此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注册司

1999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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