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9年12月2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2009〕154号
施行日期2009年12月28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黑政发〔2009〕5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 你省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和林业基地,是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重要省份,有一定的耕地后备资源。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 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稳定数量,提高质量。到201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3.2万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少于3.2万公顷。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158.27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017.6万公顷。
四、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合理调控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到2020年,全省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8.8万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63平方米以内。
五、 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大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要加强营林建设,做好天然林保护,维持良好生态环境,保护现有耕地;小兴安岭生态功能与山地林农区,要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提高生态系统功能,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松嫩平原农牧区,要以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引导工业项目集中布局,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和城镇工矿存量用地挖潜力度,稳定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三江平原农矿区,要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加强东部湿地保护,维持良好生态环境;张广才岭、老爷岭农林区,要加强耕地与基本农田建设,提高建设用地综合效益,促进中小城镇合理发展,严格保护生态用地。
六、 在《规划》的指导下,尽快完成省以下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层层分解落实,不得突破。对预期性指标,要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七、 严格实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事关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实施工作。你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省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省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严格落实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要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国土资源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