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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四)》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1-02   阅读: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22年11月0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2022〕234号

施行日期2022年11月03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等作出重大部署,强调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出台意见,对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维护公平正义最前沿,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强基导向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对持续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法发〔2021〕24号),积极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意义十分重大。

为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为主题,在各地高级人民法院严格把关、认真推荐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选取60个符合实际、各具特色、具有可推广性的典型案例,作为第四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予以印发,集中展示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传承红色司法文化等方面的探索与创新。

第一,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北京朝阳法院亚运村法庭融合社会力量,共同关注老年人权益保障,推动形成尊老敬老护老良好氛围;河北安新法院白洋淀法庭积极顺应淀区生活方式,推动司法资源下沉,就地化解纠纷,用“船上法庭”模式及时回应司法服务新需求;河北献县法院强化党建引领,发挥专业优势,建立健全以人民法庭为重要法治支点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辽宁高院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支持,工程化推进人民法庭建设,不断拓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与广度;吉林梨树法院孤家子法庭创设百姓说事、网格说理、法官说法等一系列创新举措,推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走深走实;黑龙江肇源法院构建“人民法庭+联调”“人民法庭+品牌”“人民法庭+网格”工作模式,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江苏宜兴法院创新“法官+工作站”综合平台,以一体化、均衡化、便捷化服务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浙江高院依托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成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法庭架构在数字空间、呈现在群众身边;安徽高院以特色先进文化--红色文化、法治文化、传统文化、创新文化为引领,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善治善为;江西安义法院石鼻法庭传承发展以“文化引领、多元解纷、全面普法”为主要内容的“古村治理法”,促进基层纠纷源头化解;山东临沂河东法院汤头法庭积极打造“人民法庭、法官驿站、法官联系点”三位一体诉源治理模式;山东淄博中院依托信息技术,深入基层村居和社会治理一线设立388个“E+智慧法庭”平台;广东阳江中院形成大走访、熟乡情、拓资源、优供给司法服务基层治理路径;广西灵川法院立足当地基层治理重点,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护航漓江生态安全;海南海口龙华法院龙泉法庭建构“三个结合”调解机制、打造禁毒教育品牌,铸就特色鲜明的新时代城乡结合法庭;重庆江津法院双福法庭成立商会驻庭调解室,将商会调解作为化解民营经济矛盾纠纷“第一线”,着力推动“商人纠纷商会解”;四川高院坚持强基导向,推动完善农村司法体系,积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进全省21个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单独考核办法,为法庭服务基层治理工作定量赋分;四川乐山市中法院海棠法庭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抓住辖区多发常见类型化纠纷的源头治理,形成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的“融”解纷前端治理路径;贵州大方法院达溪法庭发挥诉源治理“桥头堡”作用,全面融入基层治理;云南红河中院推出“一项考核、两项机制、三项举措”,有机融入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绘就新时代红河“枫”景;新疆呼图壁法院大丰法庭持续深化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见行见效;新疆兵团图木休克垦区法院图木休克法庭以多元化诉调对接机制为抓手,助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第二,积极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密云法院溪翁庄法庭构建以预防、打击、保护、修复为主线的法治保水机制,助力水源保护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河北邯郸永年法院广府法庭以三维联动、三心服务、三重强化为抓手,为乡村治理现代化贡献大“治”慧;内蒙古根河法院金河法庭构建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三早”机制,建立“五老”调解机制,成立冷极诉调服务站,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吉林通化法院二密法庭赓续“马锡五审判方式”历史传承,构筑大山深处“法庭综合版”,传递法治好声音;黑龙江杜尔伯特法院胡吉吐莫法庭创建“四所一庭一中心”,开展诉源治理、蒙语调解、案件清单、巡回审判等工作,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浙江温州文成法院珊溪法庭,融入山区现代化治理新格局,打造新时代“无访法庭”;浙江青田法院腊口法庭以家事纠纷精细化治理为支点,形成“一站式”解纷、“观调式”化解和“服务型”司法基层治理模式;福建泰宁法院金湖法庭创立“背包法庭”工作模式,到景区、林区、库区和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多元调解、普法宣传、社会治理等活动,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山东汶上法院创新“四个对接”机制,将人民法庭作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桥头堡和主阵地,促进县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河南温县法院根据辖区实际,结合审判职能,找准契合点与辖区政府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推动“无讼”村创建,开创乡村治理现代化新篇章;湖北京山法院宋河法庭构建“服务、解纷、宣传靠前”,结合农村地区人情社会特点,探索符合乡镇综合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方法路径;广东韶关乳源法院桂头法庭立足辖区民族特色,探索创新“以小促大”工作法,积极搭建瑶乡诉讼服务平台;四川富顺法院富世法庭打造“家风文化教育基地”“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三治结合”助力辖区乡村社会治理;云南镇雄法院构建源头预防、前端治理体系,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陕西榆林榆阳法院鱼河法庭将自治、德治、法治融合解纷理念贯穿始终,将多元解纷工作触角延伸到群众生产生活最前沿;陕西铜川印台法院陈炉法庭发挥“女子法庭”司法韧性,助力陶瓷古镇乡村振兴;青海大通法院塔尔湾法庭实现立案无障碍、司法服务“不打烊”,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优势,维护民族乡镇社会和谐稳定;宁夏银川金凤法院良田法庭创新乡村治理经验,完善一站式联动服务机制,服务打造良田“塞上乡村乐园”;新疆阿克苏中院充分发挥“法庭+矛调中心”联动解纷作用,完善闭环解纷体系,建立“红黄绿”预警机制,积极培育新疆法院乡村法庭服务基层治理新样板。

第三,积极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型城镇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北京通州法院张家湾法庭作为城乡结合试点法庭,构建“三优化”“三层级”“三助力”“三同步”工作体系服务辖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天津西青法院李七庄法庭作为城区试点法庭,以自身建设为支撑点,以基层治理为切入点,以服务新型业态为核心点,多点并进、多措并举,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河北固安法院柳泉法庭作为乡村试点法庭,依托党委政府、携手地方、联合社会力量、谋求多向共治,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提档加速;辽宁本溪法院田师付法庭主动履职尽责,抓前端、治源头,构建群众广泛参与的非诉解纷服务体系;上海青浦法院青东法庭践行“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工作理念,多措并举保障劳资环境和谐稳定;江苏昆山法院花桥法庭多元协同,跨域联动,绘就基层善治同心圆;浙江宁波海曙法院望春法庭激活村镇共治“一池春水”,服务乡镇转型发展;江西九江柴桑法院沙河法庭立足城乡结合法庭定位,加强“一室两员”建设,凝心聚力,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广东深圳宝安法院石岩法庭立足城区法庭职能定位,探索服务市域治理新路径;重庆沙坪坝法院陈家桥法庭将服务基层治理与川渝茶馆文化深度结合,创立“和顺茶馆”综合治理品牌,服务城乡大征地大拆迁大建设;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法庭搭建“法企之桥”,推动法庭与镇、街道、园区网格深度融合;山西临汾尧都法院河西法庭探索建立一体化联动纠纷解决机制,助推新型城镇化法治改革。

第四,积极传承红色司法文化。红色文化是中华民族宝贵精神财富。安徽天长法院铜城法庭充分利用龙岗抗大八分校国家级党史国史教育基地优势,积极传承红色文化,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安徽濉溪法院双堆法庭深入挖掘红色资源,弘扬“小推车”精神,形成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的“小推车”诉讼服务体系;江西赣州中院传承红色基因,与新时代“寻乌经验”有机结合,创新探索“红色文化+社会治理”新模式;湖南宁乡法院花明楼法庭将红色法治信仰转化为服务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构建起“创新+诉源治理”“科技+司法便民”“法庭+矛调中心”的社会治理体系;湖南通道法院临口法庭探索构建“法庭+红色”基层治理模式,设立“服务旅游红色示范岗”“战役先锋岗”“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巡回审判点”,打造“红色驿站”讲堂,将红色基因注入群众血脉,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法院头屯河法庭弘扬“屯垦戍边、钢铁报国”的红色八钢精神,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打造成聚民力,解民忧、惠民生的红色枫桥阵地。

前述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严格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工作原则,为人民法庭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树立了标杆和典范。各高级人民法院要组织辖区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研究,作为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借鉴和参考,并结合辖区实际予以推广。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大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强基导向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与时俱进、因时而变、因地制宜,努力让人民法庭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作出新贡献,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日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四)


一、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篇

[案例86]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法庭:构建一核双驱三赋能工作机制 保障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案例87]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法院白洋淀法庭:“船上法庭”融入水区基层社会治理最前沿

[案例88]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融入基层治理“三结合” 打造服务基层新路径

[案例89]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系统推进人民法庭建设 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案例90]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孤家子法庭:用好“法官说事”点 做“人民满意”的新时代人民法庭

[案例91]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聚焦“三个服务” 打造“三型法庭”

[案例92]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创新“法官+工作站”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案例9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 健全基层治理体系

[案例94]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聚焦文化引领“一盘棋”赋能基层善治“新境界”

[案例95]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法院石鼻法庭:以传承“古村治理法”为抓手 积极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案例96]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汤头法庭: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引 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

[案例97]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E+智慧法庭”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平台

[案例98]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研发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 深融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案例99]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抓实“三进三访”常态化 提升融入综治主动性

[案例100]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法院:创新“3+3+3”工作机制 构建社会治理“强动能”

[案例101]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龙泉法庭:构建“3-1-4”特色枫桥法庭 大力推进基层治理

[案例102]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双福法庭:聚“室站点”之力 助推商事解纷加速度

[案例10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构建治理新格局

[案例104]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海棠法庭:构建“少家邻”融解纷模式 健全社会基层治理体系

[案例105]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达溪法庭:构建“三个三”工作模式 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

[案例106]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强考核建机制实举措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案例10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大丰法庭:以“万人起诉率”为抓手 推进辖区诉源治理

[案例10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图木休克垦区人民法院图木休克法庭: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打通纠纷化解最后一公里

二、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篇

[案例109]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溪翁庄法庭:“1+4”保水机制 推进生态环境“多元共治”

[案例110]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广府法庭:三维联动三心服务三重强化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案例111]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人民法院金河法庭:发展“枫桥经验” 打造冷极诉调服务网

[案例112]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二密法庭:大山里的巡回法庭 让法治之花开遍乡村

[案例113]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胡吉吐莫法庭:用心用情用力 激活服务乡村振兴“一池春水”

[案例114]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珊溪法庭:融入山区治理新格局 打造新时代“无访法庭”

[案例115]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腊口法庭:一体建设双向互动三点支撑 打造新时代山区法庭

[案例116]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金湖法庭:创新“背包法庭”工作模式 推进乡村治理有力有效

[案例117]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创新“四个对接”机制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案例118]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府院联动齐发力 助推“无讼”见实效

[案例119]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法院宋河法庭:三个靠前 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案例120]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桂头法庭:“以小促大” 打造瑶乡治理新格局

[案例121]四川省富顺县人民法院富世法庭:三聚焦三强化以家为源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案例122]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实现“双下降”助力乡村治理

[案例123]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陈炉法庭:发挥“女子法庭”司法韧性 助力陶瓷古镇乡村振兴

[案例124]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鱼河法庭:创新“2+4+N”多元解纷机制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案例125]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塔尔湾法庭:创建四个“三+”工作模式 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案例126]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良田法庭:创新基层治理经验 助力“良田”建设

[案例12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多维发力联动解纷 凸显基层治理新成效

三、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篇

[案例128]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张家湾法庭:构建“4×3”服务体系 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

[案例129]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李七庄法庭:多点并进多措并举 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

[案例130]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柳泉法庭:创新“1321”工作方法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

[案例131]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河西法庭:创建一体化纠纷解决机制 助推新型城镇化法治改革

[案例132]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田师付法庭:“点线面”结合构建解纷体系 大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案例13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青东法庭:深化四大工作机制 打造和谐劳动用工环境

[案例134]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花桥法庭:多元协同跨域联动 绘就基层善治同心圆

[案例135]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望春法庭:激活村镇共治“一池春水” 绘好基层治理三篇文章

[案例136]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沙河法庭:延伸司法服务 打造新型城镇化建设法治高地

[案例137]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石岩法庭:立足城区法庭职能定位 探索市域治理新路径

[案例138]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陈家桥法庭:共创“和顺茶馆”亮点品牌 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

[案例139]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法庭:赋能优势产业发展 打造社会治理新模式

四、传承红色司法文化篇

[案例140]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铜城法庭:创新“3+”司法服务新模式 答好赋能乡村振兴必答题

[案例141]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双堆法庭:党建引领诉源治理 “小推车”连心促和谐

[案例142]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耕新时代“寻乌经验” 探索“红色文化治理”新模式

[案例143]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临口法庭:打造“红色法庭” 构建“法庭+”基层治理新模式

[案例144]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花明楼法庭: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案例14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头屯河法庭解码“枫桥经验” 打造“红色法庭”

一、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篇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86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法庭

构建一核双驱三赋能工作机制 保障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北京朝阳法院亚运村法庭结合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地域特点和集中审理全区部分涉老年人权益保障类案件的工作实际,以“长青”党建项目为引领,构建“一核双驱三赋能”工作机制,提升司法为民水平,精准助力基层治理,推动凝聚队伍合力,服务保障新时代老龄事业长远发展。

一、聚焦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建设,以制度规范提升执法办案质效,提升涉老审判“专业化”水平

一是完善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对老年诉讼参与人的司法保障与程序供给,探索建立陪同诉讼、家事调查、上门审判等制度,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二是优化适老诉讼服务,对诉服大厅进行适老化改造,将精细化的诉讼服务贯穿审判工作各个环节。三是组建专门审判团队,选任审判和社会经验丰富、综合能力突出的人员成立涉老审判团队,聚焦要点、总结要旨,以典型案例的示范性裁判彰显司法理念、实现价值引领。探索涉老案件集中审理后,涉赡养类纠纷平均审理时间缩短了30天;涉老年人行为能力认定及指定监护人类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16天,让涉诉老年人及家属感受到更高效、更便捷的诉讼体验。

二、坚持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与调处化解双轮驱动,以多元解纷营造护老法治环境

主动融入基层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按照朝阳区委相关要求开展矛调工作。一是引入专门调解组织,对涉养老机构的服务合同、侵权类纠纷进行专门调解,在快速定纷止争的同时,帮助相关行业提高自治能力,规范经营方式,从源头预防纠纷的产生。二是推动建立三级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与辖区党委共同培育和发展涉老纠纷解纷力量,对调解队伍加强法律知识和调解规范培训,构建朝阳区涉老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调处化解三级体系。三是全方位加强普法宣传,将调研成果和典型案例转化为老年人喜闻乐见的视频类普法作品,在各级各类媒体推送、传播;依托法官工作站平台,围绕继承、赡养、理财等贴近老年人生活的热点问题,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帮助老年人提升防诈防骗、证据保护等意识。2022年以来,近三分之一的涉养老机构类合同纠纷通过调解和解方式解决;涉老继承类纠纷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化解的案件同比增加了18%。

三、同步推进三项赋能,与社会力量共建互联助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专家智库赋能理论支撑。与首都高校、老年法律研究机构开展合作共建成立“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老龄法律研究基地”“老年人权益保护研究中心”。“两基地一中心”已逐渐成为深化交流、助力审判、培养人才的重要平台,有效促进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二是多维联动赋能专门保障。发动、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关护老年群体。探索涉老法律援助专项对接,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老年当事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与专门志愿者协会合作共建,吸收有意愿、有能力的优秀退休干部职工参与法庭诉讼引导志愿活动,让积极老龄观落地见效;与辖区卫生服务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为法庭提供医疗应急响应保障,切实保障到庭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三是学思行悟赋能长效发展。注重加强对老龄工作文件的学习,将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思想理念、具体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充分运用好“片区法官”制度,提升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社会认知、体察和群众工作能力;发起成立“长青志愿服务队”,倡导善行善举、奉献社会。强化专业学习,通过组织“资深法官观摩庭”和“优秀法官专题课”等方式,丰富实务学习路径,以更高水平的庭审、文书检验涉老审判工作成效。去年以来,法庭相关工作被央视新闻、人民网、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北京日报等媒体广泛报道;干警完成相关调研成果30余项,并受邀参加服贸会“中国国际养老产业高端论坛”作主题发言。

下一步,朝阳法院将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探索行之有效的涉老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以高质量、更便捷的诉讼服务举措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老年人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作出基层法院应有的担当和贡献。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87号

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法院白洋淀法庭

“船上法庭”融入水区基层社会治理最前沿

白洋淀位于河北雄安新区,水域面积366平方公里,大小淀泊100多个,水村39个,水区人口13万。白洋淀景区为5A景区,每年游客1000万人次。群众出行、游客观光主要靠车船转乘,交通不便。2016年设立白洋淀法庭,配备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各2人、特邀调解员7人,管辖白洋淀水区旅游、环境资源案件,成立以来审结案件1466件、诉前调解468件,有力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

一、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畅通服务水区群众“最后一公里”

法庭打破“坐堂问案”审判方式,主动延伸服务触角、跟进群众需求,购置机动船舶,改造成“船上法庭”,配备移动数字法庭系统,具备5G传输功能,常年穿梭在白洋淀水村、淀泊、码头、航道,使广大水区群众茶余饭后即可在“船上法庭”表达诉求、协调利益、保障权益。今年以来“船上法庭”开庭31次,免去水区群众打官司的舟车劳顿之累,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二、五位一体、协同联动,“法庭+”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推动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与旅游、公安、海事局和乡镇村等调解组织建立了“五位一体、协同联动”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合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在水区3个乡镇,按雄安中院统一部署设立了“法庭+镇调解中心+村调委会”模式的“法官服务站”,应邀列席乡镇党委会议,参加党建、综治联席会议,共商共治多元解纷;在4个景区都设立了“法庭+旅游局投诉室+水上调解室”模式的“巡回审判点”,主持并指导景区化解涉旅游矛盾纠纷。“法官服务站”和“巡回审判点”实行“响应乡镇统筹、依托综治平台、法官定期巡回、民调驻点值守、常态在线接待”的运行模式,并用以案说法、送法下乡、邀请旁听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今年以来诉前化解矛盾纠纷74件、法治宣传25次、普法讲座8次,使群众和游客切身感受到了非诉解纷带来的便利快捷。

三、七点一线、就地化解,打造“不设围墙”的流动专业法庭

注重综合性审判与专业化审判相结合,针对法庭地处白洋淀5A景区、旅游产业特色明显的特点,开展涉旅游纠纷专业审判,综合白洋淀景点星罗棋布、游客人流量大、流动性强,旅游纠纷突发性强、证据易失等因素,在淀区设立了覆盖七个主要景点和一条主要观光线路的“七点一线”巡回审判点,通过张贴二维码、建立微信群、公布专用邮箱等方式,随时在线接听、流转、回复群众求助,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就地裁判,哪里有纠纷法庭就出现在哪里。今年以来,调处涉旅游纠纷51起、在线答疑解惑131件,有效实现矛盾不上交,为营造淀区和谐的旅游环境提供了强力司法保障。

四、集中受理、三审合一,助力白洋淀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涉白洋淀环境资源、旅游的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案件均由白洋淀巡回法庭一并办理。在涉旅游案件中,对于游客投诉或旅游局及景区的纠纷移送,法庭受理后开展诉前化解、审理等工作;在涉环境资源案件中,注重监督指导环境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强化环境司法与环境执法的“法法衔接”,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司法建议。今年以来审结涉白洋淀环境资源案件13件,向执法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5件,全部得到回复和整改,为白洋淀水质从劣Ⅴ类到Ⅲ类的跨越性突破贡献法院力量。

白洋淀法庭的各项工作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信赖称赞,中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多次到法庭调研指导,法庭收到游客、群众多封感谢信和多面锦旗,《人民法院报》《河北日报》等新闻媒体也对法庭先进事迹进行了深入宣传报道。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88号


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


融入基层治理“三结合” 打造服务基层新路径

献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人民法庭工作与基层治理体系的契合点,充分利用人民法庭贴近基层、服务群众前沿阵地的优势,强化党建引领,与基层党委联动,发挥专业优势,“三个结合”谋发展,建立健全以人民法庭为重要法治支点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一、党建队建相结合,思想引领有成果

进一步找准党建工作与人民法庭工作的结合点、契合点,秉持“让党旗在法庭高高飘扬”的理念,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推出“党建+”人民法庭工作模式,以人民法庭为点,以基层法院为面,以点促面,激活党建末梢,让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直抵群众身边。一是推行“党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升法庭支部生机活力。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优化人民法庭党组织,根据地域相邻、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城关、本斋、商林法庭联合党支部和张村淮镇法庭联合党支部,选举年轻骨干力量加强支部委员会建设,强化党员队伍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抓起,大力提升人民法庭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夯实基层组织基础,激发支部凝聚力和生机活力。二是打造“党建+党员志愿服务队”,推动司法资源向基层下沉。发挥党员先锋作用,组建以法庭党支部党员为主体的党员志愿服务队,积极走访辖区乡镇、村街、社区,形成“一乡(镇)一司法档案”。及时梳理诉前及各渠道汇集的民事纠纷,强化辖区内农村土地、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家事邻里等多发常见类型化纠纷的源头治理。广泛对接和吸收基层解纷力量,将村支部书记、乡镇网格员纳入特邀调解队伍,以熟悉乡村情况、了解人员信息的优势,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

二、动态静态相结合,融入基层有举措

一是建立人民法庭庭长列席乡镇党委扩大会制度。紧密联系乡镇党委政府,主动服务乡镇发展大局,研究确定法庭庭长每月固定列席一次乡镇党委扩大会议,将近期辖区民事纠纷特征、综治矛盾纠纷点及发展态势、审判案件中信访苗头和不稳定因素作为固定议题进行汇报,为乡镇依法行政建言献策,助力党委领导适时调整决策部署。一年来,先后向十八个乡镇党委发出司法建议26条,均被采纳;对乡镇相关人员进行点单式培训10次,为基层治理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固定列席会议与“乡镇呼叫,随时报到”“发现问题,主动通报”相结合,主动与乡镇、村构建三方联防联控体系,合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建立法官固定工作站与流动工作站相结合机制。固定工作站发挥联系乡镇优势,及时将收集到的民意民需反馈给乡镇党委,做到哪里有司法需求,流动工作站就延伸到哪里,扩大司法服务覆盖面,搭建基层解纷快车道。今年以来,通过工作站对接的案件化解率在90%以上,成功调解信访案件8起,其中涉二十人以上的群体访3起,乐寿镇东唐庄流动工作站成立一个月就成功调解拆迁纠纷6起。

三、常规特色相结合,源头化解有实效

各法庭秉承审判调解不松懈、源头治理更加强的原则,在综合各法庭案件特点、地域特色的基础上,形成法治诊所、代表委员联络站、家事联合工作站等各具特色的调解品牌。借助一站式多元解纷、政法委“一轴八员”等各类平台,邀请全国优秀调解员邵维重、全省优秀调解员李德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走进法庭,对婚姻家庭、排除妨害、土地承包等人民法庭多发类型的民事纠纷“把脉问诊”,一些遗留多年的“老大难”问题逐一化解。人民法庭案件调撤率达80% 以上,诉前化解率达90%以上,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6.5%,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89号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系统推进人民法庭建设 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近年来,辽宁高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支持,工程化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不断拓展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与广度,开创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一、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支持,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

一是省委高度重视强基工作,出台诉源治理文件。辽宁省委明确提出“凡是可能削弱基层基础的事,坚决不干、坚决反对”的工作要求,强调2022年基层基础建设的重点要向基层人民法院倾斜,并于4月29日印发《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狠抓调解化访强化源头治理的通知》,坚持预防为主、前端化解,进一步从人员、经费、场所、机制等方面充分保障诉前调解有序有力推进,有力推动人民法庭多元解纷机制健全完善。二是全国首例,省人大出台强基工作《决议》。2022年7月,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全省法院强基工作的基础上,听取审议辽宁高院《关于强化基层基础提升审判质效的报告》,全票通过《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在全国尚属首例。《决议》指出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和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强调人民法庭应当依法促进基层社会治理,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要形成强基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依法处理等机制,各级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强对法院的经费保障。《决议》的出台标志着辽宁法院强基工程建设突破性的进入新阶段。

二、系统谋划推进强基工程,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一是理清思路长谋划。系统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新时代人民法庭“五化”建设活动的实施办法》《关于开展新时代全省示范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三个文件,明确人民法庭围绕基础设施标准化、法庭管理规范化、诉讼服务便民化、司法办案智能化、文化建设特色化5个方面整体提升建设水平,从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等7个方面打造新时代示范法庭。二是创新实施短安排。统筹调整全省人民法庭布局,实施分类建设发展策略,合理设立中心法庭与巡回审判点,科学开展专业化、特色化法庭建设,便于人民法庭发挥司法触角作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推进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深入基层解决问题,明确参与基层治理工作方向。截至今年上半年,541个清单问题已解决391个,强化人民法庭人、财、物基础建设。高度重视人民法庭队伍建设,现已选派60名干部任法庭庭长,充实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办案力量235人。促进编制、人员、员额、职数向基层倾斜。2022年争取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83亿元,专门解决人民法庭建设问题,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三、立足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全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是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提升基层初始案件质效。一体化、精细化、闭环式管理实现全省法院审判质效贯通式提升。完成人民法庭审判执行质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人民法庭审判数据单独统计。2022年上半年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诉前调解成功率、生效案件发改率等反映审判质效的重要指标全面向好、审判质效全面提升态势初步形成。二是努力化解纠纷,诉源治理成效明显,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最直接、最广泛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广泛设立诉讼服务站,满足人民群众对“家门口法院”的期待,与1065个单位和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诉前调解成功36.3万件。三是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促进提高基层治理水平。稳妥处理家事、邻里纠纷案件89259件,促进乡村文明建设。开展巡回开庭3238次,组织以案说法、送法下乡活动1471次,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聚焦“急难愁盼”,出台便民利民措施142项,解决问题539个。向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白皮书等851份,精准服务科学决策。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90号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孤家子法庭

用好“法官说事点”做“人民满意”的新时代人民法庭

2022年,孤家子法庭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作为全国唯一受表彰的人民法庭,代表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会见。赢得“人民满意”,得益于孤家子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辖区乡镇、村部所在地、农业合作社等百姓聚集场所创设“法官说事点”,法庭干警、村组干部、乡村贤达、人民调解员作为百姓的“贴心人”入驻,百姓说事、网格说理、法官说法等一系列创新举措组合发力,推动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走深走实。

一、用好百姓说事,以真诚的态度赢得“人民满意”

孤家子法庭充分认识基层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让老百姓多个诉求表达渠道,才能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法官说事点”通过接待听群众“说”、登门入户让群众“说”,群众当面“说”、微信“说”与电话“说”相结合等方式,让群众多个将心里疙瘩说出来的地方,做到让老百姓有地方说,说了有人听。“唠家常”是“法官说事点”的主要形式,一是让老百姓诉求在“说事点”反映出来,给群众一个倾诉问题的出口;二是将社情民意在“说事点”收集上来,给基层干部一个了解群众的入口;三是把干群感情在“说事点”凝聚起来,给干部群众一个彼此交流、增强信任的窗口。“法官说事点”设立4年以来,累计开展进村法律服务208次,接待说事群众1852人次,协助处理各类矛盾纠纷889件。

二、用好网格说理,以积极的行动赢得“人民满意”

孤家子法庭积极将“法官说事点”融入网格化管理,同政法委员、驻村民警、治保主任、乡村贤达、人民调解员组成矛盾排查小分队,强化村民明理自治能力,推动健全辖区社会治理体系。一是排查说理。借助矛盾排查小分队在矛盾排查过程中,对于处于酝酿形成中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说理,及时化解老百姓心理的疙瘩,止矛盾纠纷于未发。二是热心说理。对于网格中已发现苗头的矛盾纠纷,邀请治保主任、乡村贤达、人民调解员开展热心说理,让老百姓在热心暖心中化解纠纷,化矛盾纠纷于萌芽。三是分级说理。通过科学分类,着重预防和调处可能转化成治安乃至刑事犯罪的纠纷。按矛盾激烈程度实行“黄、橙、红”分级处理,“黄码纠纷”可远程指导说理、“橙码纠纷”要赶赴现场说理、“红码纠纷”须前往法庭说理。四是多维说理。针对矛盾原由,矛排说理团队梯次跟进,多维发力。根据群众说出来的问题,找对症结,优先协助解决问题;对于相邻不和、家庭不睦、情绪不稳等产生的问题,干部、贤达、调解员轮番劝说,民警、治保人员、法官调处跟进,多维度说理,共同化解矛盾。网格说理团队成立以来,已对11个行政村5055户17545人逐户逐人进行拉网式排查,通过说理化解纠纷177起,辖区纠纷成讼率大幅下降,诉讼案件明显减少。

三、用好法官说法,以专业的形象赢得“人民满意”

孤家子法庭大力传承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通过法官说法、巡回审判,练好“铁脚板”、用好“电脑版”,扎实开展“法官说事点”释法明理活动。一是定期说法。每周固定一天为法官说法日,结合巡回审判,开展公开庭审、现场答疑、法治宣讲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释法明理,让老百姓知法懂法用法。二是以案说法。通过典型案例、示范判决、公开宣判等形式,集中宣传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老百姓知晓社会主义法治的积极意义。三是回访说法。利用下乡巡回办案的机会,开展对案件当事人、说事老百姓的回访说法活动,帮助老百姓彻底解决困扰的法律难题。四是共享说法。借助共享法庭指挥中心,依托辖区内乡镇村社、行业组织现有硬件设施,在乡镇综治中心、村屯、社区、金融行业共设立12个“线上说法点”,通过“一根网线、一块屏”,让法治理念走进老百姓的心里。法官说法活动开展以来,累计开展共享说法15场次,以案说法50余次,回访说法100余次,定期说法200余次,参与群众2000余人次。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91号


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


聚焦“三个服务” 打造“三型法庭”

近年来,肇源县人民法院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服务”工作原则,着力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自觉将司法职能融入到乡村振兴与基层社会治理当中,以更高效的司法举措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一、聚焦基层社会治理,打造“创新型法庭”

一是构建“人民法庭+联调”工作模式。积极打造“1+2联调联动”工作模式,即调解工作在人民法庭的指导下,联合行政力量、社会力量共同组建乡村调解组织,三种力量各自发挥优势,逐步形成了“法院主导、部门参与、全民共治、诉调衔接”的工作格局。2022年1-6月份,通过“1+2”联调联动模式,有效化解家事纠纷、邻里纠纷213件,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构建“人民法庭+品牌”工作模式。结合人民法庭辖区特点和地域文化,深入开展“一庭一特色”品牌建设,三站人民法庭围绕“勤耕不辍·和而同兴”理念,善用乡村治理体系、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创建“耕·和”涉农调解品牌,2022年1-6月,调解涉农案件88件,打造农村社会治理新名片;茂兴人民法庭围绕“绿色生态·共享状态·发展常态”设计理念,创建“三态良乡”绿色发展品牌,助力水绿融合、生态惠民新局面;新站人民法庭围绕“联动助企·优化营商”理念,创建“一联三帮”保企稳业品牌,2022年1-6月,共审结涉企案件65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重要支持和保障。三是构建“人民法庭+网格”工作模式。针对人民法庭送达工作当中的难点问题,肇源县法院充分发挥党政支持优势与群众力量,通过与肇源县委政法委对接,形成“人民法庭+网格”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覆盖广、信息全、网格员人熟地熟等优势,使肇源辖区内700余名网格员成为法院工作的“千里眼”“顺风耳”。2022年1-6月份,通过“人民法庭+网格”机制,成功送达100余位当事人,有效提升了人民法庭审判效率。

二、聚焦服务乡村振兴,打造“服务型法庭”

一是加强智慧法庭建设。立足信息化便民服务优势,全面加强“智慧法庭”建设,打造“三横四纵”信息网。通过“云间”审判系统,实现新站人民法庭、茂兴人民法庭、三站人民法庭之间,以及法庭与辖区司法所之间的互联互通,构建起“网络+调解”的人民法庭模式。2022年1-6月份,三个人民法庭线上调解案件合计256件,深受辖区群众欢迎。二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肇源县人民法院三个人民法庭管辖13个乡镇6个农林牧渔场,共计101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由于管辖面积大,矛盾纠纷数量大,各法庭大力开展巡回审判,主动走出法庭、走进乡村、走进社区,让群众近距离接近司法。2022年1-6月份,三个人民法庭共开展巡回审判198次,把人民法庭开到人民群众“家门口”,让群众切实体会到司法服务的便捷。三是加强涉农村“三资”案件审理。针对地处乡村,涉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等涉“三资”案件多发的实际,三个人民法庭提供涉农案件“绿色通道”,成立涉农案件专案团队,邀请村委会成员和有影响力的村民参与案件调处工作。2022年1-6月份,依法妥善快速处理涉“三资”案件266件。

三、聚焦人民群众期盼,打造“为民型法庭”

一是深化“四项教育”。三个人民法庭坚持以思想教育为引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在全县5个社区、16个乡镇司法所建立法官服务站,并下派21名法官专门从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一步将司法服务的“毛细血管”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结合“四所一庭”建设,与地方党委形成了齐抓共管诉源治理的工作合力,架起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三是强化普法宣传。积极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12期,邀请乡镇人大代表、政府工作人员、企业代表以及村民代表322人次到人民法庭参观,旁听典型案件庭审,进一步深化审务公开。坚持送法下乡,做好农村法治宣传,主动深入案发地以案释法;积极创办“周五课堂”,内容涵盖政治理论、工作流程、业务知识等内容,目前已开展24期、参加人数488人次,解决人民法庭干警思想困惑、工作盲区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干警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积极举办“法治夜校”,目前已开展15期、参加人数315人次,为农民创业增收、农村集体产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法律知识和智力支撑。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92号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创新“法官+工作站” 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宜兴法院始终坚持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服务”“三个便于”“三个优化”原则,全域7个人民法庭在宜兴市辖区(18个镇、街道)全面推进“法官+工作站”建设,以数字治理探索全域解纷、全程服务、全员赋能的基层治理新模式,走出一条新时代“枫桥式法庭”建设新路子。8月6日,宜兴工作经验被《法治日报》头版头条刊载,宜兴市委专门召开法院工作会议暨“法官+工作站”平台建设推进会,部署推广相关做法。

一、以“智”为介,连通司法为民“终端站”

找准智慧司法与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相结合的切入点、落脚点,把 “法官+工作站”作为矛盾纠纷调处向前端延伸的有效抓手。今年以来,通过工作站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起,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是自主研发“法官+”智慧系统。推出“法官+工作站”综合平台及微信小程序,打造微解纷、微指导、微立案、微庭审、微直播、微课堂、微法规、微法官、微执行等9大板块,集咨询、调解、立案、审理、执行等全过程司法服务于一体,将智慧型、便捷化司法送到群众“家门口”。二是有效破解“法官进网格”现实困境。“法官+”平台消除了司法服务时空制约,纠纷发生后,各类主体既可远程视频连线所在辖区法庭的法官获得调解指导,又可直接申请网上立案,还可利用微庭审组织线上开庭,当事人足不出社区(村)即可全程享受法院微服务。三是致力成为“基层组织”司法智囊。将“法官+”平台纳入四级代表调解工作室、矛调中心等基层社会组织,司法所、工会、妇联等部门可连线辖区法庭法官协助解决突发、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即时为基层解纷提供司法支持。

二、以“新”为谋,服务乡村振兴“主旋律”

将“法官+工作站”嵌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地方支柱产业、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深度融合,于今年9月挂牌成立“江苏高院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先行先试,致力推动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宜兴实践”走深走实。一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支柱产业发展。和桥法庭、官林法庭先后在华东第一石材市场、电线电缆企业联合会等设立“线缆企业信用修复指导工作站”“破产调解联络站”,一体化实现企业信用预警、教育督促、信用修复及涉诉案件多元调解,助企纾困,暖企发展,推动产业振兴。二是强化司法惠农助农、保障现代化农业发展。周铁法庭、徐舍法庭在金兰村、美栖村等设立工作站,畅通涉农纠纷绿色通道,瞄准农业升级、农村进步、农民发展等关键问题,主动为老百姓提供触手可及的司法服务。三是护航美丽乡村建设、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张渚法庭在白塔村、龙山民宿村等设立工作站,定期开展法治宣传,为游客提供法律咨询,以“身边的司法服务”提升游客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以“人”为本,打造法治传播“主阵地”

充分发挥“法官+工作站”司法宣传、教育、指引功能,构建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上下联动、覆盖宜兴城乡的法治文化传播站点,形成法治文化建设功能有机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科技赋能文化传播矩阵”入选“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一是讲好法治故事。工作站发布典型案例、巡回展播打击养老诈骗等短视频、微电影50部,周铁法庭与龙亭村共建村级法治文化长廊,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熏陶。丁蜀法庭进村审理的一起赡养案例被《人民法院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栏目开篇录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更加深入人心。二是用好法治讲堂。与市妇联联合设立“阳羡爱心港”,开设未成年人暑期法治课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官林法庭为分散在全国20个省市的500多名宜兴电缆企业供销经理开设“微课堂”,以真实案例防范提示经营风险。三是搭建培训平台。上线25个云课堂视频,基层调解员、网格员、执法人员在线观摩庭审直播、参加线上培训2000余人次,有效提高基层调解人员、调解组织纠纷调处能力。

“法官+工作站”运行以来,人民法庭纠纷源头治理、化解人案矛盾、释放司法资源效果显著,有力促进审判质效提升。今年以来7个法庭主要质效指标均位于无锡31个人民法庭前列,宜兴法院整体审执质效综合得分位列无锡基层法院第一,蝉联“无锡审判质效优胜法院”。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93号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加强“共享法庭”建设 健全基层治理体系

“共享法庭”是架构在数字空间、呈现在群众身边的人民法庭。2021年,浙江高院总结推广杭州、丽水等地做法,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健全“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把“共享法庭”打造成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层阵地,打造成一站式诉讼服务、多元解纷、基层治理的最小支点,它以数字化平台为依托,以实体化场所为支点,“不增编、不建房” “一根网线一块屏”,送法下乡,种法进乡,将司法服务的载体和触角向镇街、村社最基层延伸,让司法服务更加普惠均等精准可及。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共享法庭”26699个,指导调解145171件次,化解矛盾纠纷113008件,组织普法宣传3.79万场。人民日报、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多次关注报道,经验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等领导批示肯定。

一、促进自治,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

一是保障基层群众依法自治。依托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设立村社“共享法庭”23200个,并在乡镇(街道)设立镇街“共享法庭”1403个,覆盖全省90%以上农村和社区、100%的镇街,通过依法指导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参与基层议事协商,为集体事务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有效提升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能力和法治化水平。二是激活发挥行业自治功能。依托金融、保险、邮政等营业服务网点,或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调解委员会、调解组织、行业协会、仲裁协会、律所等机构、组织,设立特色“共享法庭”2096个,高效化解类型化纠纷,促进行业管理规范化,累计指导调解45496件,化解纠纷39106件。三是推动构建自治协同体系。通过实施“共享法庭”系统工程,形成了政法委牵头、法院主推、司法行政等多部门支持配合、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大格局。

二、提升德治,浓厚崇法尚德社会氛围

一是发挥以法隆德重要功能。利用“共享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通过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失信曝光等,讲法理、明事理、融情理,弘扬美德善行。如丽水法院组织被执行人在居住地“共享法庭”,集中观看当地“诚信奶奶”陈金英践诺守信的感人故事,促使935个执行案件3957.4万元债务主动履行。二是激发以德辅治强大动能。“共享法庭”扎根乡土,在建设和运用中充分挖掘当地传统德治文化,弘扬先进人物事迹,提升德治教化能力。如衢州市柯城区法院白云未来社区“共享法庭”,依托“南孔有礼”文化,打造家事“和姐”平台,由当地妇女组织每周选派1名有威望的“和姐”进驻“共享法庭”,参与家事纠纷调解,建设和睦社区,当地反响良好。

三、强化法治,夯实基层社会法治底座

一是打造基层法治阵地。“共享法庭”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基层阵地,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的法律服务,推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生态。全省“共享法庭”已组织普法宣传3.79万场225.21万余人次、调解培训3.13万场83.76万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12.09万人次。二是培养法治带头人。每个“共享法庭”都配备一名庭务主任,以此着力培养一批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实现从“送法治下乡”到“种法治进乡”转变。三是有效整合法治资源。“共享法庭”作为建设法治社会、法治乡村的最小单元,精准对接基层法治需求,汇集各种解纷资源,打通信访、调解、诉讼“三支队伍、三个环节”,推进矛调中心解纷网络和机制在最基层发挥诉源治理实效。

四、落实智治,提升基层治理整体效能

“共享法庭”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打破传统人民法庭在工作时间和空间上的制约,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构建起覆盖城乡全域的法律服务网络,开辟了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的新路径。全省“共享法庭”已开展网上立案77036件、在线诉讼42296件次、协助执行23115件次。依托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开放的“共享法庭”应用平台,集成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庭审公开网、裁判文书网等系统,与人民调解大数据平台、浙江解纷码等实现业务协同,打破数字壁垒,汇聚各类治理数据资源,实现社会治理体系省、市、县、乡、村、网格六级贯通,成为浙江基层治理“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建设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基层治理法治化提供强有力智能支撑。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94号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聚焦文化引领“一盘棋” 赋能基层善治“新境界”

近年来,安徽高院高度重视“以文化人、以文兴庭、以文促治”,高站位、“一体化”推动法院文化与法庭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探索以安徽法院特色先进文化引领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善治善为新路径,让文化软实力成为全省法院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

一、以红色文化固本,强化“政治建庭”

聚焦金寨革命博物馆、泾县新四军军部旧址、淮北濉溪县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等红色文化资源,坚持从人民司法红色传统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为法庭发展注入“红色动力”。打造“红色文化+党建”“红色文化+审判”“红色文化+队建”等工作机制,明确“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助发展”工作思路;紧紧牵住政治引领这个“牛鼻子”,擦亮政治本色,永葆为民底色,立起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大局的“先锋旗”;充分发挥红色文化的熏陶作用,组织干警实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铸牢信仰之魂、淬炼忠诚之心、夯实守正之基。在红色文化的浸润领航中,安徽法院涌现出了许多“红色法庭”,如位于有“一镇十六将,独秀大别山”美誉的皖西重镇——独山镇的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历史上诞生了中共“环境保护第一法”,2017年法庭旧址被确定为安徽法院首个红色教育基地,至今已接待前来接受红色教育干警5000余人次。

二、以法治文化铸魂,抓牢“主责主业”

聚焦六安皋陶文化、合肥包公文化、阜阳管仲文化等法治文化,坚持将其植根人民法庭审判沃土,凝聚公正司法为民的强大动力。牢固树立人民法庭“以办案论英雄”的鲜明导向。2018 年至今年8月份,全省 364 个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882972 件,占同期全省基层法院结案数的18.02%。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执法办案,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望江县人民法院长岭法庭审理的“私自捕虾溺亡案”,依法驳回原告无理诉求,拒绝“和稀泥”判决,厘清是非、立场鲜明,产生良好社会反响。大力弘扬“法庭英模”精神,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近年来,安徽高院不断挖掘、培树、弘扬人民法庭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涌现出了“百姓心中的好法官”“全国模范法官”明光市潘集村法庭原庭长刘学讲等一大批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

三、以传统文化聚力,推进“多元解纷”

聚焦“六尺巷”“孝”“乡贤”等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传统优秀文化,推动各地法院深挖“徽风皖韵”文化内涵,厚植“无讼”理念,打造出一系列特色调解品牌,构成“枫桥经验”安徽版。“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桐城法院从六尺巷文化汲取智慧,创新推出“六尺巷调解工作法”,成为典型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桐城法院孔城法庭作为“六尺巷调解工作法”的发源地和重要实践基地,推进“六尺巷调解工作室”进入辖区39个村(社区),并逐步实现了桐城市226个村(社区)全覆盖,80%以上的矛盾化解于诉前。濉溪县人民法院百善法庭依托传统习俗,在当地茶馆创设“和谐茶室”调解室这一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品牌,自2015年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2000余起纠纷,赢得“南有六尺巷,北有一碗茶”的美誉。

四、以创新文化赋能,提升“三治”水平

聚焦“中国农村改革第一村”——凤阳县小岗村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 “小岗精神”,激活创新“活水源头”,指导人民法庭大力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画好共治“同心圆”。夯实“自治强基”。天长市人民法院秦栏法庭构建“四长”联调机制,聘请商会会长、河(湖)长、农业合作社社长、林长对口参与调解,将矛盾吸附、化解在当地。强化“法治保障”。为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六安法院在山区、库区法庭全覆盖配备了22台移动背包法庭,通过一个直立不足半米的拉杆箱,实现巡回审判“数字化”,在全国属于首创,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批示肯定,要求全国推广。推动“德治教化”。黟县人民法院古民居法庭打造“作退一步想”徽文化司法辐射工程,促进徽文化精髓融入家规家训、村规民约、行业规约,让谦和礼让文化蔚然成风,不断推动社会风气向善向上向好。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95号

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法院石鼻法庭

传承“古村治理法”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石鼻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挖掘古村叙彝堂“叙理明是非,解纷促家兴”文化底蕴,总结提炼古村“里甲长夜间巡查、集中堂内授业解惑、大事共议通报、名望人士调解矛盾”等治理经验,结合法庭工作实践,提炼出“文化带动、多元解纷、普法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古村治理法”,积极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今年7月,“传承古村治理法”入选“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今年上半年该院群众满意度在全省基层法院中位居全省第5名、全市第1名。

一、活用优秀传统文化,激发司法特色品牌效应

深挖古村治理经验,融合现代法治理念,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一是合力擦亮地方名片。主动融入党委中心大局,与党委达成共识,将擦亮“安义古村”地方名片与司法品牌打造充分融合、相互促进。联合当地党委、古村管委会深入少诉甚至无讼的千年古村调研,深挖古村治理文化底蕴,寻找传统文化与现代司法理念结合点。二是充分发挥品牌牵引作用。今年3月,出台专门的品牌打造实施方案,以“四个一”即提炼一套解纷方法、选树一至两名先进典型、精选一批典型案例、拍摄一部专题宣传片为思路,打造传承“古村治理法”品牌,增强群众内心认同感,拉近群众距离,为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奠定良好基础。三是做好文化建设结合文章。将“古村治理法”融入法院文化建设,着力将石鼻法庭打造成现代“叙彝堂”,在石鼻法庭、安义古村建成了一批文化场所,实现法庭辖区4个社区30个行政村“古村叙彝堂”矛盾纠纷化解点和巡回审判点全覆盖。

二、织密多元解纷网络,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改变“低头办案”的习惯做法,凝聚多方合力,构建多元解纷大格局,推进诉源治理。一是争取党委支持,凝聚解纷合力。院长亲自带队走访辖区所有乡镇,赠送法庭工作白皮书,收集乡镇法治需求,提出针对性司法建议。在党委领导下,与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基层调解委员会、村委会等建立对接机制,实现矛盾纠纷三级筛查。同时,将传承古村治理法与全县基层治理“有事来说”品牌深度融合,共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二是广纳乡贤能人,壮大调解队伍。统筹返聘退休老法官及邀请当地乡贤能人成立特约调解员队伍,建立运行、奖惩机制,通过“返聘退休老法官固定值班+特约调解员视情况参与调解”模式,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三是注重以老带新,总结提炼解纷秘笈。专门组织一批法庭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庭长总结提炼古村治理精髓,并就多发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纠纷整理出专门的解纷“秘笈”,发挥好传帮带作用,结合乡土民情推动少讼、无讼村建设。四是践行司法为民,做实判后答疑及跟踪回访。安排专人开展判后答疑,特别是针对矛盾较大的离婚、赡养、相邻权等纠纷,判决后第一时间与乡镇、村委会对接,并适时开展跟踪回访,有效提升服判息诉率,确保“民转刑”案件零发生。

三、紧扣需求宣传普法,营造浓厚知法守法氛围

聚焦乡镇特点,形式多样地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一是形式多样开展重点人员教育培训。对法律明白人、网格员、村干部等重点人员集中或点对点开展普法教育培训,全天候提供法律咨询,提升重点人员法治实践能力。去年12月,石鼻法庭副庭长李赟恺进村宣讲宪法被央视一套《新闻联播》报道。二是常态化进村入户送法上门。结合“1号大调研”、法律服务者下乡等方式进村入户开展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巡回宣传,法庭干警足迹遍布辖区村(社区),有效提升群众法治素养。三是创新探索线上普法新模式。开设“一分钟”普法专栏,由法官通过视频方式讲解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知法、守法、懂法、用法。开设“古村治理法”叙理解纷专栏,采用“鲜活案例+法官说法+法条链接”做法,强化以案说法实效。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96号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汤头法庭

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牵引 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

今年以来,汤头法庭积极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探索打造“人民法庭、法官驿站、法官联系点”三位一体的诉源治理新路径,新收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3.2%。《人民法院报》以《延伸服务触角回应群众诉求》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

一、分层布局,司法服务全覆盖

一是提升人民法庭综合效能。在汤头法庭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站,规范设置导诉服务区、信访服务区、电子信息服务区、立案服务区、调解服务区六大功能区,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法庭配备一台“诉源治理直通车”,开展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二是合理设置法官驿站。在人民法庭驻地外的乡镇(街道)设立法官驿站,明确法官定期值班、专职调解员驻站值守制度,法官驿站与辖区内综合治理工作形成了融合互补、共建调解的大格局。三是科学布局法官联系点。在人口密集的社区、村居综治中心建立法官联系点,制定法官包点、特邀调解员驻点值守制度。同时,联系点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广泛开展化解社区、村居内矛盾,普法送法,收集诉求建议等工作,得到群众的好评。

二、创新机制,多元解纷提效能

一是建立“四长”联动解纷新机制。着眼于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人数众多、具有示范效应、影响较大、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五类案件,建立人民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乡镇(街道)副镇长(副主任)“四长”联动调解制度,合力化解区域内“大事”,推动实现“大事不出镇”。二是构建“网格员+调解”“乡贤+调解”特邀调解新模式。充分发挥网格员、乡贤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结合村情民情,在社区村居实行特邀调解新模式。由法官担任“法官联系点”所在社区村居“法治主任”,指导、帮助网格员和乡贤开展调解工作,化解社区、村居内婚姻、继承、赡养、土地等家庭邻里“小事”。今年以来,通过法官联系点化解矛盾纠纷近60件,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小事不出村”。三是构建“庭点”衔接新机制。对于“法官联系点”在社区、村居内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通过“法官驿站”移交带班法官,由法官就地开展化解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消化、解决在诉前。对进入法院的案件也可以通过“法官驿站”导回基层,由人民法庭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就地化解。今年以来,汤头法庭辖区太平法官驿站诉前化解区域内“大事”21 件,导回案件46件、化解37件。

三、基层普法,源头治理见实效

一是开设普法“每日课堂”。人民法庭开放活动由原来的“开放日”变为“日开放”,附近群众可持身份证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件情况进行“课堂总结”,即时普及法律知识。今年以来,汤头法庭“每日课堂”共接待听课群众300余人次。二是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以社区、村居“两委”干部、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休干部、致富带头人等为重点培养对象,法官联系点包点法官定期开展法治讲堂、专题讲座,通过提高“法律明白人”法律素养带动影响身边群众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讲座12场次。三是建立“法治服务日”制度。在距离汤头法庭相对较远的辖区葛沟设立审判法庭,将葛沟逢集日定为“法治服务日”,人民法庭在“法治服务日”组织案件开庭审理、开门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等。今年以来,葛沟审判法庭共开庭审理案件59 件,进一步为辖区群众提供了便捷、有效的“家门口”司法服务。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97号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创新“E+智慧法庭” 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平台

近年来,淄博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依托信息技术拓展“枫桥经验”实践路径,深入基层村居和社会治理一线设立“E+智慧法庭”平台,诉前化解纠纷7265起。相关经验受到《人民日报》《半月谈》等媒体广泛报道。

一、用活三种载体彰显法庭前沿优势,低成本实现治理资源全覆盖

“E+智慧法庭”依托信息技术载体,“不增编、不盖房”,将人民法庭治理触角延伸至每一个村居、企业。一是畅通三条直联群众渠道。即联通法庭和村居企业的视频连线系统,聚合责任法官、人民调解员、平台联络员的“法庭E+”微信群,再加上巡回审判设备,有效覆盖乡镇综治中心、重点村居园区、企业行业协会,畅通与村居、企业24小时沟通渠道,开展每周一天常态化走访,实现联村入户制度化。二是用实平台联络员机制。在村居、企业端设置平台联络员,实行法庭法官与平台联络员联动,履行定期走访入户、纠纷预警研判、诉讼业务代办、矛盾联调联解、协助送达调查、开展村居普法六项职能,有效化解法庭查人找物难、调查难和调解难等问题。三是并联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坚持“E+智慧法庭”平台建设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一体推进,在人民法庭、村居和企业站点端口统一安装人民调解平台系统,同步完善矛盾纠纷分级分类委派、诉非对接、司法确认在线办理流程,强化司法联络员联用、联训。目前,388个“E+智慧法庭”覆盖全市32个综治中心、331个重点村居、25个园区企业,成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的主要支撑机制。

二、贯通三个环节优化解纷效果,高效率助力诉非联动全时空

一是强化纠纷苗头化解。以“E+智慧法庭”为中心站点,主动对接融入基层综治中心。对发现的苗头性纠纷,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村居委员会以及调解组织强化协同联动,确保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1年,湖田法庭依托“E+智慧法庭”提前发现一起可能引发800余户村民集体诉讼的涉房产证办证费用纠纷,及时指导协调街道办、居委会形成一揽子处置协议,将纠纷化解在诉前。二是强化纠纷跨时空化解。创新“一案一群聊”异步调解模式,组织纠纷当事人、村居负责人、特邀调解员、代表委员开展线上调解。一方面打破固定时间限制,“隔空+错时”完成在线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另一方面,对群聊固定的无争议事实在立案开庭时直接确认。今年以来, 592起案件“聊着聊着就撤了,拉着拉着就结了”,全市人民法庭案件调撤率达74.05%。三是强化纠纷巡回式化解。针对线上调解不成、群众诉讼不便、对社会治理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人民法庭及时依托移动巡回审判设备到村入户,在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

三、聚焦三个层面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实效激活村居自治要素

一是引导建立基层自治规则。将扶助基层自治规则制定作为“E+智慧法庭”基本职能,通过结对联络、定期走访、专题培训等方式帮助完善乡规民约、社区公约619个。东里法庭依托“E+智慧法庭”指导辖区果品、仓储行业调解委员会制定果品买卖合同、物流合同以及欠条、仓单等规范文本,该类案件从之前的年均300余件减少到不到10件。二是加强基层法治带头人培养。推动77名调解员常驻“E+智慧法庭”平台,引入两代表一委员、村居乡贤借助平台庭审观摩、“法官说法”等功能,培养基层自治中坚力量,先后涌现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热心大妈”XXX等一批“金牌调解员”。三是深化无讼村居建设。发挥“E+智慧法庭”平台数据集成和成讼态势研判功能,定期分析基层村居的纠纷治理实际成效,为市委市政府“全市基层社会治理样板村镇”选树提供参考,助力“有专人负责、3名以上调解员、常态化纠纷调处机制”的“三有”标准成为淄博地区无讼村居标配,有效推动自治、德治与法治的结合。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98号


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



研发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 深融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2020年以来,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人民法院借助全县网格治理优势,主动把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首创研发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推动多元解纷智慧化、诉源治理实质化,逐步走实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轨道。两年来,共诉前化解纠纷9360起,诉前化解成功率稳定保持在45%以上,一审案件收案数逐年下降,万人成讼率持续走低,激活“把非诉纠纷挺在前面”的智慧动能。

一、搭平台,联动基层网格

清丰法院启动人民法庭进网格以来,注重联动机制和信息化科技建设,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联合研发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与最高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平台和清丰县综合治理平台互联互通,具备矛盾排查、纠纷委派、远程调解、数据分析、视频培训等11项功能,同步将全县6大专业调解组织及503名财政全额全供的农村网格员均纳入平台,在每个法庭设立“网格之家”,配置网格员驻点使用的电脑平面端,每个调解员和网格员都在手机端安装移动APP,实现信息共享、及时指导、现场解纷,构建了各人民法庭、综治中心调解组织、乡镇社区专职调解员、网格员紧密配合的社会治理网络大框架,为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化解基层矛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技术保障。

二、推应用,赋能多元解纷

清丰法院推动县委政法委把平台应用作为网格员、调解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按乡镇先后组织近50场专题培训,提升平台应用技能。网格员、调解员依托平台对所属行业及驻点村进行矛盾日排查,发现矛盾纠纷,及时通过平台上报,简单纠纷现场化解,两年共有600起简单纠纷没有进入人民调解平台,更没有形成诉讼,便得到妥善解决;相对复杂的纠纷及可能引发诉讼的矛盾,调解员、网格员通过平台推送至人民法庭,由人民法庭提前介入,联合网格员、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通过网上立案转入诉讼程序,两年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导入人民调解平台成功调解案件达8760件;人民法庭对审理中发现的宅基地、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传统类型的案件适宜进行调解的,通过平台指导网格员、调解员进行委托调解,还可借助平台委派网格员承担送达、联络等辅助性工作,最大限度汇聚司法资源和调解资源合力,实现诉前、诉中联动,法官、网格联调的效果,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既助推发挥了网格员在基层矛盾化解中的作用,又建立了基层矛盾前端预警、多元解纷的良好机制,把矛盾尽可能化解在基层,打造诉源治理的前沿阵地。

三、重考核,建立激励机制

以人民法庭为主导,对辖区调解员、网格员排查化解矛盾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县委政法委对辖区调解员、网格员设定工作任务指标,排查矛盾日报告不少于5条,诉前化解成功率不低于30%,乡镇无讼乡村占比不低于10%,坚持每季度对辖区调解员、网格员绩效量化考核,由人民法庭出具考评结果,报送县委政法委,与其基础工资、办案补助挂钩,人民法院把法庭诉源治理指标纳入法官绩效考核,以“双向考核”推动基层治理走深走实。同时,依托平台系统每半年形成全县矛盾态势分析报告,把基层矛盾态势、多发类型、易发领域全面数据分析,连同无讼村庄创建情况一并向县委政法委进行专题报告,及时、全面提供社会治理决策建议,作为乡镇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截止目前,已成功创建无讼村庄118个,占比23.45%,融入基层治理的成效持续显现,助推了更高水平的县域治理。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99号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抓实“三进三访”常态化 提升融入综治主动性

阳江中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做好职能发挥“切入点、发力点”文章,创新人民法庭践行群众路线方法,部署开展以改进方式为重点、提高适需为关键、制度管理为根本的常态化“三进三访”工作,形成大走访、熟乡情、拓资源、优供给司法服务基层治理路径。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人民法庭实现村居走访全覆盖、综治走访全覆盖、镇街联络全覆盖,广大干警与群众联系更加紧密,融入综治更加主动,服务实效更加凸显。

一、以改进方式为重点,落实走访任务

阳江中院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部署常态化进镇街、进村居、进生产一线,访基层治理单位、访辖区调解组织、访园区负责同志的“三进三访”工作。两级法院班子每年开展调研,同步深入镇村园区,走访“三农”管理部门。近一年,全市人民法庭全员轮动,每周用一到半天专程走访,完成镇街单位、村居委会、产业园区走访973次,产业强村、偏远乡村、案多乡村走访457次,通过大走访发掘民间志愿特色调解组织37个,产业商会行会调解组织21个,乡村调解能手45人,与辖区各镇街联系全面加强,各类解纷资源大幅充实。阳西法院人民法庭与当地“老玛调解室”“老曾调解室”特色品牌对接工作;阳东法院人民法庭听取渔业委员会建议,在休渔期开展涉渔案例宣讲;阳春法院人民法庭利用乡镇圩日等特色节日加强偏远乡村、苏区乡村走访。干警通过走访熟悉乡情民意、产业特点、农村工作,夯实因地制宜“一镇一策”服务基层治理工作基础。

二、以精准适需为关键,提升走访实效

阳江中院部署建立“强化一线指挥、优化案事匹配和大走访、全覆盖、高精准、强示范一体衔接”的“1+1+4”工作体系,加强对人民法庭走访、研判、施策的全过程支持。全市11个人民法庭庭长全部调整配强,提升庭长一线研判施策、快速回应能力。基层法院发挥人民法庭管辖案件裁判规律对主动参与源头解纷、乡村治理的长效助推作用,坚持“办辖区案、管辖区事”,审判主责主业和参与基层治理融合互促。落实市委政法委与阳江中院加强基层治理文件要求,全市人民法庭在各镇街综治中心、产业强村、偏远乡村、案多乡村设立走访联系点352个,完成全市48个镇街综治中心联系点全设立和“一中心一制度”对接工作,实现诉前联调制度化。江城法院人民法庭与综治中心探索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等类型案件全部先行联调。全市人民法庭依托“三进三访”做好“桥梁”“纽带”,向综治单位反映情况、提供建议278件次,参与事前研判、支持解纷265件次,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更加丰富充实,回应群众司法需求更加及时精准。

三、以制度管理为根本,强化走访保障

阳江中院针对当前人民法庭审判任务重和工作实际,把握战略主动,加强统筹引领,坚持“用制度促管理、向管理要效率”,把强化管理作为开展“三进三访”、转变工作方式、破解工作难题关键招。各基层法院结合新时期工作任务,制定人民法庭庭长管理职责清单,压实庭长统筹审判、走访、调研各项职责,强化“一线指挥官”作用。人民法庭从有利于完成审判任务、服务辖区工作、从严精细管理出发,“一庭一规”制定管理制度。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到人民法庭调研,把听取“一镇一策”工作思路和检查管理职责落实作为“规定动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重点考核职责清单“建没建”、管理制度“有没有”、镇村走访“去没去”、对接机制“用没用”等工作情况。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0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法院


创新“3+3+3”工作机制 构建社会治理“强动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坐落于桂林市北部,漓江流域上游,系漓江生态保护重点区域。近年来,灵川县人民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3+3+3”工作机制,下辖的大圩、甘棠、潭下三个法庭为服务漓江生态保护、基层社会治理、诉讼源头治理提供强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建强三个“阵地”,司法护航耀漓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关于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的重要指示精神,灵川县人民法院在位于漓江核心流域的大圩法庭挂牌成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源头守护漓江生态安全,不断擦亮“桂林山水甲天下”金字招牌。一是前移司法服务阵地。出台《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制度。针对漓江流域保护区内违章搭建、高污染养殖等破坏漓江生态行为,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促进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源头预防漓江生态安全。二是延伸司法宣传阵地。巡回法庭干警不定期前往漓江黄金游览流域——大圩段,向渔民、游客进行普法宣传、说案释理,阐明违法成本后果,督促漓江流域段人民群众自觉保护漓江生态;在漓江上游水域—青狮潭水库开展水库巡查等保护生态工作,出台《关于建立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的框架意见》,首个“漓江保护日”相关工作事迹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刊登。三是筑牢司法业务阵地。主动探索刑事、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治理与修复责任体系,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庭审现场搬到漓江江畔,开展巡回审判和庭审直播,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良好效果,最大程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二、着手三个“构建”,诉源治理“挺”在前

一是构建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指导村两委干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定期宣传讲解乡村振兴惠民政策,以“谋致富促和谐”为抓手,倡导村民理性选择生活方式。逐步构建起“群众争吵声小了,百姓打牌赌博的少了,大家共同致富的多了”的无讼乡村景象。6个“无讼示范村”均保持零诉讼,甘棠法庭辖区内民治村荣获第四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二是构建联动矛盾调解中心。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以县级矛调中心为枢纽,派速裁团队入驻,升级打造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室、三级联调中心、云上法庭等,形成以县级矛调中心为统揽,乡镇、村、各部门开放互动共治解纷机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群众的非讼纠纷解决意识逐步增强。矛调中心自运行以来,实体化解率达到92 %。三是构建共享共建联动机制。找准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连接点,建立矛盾纠纷预防机制,下辖三个法庭均与派出所建立《共享共建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信息共享,联合开展各项社会治理工作。

三、用心三个“打造”,亮出法庭金名片

一是打造特色司法站。积极推出“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司法服务站+巡回审判”模式,因地制宜建立革命历史遗迹、古镇风貌、民族团结、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等特色司法服务站,发挥“院、庭、站、点”四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的作用。2022年以来,10个站点就地化解基层矛盾189件。二是打造网格联动平台。搭建“法院—综治办—镇—村—网格员”司法服务平台,将全县划分为224个大网格,聘请224名网格员,1236个微网格,“网格法官”整合社会治理资源,用好用活乡村“法律明白人”“一村一辅警”,进行入户摸排巡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三是打造立审执一体化法庭。潭下法庭制定《关于开展“立审执一体化”工作协调运行的暂行办法》,构建立审执一体的全能办案模式,开启“全流程”司法服务,一揽子解决群众诉讼需求。今年以来,实现当场立案127 件,受理执行案件 85件,共计执行金额100万余元。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01号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龙泉法庭

构建“3-1-4”特色枫桥法庭 大力推进基层治理

海口市龙泉镇位于海南环岛高速公路东西两侧,分布大量原生态火山岩、高尔夫果岭和荔枝林绿化带,拥有丰富的城郊旅游资源和房地开发项目。龙泉法庭作为城乡结合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以建构“三个结合” 调解机制、打造一个禁毒教育品牌、发挥司法职能“四个优势”,既让“枫桥经验”落地生根,又结合实际创新做法,切实解决一批矛盾问题,铸就特色鲜明的新时代城郊型人民法庭。

一、建构“三个结合” 调解机制

一是“三个主体”结合。在调解主体上,龙泉法庭与镇政府、司法所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小组,形成“三个主体”联动结合的调解架构。二是“组、会、站” 结合。在调解平台上,龙泉法庭在自然村设立调解小组,在村居、物业小区设立调解委员会,在观澜湖小区和景区设立法官调解工作站,努力构建覆盖全域的城郊型人民法庭调解服务网络。三是“联席会议”与“服务中心”结合。在调解形式上,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席会议制度,并且在城西司法所、龙泉司法所、龙桥司法所服务大厅设立“法律服务中心”,加强与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的联系和沟通,彰显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城郊解纷特点。2021年11月10日,龙泉法庭在薛村村委会设立“乡村法治服务中心”,主动开展调解工作达十余次,促成九起纠纷达成调解,化解了包含拖欠农民工工资、损害赔偿在内的重大矛盾,充分有效地发挥了法律服务中心的调处功能,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要求。

二、打造一个禁毒教育品牌

龙泉法庭切实结合城郊发展特点,聚焦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呵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被确立为青少年禁毒学习教育基地,并被确定为海口市龙华区区级助推禁毒领域的社会治理。法庭联合镇政府、团区委、禁毒办、检察室、派出所等部门,持续开展禁毒普法活动,多次针对辖区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每一位接受普法的对象带动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家庭带动每一个社区,将禁毒工作抓好抓实。截至2022年6月,龙泉法庭已实现辖区内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定期组织辖区中小学生参观禁毒文化长廊,通过发放禁毒知识宣传手册、集中聆听法治教育课等方式,巩固禁毒教育成果,有效提高龙泉镇青少年的识毒、防毒、拒毒、禁毒意识和能力。当前,已实现辖区内吸毒人员大幅下降的社会效果,龙泉镇的现有吸毒人员从2019年的197人降至2022年的60人,吸毒人员占比从2019年的3.6%降至2022年的1.09%,同比下降2.51%。

三、发挥司法职能的“四个”优势

一是推行类案分析机制。201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龙泉法庭共受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438件(其中司法确认案件有116件),建设施工合同纠纷61件。龙泉法庭利用集中审理辖区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等涉不动产纠纷的城郊法庭优势,提炼类案审理的关键性要件,通过将合同履行过错、违约责任负担、违约数额调整、工程流转判定、工程造价鉴定、款项支付主体等争议焦点和处理方案予以类型化,形成贴近司法实践的审理规则。二是转化诉调理论成果。结合辖区内诉调对接工作的实际需要,龙泉法庭根据省内外重点调研课题和实务文章,形成调解工作实务指引、司法确认工作实务指引等工作手册。2021年1月至12月,龙泉法庭共受理司法确认案件72件,完成确认72件。三是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针对辖区内龙桥镇观澜湖社区内6家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近年涉及房产销售合同案件数呈现爆炸式增长情况,总结案件中存在的社会风险,向乡镇、社区等有关单位提出法律风险防控预案,把社会纠纷化解在前端,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凸显司法担当。四是开展调解员培训工作。树立“三个重点”的调解培训目标,即重点培训司法所所长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等调解人员;重点培训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的操作方法、操作流程以及调解方法和技巧,以及培训司法确认的内容和程序、调解技巧;重点剖析辖区内的典型调解案例,提高培训质效。2021年以来组织培训3次,授课140人次。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02号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双福法庭

聚“室站点”之力 助推商事解纷加速度

双福法庭是典型园区法庭,下辖区域拥有五大专业市场,市场主体超10000户,入驻工业企业600余家,其中规上130余家,年生产总值近200亿元,是西部(重庆)科学城重要组成部分,法庭受案中商事纠纷占比超80%。近年来,双福法庭将新时代“枫桥经验”根植于商事解纷全过程,依托“福商调解室”“代表委员联络站”“法治网红打卡点”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着力助企纾困、稳定就业,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增效。

一、“福商调解室”推动商人纠纷商会解

双福新区商会以300余家民营企业为主体,法庭与其共建全市首个商会驻庭调解室,构建一站式解纷模式。一是指导会员企业内部解纷。与商会建立会员企业间解纷共享、矛盾预警机制,定期通报苗头性纠纷,商会调解员及时开展化解,并由“一街镇一法官”机制联系法官给予示范培训指导,会员企业间不仅纠纷减少,更有效增强商会凝聚力,促进企业快速发展,15家企业先后被评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二是发挥商会优势参与调解。与商会签订《合作开展多元化解商事纠纷工作备忘录》,确定商会为特邀调解组织,聘请商会推荐企业负责人、行业专家、法务人员为特邀调解员,并将调解员按工业制造、商贸物流、建筑开发、智能科技、教育医疗分类,精准开展诉前委派和诉中委托调解,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商人自治。目前已成功调解案件8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75%,涉及金额5000余万元。同时注重将商会调解与涉企纠纷社会治理相结合,2022年成功调解某地产项目发包方因资金链断裂拖欠民工工资案件349件。新华社、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华工商时报》等予以专题报道。

二、“代表委员联络站”助力商事纠纷合力解

发挥“代表委员联络站”履职服务站、社情民意直通车、为民办实事窗口功能,汇聚多元解纷力量。一是精心选任驻站代表委员。充分发挥代表委员密切联系群众、“人熟”“地熟”优势,结合职业经历、专业特长、关注重点,选任10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站开展工作,其中一半以上来自辖区企业。二是打造专属履职方案。既坚持“当下治”,举办“法庭开放日”邀请代表委员沉浸式体验法庭工作,零距离感受司法,并通过参与诉前调解形成合力。又着眼“长久立”,通过双向发力,联合党代表和代表委员对具体案件系统梳理,围绕辖区商事纠纷类型、特点深入调研,发现可能引发纠纷的长期共性问题,并通过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方式予以完善。2022年上半年,驻站代表委员就成功调解商事案件78件、形成意见建议18条,其中与商会共建多元解纷机制、加大“云上共享法庭”使用等多条建议已获采纳并取得实效。

三、“法治网红打卡点”夯筑基层治理长效解

在园区多点布局“法治网红打卡点”,营造诚信、守法经营浓厚氛围。一是将法庭融入法治文化公园。围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打造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将法庭融入公园建设,结合地域名称,原创“福法官来了”特色品牌,“福法官”定期在法治文化公园与企业互动,开展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面对面”听取企业心声,为企业精准把脉、对症下药。已累计开展活动46次、发布典型案例7个。二是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农贸城。依托“一庭两所”机制,在西部地区交易规模、聚集辐射范围位居前列的双福国际农贸城设立“法官联络点”,借助“车载便民法庭”功能全、形式新的特点,与公安、司法共同开展立体化法治宣传,选取典型案件巡回审判,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多元化解纷方案,实现纠纷高效便捷就地化解。目前已合力化解涉农贸城纠纷近千件、开展巡回审判百余次,发放《典型案例手册》《法律风险提示卡》13000余份,涉农贸城诉讼案件同比下降50%以上,平均审理时间20天,裁判自动履行率80%。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03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赋能基层治理 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近年来,四川高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基础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法院王树江院长带头抓总,深入基层调研,撰写《人民法庭融入基层治理的职能定位与实现路径》,从历史沿革和方法论上助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一、强制度供给,提升法庭服务基层治理源动力

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新需求,以完善农村司法体系建设为契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制度建设。一是优资源配备供给。出台《关于优化人民法庭布局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全省人民法庭数量、布局、功能进行优化,撤销99个法庭,优化460多个法庭的管辖范围,设立诉讼服务站3190个,增设法官工作站、巡回审判联系点1114个,形成“庭、站、点”互通互联的梯级基层司法服务网络,实现减庭不减阵,增员又增效。二是推方法路径供给。印发《关于推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构建符合省情特点的“三服务”方法路径,探索人民法庭差异化发展模式,最大限度激发服务基层治理效能。强化乡村法庭基本职能,拓展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综合功能。突出城区法庭专业化特征,探索高效快捷的类案治理机制,设立专业化法庭84个。发挥民族地区法庭参与社会治理的桥头堡作用,建成“石榴籽”调解室180个。三是完善考评体系供给。印发《关于对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进行单独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将人民法庭开展诉源治理、服务基层治理工作纳入中基层法院年度考核进行定性考核,开展法庭序列单独考核实行定量赋分,着力构建符合人民法庭工作特点的单独考核指标和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年度表扬激励机制,鼓舞干警干事创业。

二、重基础保障,提升法庭服务基层治理内生力

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基层基础建设短板,以省以下人财物统管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法庭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加强人员储备。推动法庭人员配备纳入省委对市州考核,探索事务外包、人员外聘等方式,充实法庭人员配备,法庭庭均人员配备增幅达16.6%;指导调解组织、社工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完善基层治理人才储备,5002名调解员入驻法院调解平台。二是强化物资保障。制定人民法庭物质保障三年规划,省级层面强化资金保障,拨付5000万元专项资金,推动人民法庭装备配备更新换代。印发《加强全省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的通知》,制定推动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三步走”模式,切实推进人民法庭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建设,实现电子签章功能全覆盖,保障调解室等便民服务区域实现互联网无线覆盖,建立各类诉讼辅导室307个。三是加强人才培育。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将基层治理能力建设课程纳入人民法庭培训课程,邀请基层治理领域的专家学者开展专项培训,吸纳服务基层治理等业绩突出的6名法庭庭长开展“岗位技能交流”。省法院王树江院长讲授“新时代人民法庭庭长的角色定位”第一课。两年来,共460余名法庭庭长参训。积极参加横向交流,多名法庭庭长受邀在市州乡镇政法委员培训班分享基层治理经验。

三、深精准指导,提升法庭服务基层治理竞争力

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需要,以完善人民法庭四级职能定位为抓手,强化人民法庭的日常指导。一是完善条线指导。优化充实领导小组组成,实现对多元解纷、环境审判等工作精准化条线指导。延伸院领导联系指导法庭制度,建立审判业务条线对口联系指导制度,在全省范围内设立14个人民法庭联系点,打通省法院直联指导法庭通道,实现一对一精准化指导。印发《关于沱江流域“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强化沱江流域环境资源纠纷协同治理。探索跨审级的类型化法官联席会议,强化类案精准指导。二是搭建交流平台。创设《人民法庭工作专刊》,征集发布人民法庭在服务基层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动态,挖掘全省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举措。两年来,共刊发22期专刊。设立《我和我的乡村》《最美基层法庭》《最美基层法官》专栏,发布人民法庭干警服务乡村振兴、服务乡村治理稿件63篇,“‘缝纫法官’的三种针法”等文章被最高法院官微采用。三是推动系统治理。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从立法层面确定“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与多个省级部门就医疗、劳动争议、金融、道交事故、家事、物业等纠纷预付化解方面持续发力,出台会签《关于开展劳动争议多元解纷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助力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类型化纠纷及地域性纠纷系统治理。组织开展“守护养老—法庭在行动”专项行动,推动养老纠纷防范乡镇全覆盖。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04号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海棠法庭

构建“少家邻”融解纷模式 健全社会基层治理体系

2021年以来,海棠法庭积极探索基于“少”“家”“邻”三类常见多发类型化纠纷的“融”解纷模式,形成类型化纠纷处理机制,聚力打造“海棠花开”解纷品牌,主动从司法末端走到治理前端,实现从“审”到“治”再到“引”的角色转变,以小切口融入社会基层治理大格局。

一、引进来合资源,内涵式调和家事纠纷

一是制定方案、组建调解队伍。针对家事纠纷带有浓厚人伦、情感与道德因素,容易通过非诉方式调和的特点,以“庭”为联动中心,依托院机关联合区委、区妇联等部门共同出台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实施方案》,构建家事纠纷化解团队,聘请家事调解员开展家事案件诉前调解,联合民政、妇联、团委等做好诉后跟踪、回访、帮扶。二是设立“三室”,提供调解场所。内设家事调解室、融e解工作室、心理疏导室分别为当事人提供面对面、线上及心理辅导等多元调解场地,满足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三是对接基层服务点,开通反家暴热线。牢固树立“市区一体”理念,积极融入“心连心邻里中心”大布局,与妇联等七部门联合设立区反家暴中心,开通“12338”24小时救助热线,提供紧急庇护、医疗救助、家事调解等“一站式”服务。

二、走出去巡回调,外放式化解邻类纠纷

一是构建“三所一庭一中心”纠纷联调新模式。以街道为单位,以庭为支撑,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出台一站式矛盾纠纷《联调工作方案》,构建“三所一庭一中心”纠纷联调新模式,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多元解纷的有机结合,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二是创新“实地勘察+巡回调解”工作新方式。对发生在同小区的批量物业纠纷,先组织业主代表、物业管理人员共同到小区开展实地勘察,形成勘察笔录,以勘察笔录为依据,组织双方就地开展诉前调解,真正实现快调快审,切实做到“办理一件案、化解一类案、教育一批人、指导一片区”的司法效果。三是夯实“法官专业指导+联调部门分工实施”制度新支撑。发挥法官专业性优势,提供法律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有关物业法律知识的专业培训,司法所、街道、网格员等相关基层治理主体配合具体分工实施,实现联调联处。

三、三审合一综合审,引导式调处涉少纠纷

一是探索“三审合一”圆桌式审判模式。从民事、刑事、行政三部门各确定一名审判员组成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综合审判团队,制定《工作规则》,在审理程序中引入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心理疏导等,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积极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功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人身保护和家庭教育指导。二是培育两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在学校设立未成年人法治工作站、放置“乐法妈妈”信箱,以书信方式收集学生反映问题,针对问题施行分级干预处置。在社区建立法治指导服务站,开通“融e解”视频连线通道,提供个案法律指导,法官定期到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用法治思维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是构建一体化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打造未成年专属区域,专设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联合反家暴中心与妇联、民政共建反家庭暴力庇护所,同公安、街道等联合开展判后跟踪回访及帮扶,整合社会、司法和行政力量,探索全链条、多方位的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

2021年以来,海棠法庭与各基层治理部门联合开展一对一家庭指导168次,实地走访勘察、帮扶50余次,制发《家庭教育温馨指导卡》《家庭教育指导令》《人身安全保护令》100余份,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融e解平台组织开展调解700余次,指导化解“少家邻”三类类型化纠纷856件,调解率高达90%。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05号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达溪法庭

构建“三个三”工作模式 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

达溪法庭位于大方县城北面,属城乡结合部,辖19个村、居委会,辖区人口七万余人,有汉、苗、彝、白等多个民族。达溪法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大党建”为引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人民法庭“枫桥经验”,充分利用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三大优势”,运用“三个三”工作模式,有效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桥头堡”作用,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今年以来,达溪法庭立案117件,同比收案下降29.09%,逐步实现“化解矛盾方式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诉前调解从群众不了解到群众乐于接受转变、诉讼案件从成倍上升到大幅下降转变”三个转变,诉源治理工作成效初显。

一、夯实基础,三招齐出

一是人员保障用稳招。严格设定选任条件,将政治素养高,具有一定政策水平、法律水平,且为人公道、作风严谨的人员聘任为特邀调解员,登记在册、颁发聘书。达溪法庭现共聘任特邀调解员3名,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设置网格员70余名,确保基层诉源治理队伍稳定有力。二是物资保障出实招。达溪法庭设立数字化调解室,并完善各项司法便民利民设施。对特邀调解员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综合矛盾纠纷化解难度、工作量等因素,实行阶梯型补助,有效提升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机制保障使新招。完善特邀调解员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特邀调解工作;完善特邀调解员考核机制,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完善特邀调解员退出机制,实现调解员队伍优胜劣汰。

二、联调共治,三法并用

一是组织保障有章法。坚持党建引领,构建“综治中心+人民法庭+联户长”的“党建+共建”诉源治理模式。将党支部建在庭上,与“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木寨社区党总支成立“党建联盟”,创新人民法庭与社区基层党组织“党建共建、资源共享、结对共治”的发展新模式,为诉源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合力。对涉及土地权属、流转费用等涉众型纠纷,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并及时分流到综治中心联动调处。今年以来,诉前推送调解案件277件,调解成功131件,调解成功率47.29%,辖区内无群体性涉诉信访案事件发生。贵州卫视法治第一线栏目对达溪法庭的诉源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达溪法庭多次被上级法院评选为先进集体,并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纳入“新时代人民法庭观测点”。二是多元解纷创新法。探索构建“前端预防治理——中端多元解纷——后端诉讼终结”的“漏斗式”分层解纷模式。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通过巡回审理、法官讲法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7次,接受法律咨询160余人次,向群众宣传诉前调解“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促效率”的优势,有效提升群众对诉前调解的知晓率及参与度。对不愿诉前调解或调解不能的案件,依法及时立案受理,综合运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实行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今年以来,达溪法庭调撤率达59.83%,高出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近5个百分点。针对辖区婚恋家庭纠纷化解难度大的现状,法庭注重多方参与,共同发力,逐级分流过滤婚恋家庭纠纷,促进家庭和睦、案结事了;严格落实婚恋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八单一表”衔接联动工作,杜绝婚恋家庭纠纷引发“民转刑”案件。三是队伍培训找方法。创建“法官+特邀调解员+网格员”的工作模式,协助乡镇综治中心对网格员进行指导和培训,推动司法资源向社区、网格下沉,努力让“小”网格员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大”作用。充分发挥优秀特邀调解员“传帮带”的作用,设立“邹正军调解工作室”,邹正军总结的十六字调解经验,帮助年轻特邀调解员、网格员尽快熟悉工作,充分发挥作用。

三、注重实效,三面凸显

一是在家庭层面实效凸显。除了尽力提高家事审判质效外,还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将婚恋家庭纠纷作为诉前调解工作重点,前移纠纷化解关口,从源头化解矛盾,有效避免婚恋家庭纠纷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近三年婚恋家庭纠纷案件同期收案数分别为155件、100件、58件,呈逐年下降态势,已结案件无一件产生不良影响。二是在经济层面实效凸显。将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等纠纷纳入诉前调解重点化解范畴,有效缩减解纷时长,降低经济成本。2021年以来,诉前调解成功合同类纠纷194件,涉标的额924余万元,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8万余元,有效减轻群众诉累,节约司法资源。三是在社会层面实效凸显。紧扣万人起诉率、诉前调解成功率等指标,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功能,有效减少诉讼增量。近三年同期分别收案272件、165件、117件,呈逐年下降态势,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06号


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强考核建机制实举措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一项考核、两项机制、三项举措”为抓手,出实招、办真事,推进人民法庭建设,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

一、一项考核,撬动工作,点燃法庭建设“催化剂”

考核是指挥棒,是风向标,更是催化剂,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实施方案》,明确考核细则,让考核成为撬动工作的杠杆。一是建立考核体系。聚焦“强基导向机制指标、诉讼服务指标、多元解纷建设指标、多元解纷激励指标、诉源治理制度建设指标、诉源治理成效指标”六大类指标,设立98项基础指标对应扣分指标、32项加分指标、4项一票否决,改变以往以案件数量作为考核主要指标的做法,以矛盾纠纷诉前实质性化解,实现案件诉讼负增长、慢增长为主要指标,建立符合法庭建设规律的考核体系。根据考核,法庭结合实际,精准发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近三年全州28个人民法庭收案18848件,占全州基层法院收案的21%,实现慢增长,2022年上半年实现负增长。二是强化结果应用。通过正向激励(加分制)和反向约束(扣分制),旗帜鲜明地褒奖实绩突出者、鞭策懈怠平庸者。设立“红黑榜”对“骏马”大力表扬激励,“蜗牛”加大问责力度,让考核不仅体现结果导向,也体现实绩导向。考出攻坚克难的好作风,赛出争先创优的好氛围。大屯法庭被表彰为全国、全省法院先进集体。黄草岭法庭庭长被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二、两项机制,靶向发力,走活多元解纷“一盘棋”

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建立两项机制,落实《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强化诉源治理,打造多元解纷“红河模式”。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视察红河法院时,对多元解纷“红河模式”给予肯定。一是整合力量,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机制。高位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通过任务分解、专项督查、量化考核等措施,压实责任,推动民商事案件“万人成讼率”指标和“无讼社区(乡镇)”考核纳入社会治理考评体系,深化多元联动。细化《关于深入推进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通过理念、平台、机制、程序、保障的“五个联动”,将审判资源与社会资源有机整合,拓宽纠纷解决渠道。搭建“网格排解、乡村自解、部门联解、法庭调解”的四级联调解纷机制,实现法庭解纷从被动向主动转变。二是内外联调,建立纠纷解决双向响应机制。实行专兼职调解员联用模式,整合两代表一委员、名人乡贤、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调解力量,推动行业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庭、法庭调解员进驻综治中心,实现司法确认与人民调解良性互动,全州设立14个诉调对接中心,416名特邀调解员入驻法庭参与调解。突出区域、民族特色,深化调解工作,发挥品牌效应。甲寅法庭打造“哈尼哈巴调解室”,聘请21名德高望重的“摩批”(哈尼语意为“智慧的长者”)为特邀调解员。大黑山法庭推行“阿卡卡”(哈尼语意为“居中处理、调解纠纷、制止、劝和”)调解法,围坐“火塘”双语调解,增加调解成功率。小新街法庭秉承“马背法庭精神”“代成平调解法”,绘就新时代哈尼“枫”景。2020年《条例》实施以来,全州法院诉前化解矛盾纠纷29708件,其中,诉前委派调解19619件,调解成功10568件,调解成功率53.86%,司法确认7719件。

三、三项举措,便民利民,做好基层治理“必答题”

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扎实参与乡村治理,争当基层社会治理的“排头兵”。一是设立共享法庭,让诉讼方便群众。“一屏,一线,一终端”,建立“共享法庭”,创新在线开庭、云端调解,实现“诉求有人管、案件及时办、效果有监督、办结有回应”。法治护航“三农”发展,针对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等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二是做实巡回审判,让司法贴近群众。延伸法庭功能,在村委会、派出所设立“法官工作站”,强化庭所共建。“点线覆盖,巡回审理”,在田间地头开庭,在床头榻下调解,为创建“无讼乡村”提供司法服务,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司法关怀。2021年巡回审理案件6364件,巡回率79.72%。三是加大普法宣传,让法律惠及群众。普法深入村寨、走进日常,切实为民排忧解难。新街法庭开展“以法之名·守护梯田”普法活动,甲寅法庭做实线上宣传栏目“哈尼法官说”,讲好法治故事。2021年,累计开展各类集中宣传活动86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提供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播放法治宣传片300余次,累计观看人数达8000余人次。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0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大丰法庭

以“万人起诉率”为抓手 推进辖区诉源治理

大丰法庭位于天山北坡经济带,准葛尔盆地南缘,辖区面积2584平方公里,人口4.1万人。2020年以来,法庭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积极融入辖区社会治理,植根基层护佑民生,以“万人起诉率”考核为抓手,着力打造“无讼村居”,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2021年5月,被昌吉州中院授予“枫桥式人民法庭”荣誉称号。2021年10月,被自治区高院表彰为“自治区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一、加强顶层设计,推进“万人起诉率”考核

2020年4月,县法院主动向县委请示,推动县委成立呼图壁县“万人起诉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呼图壁县“万人起诉率”考核实施方案》,在全疆率先将“万人起诉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每月向政法委提供“万人起诉率”测算数据,政法委对各乡镇进行“月提示”“季通报”“年考核”,压实各乡镇诉源治理属地责任。2020年以来,大丰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463件,其中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案件964件,一审诉讼案件473件,其他案件26件,诉前调解案件达到诉讼案件的2倍,一审诉讼案件下降34.13%。2021年5月,进一步推动县委印发《呼图壁县开展“无诉村居”创建实施方案》,在法庭辖区大丰镇开展“无讼村居”创建试点工作。法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指导各基层调解组织开展源头解纷,推动将诉源治理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2021年以来,大丰镇下辖的8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中,有3个行政村实现了“无讼”,1个社区仅发生1件诉讼案件。

二、“三级三轮”调解,汇聚多元解纷合力

法庭设立“五丰调解室”,取自五谷丰登之意,既象征风调雨顺、农业丰收,又与辖区五工台和大丰地名相呼应,表达法庭干警对当地农民群众的美好祝愿。法庭积极与县司法局对接,选聘村干部、老党员和退休干部等22人为特邀调解员,其中驻庭特邀调解员2人。主动参与辖区各村每周例会和“村民说事日”活动,对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和现场化解。利用“五丰调解室”和法官工作室平台,以法庭庭长为“指挥官”,各乡镇村人民调解组织为“阵地”,诉调团队、人民调解员和包联干部为“主力军”,村(社区)法律顾问为“联络员”,建立群众说事的人民调解+老党员、老干部的特邀调解+法官的诉讼调解“三级三轮”调解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一条零费用、高效率的解纷渠道。2021年以来,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化解纠纷725起,取得了“案结事了”“诉减调升”的良好效果。

三、“三调联动”解纷,全方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法庭主动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接,推动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庭所共建实施方案》,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综治中心协调联动,联合化解矛盾纠纷。整合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综治中心、律师事务所和基层调解组织等资源,在辖区乡镇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各方派员入驻,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答、申请和投诉办理以及纠纷调解等服务,调解成功的现场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当场立案送达,形成“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网上立案+速裁判决”工作模式,实现“三调联动”“一次通办”“一站式”服务。

四、“有案办案,无案送法”,普法办案两不误

在农忙季节,组织“田间法庭”“星光法庭”巡回调解,及时处理了一批农资买卖合同、劳务合同、民间借贷、供用热力合同、财产损害赔偿以及因“减水退地”引发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流转合同案件。2021年以来,共巡回办案200余次,现场化解各类民事纠纷300余起。广泛开展普法活动,利用集市日普法宣传13次,开展法治讲座8场,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2场,实地指导人民调解25次,配合乡镇村审查合同17件,为乡镇村决策提供法律意见6次。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08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图木休克垦区人民法院图木休克法庭

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打通纠纷化解最后一公里

党的十九大以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图木休克垦区人民法院图木休克人民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强诉源治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力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通诉讼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一、主动融入,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积极落实市域社会治理新举措,加强与辖区综治工作中心、司法所、连队党支部、人民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共同建立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机制,助力形成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一是主动融入,积极参与构建“党委领导、多元联动”的诉源治理立体格局。加强与团场综治工作中心、连队(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等单位的沟通衔接,以“无讼”创建为带动,搭建“调解为主、诉讼兜底”分层过滤解纷模式,将联动调解机制落到实处,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一线。二是多元联动,强化群体性纠纷诉讼预警和诉前化解。建立纵向直通“团(镇)党委政法委-连队(社区)-网格”、横向联通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职能部门的多元解纷工作体系,将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在诉前。三是积极担当,协力促进基层调解水平提升。建立人民调解微信工作群、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加入调解组织等方式,个案指导、案例分析、法官说法,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实现“小事不出连,大事不出团,矛盾不上交”。

二、内外联动,打造多元解纷共同体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健全完善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机制,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落实家事调解制度。开展中华传统文化“和合”主题诉讼活动,成立“家事调解室”,改棱角割据式审理为圆缓相近式调解,化解婚姻家庭类纠纷。大部分纠纷都通过调解化解,获得很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建立三级“网格”调解体系。通过建立人民法庭、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的全方位民事纠纷三级“网格”调解体系,运用分级培训、法官授课、现场调解、调解员跟班学习等形式,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基层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不断得到提升,民事纠纷三级“网格”调解体系不断成熟。三是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设立“诉调对接室”“多元解纷室”等,以“四度联调法”进行辩法析理,促成案件调解,当场完成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诉讼与非诉讼衔接配合,推动形成诉讼支持非诉解纷,非诉解纷组织协办诉讼事务的新型多元解纷协同机制。

三、延伸服务,开启便民利民新模式

灵活采用法庭审理、巡回审判和线上办案等方式,全面落实“一站式”诉讼服务措施,优质快捷审理辖区内各类民商事案件,做到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能精准。一是延伸“一站式”服务,提供智慧诉服模式。立足“人性化”“信息化”“集约化”,拓展“互联网+”诉讼服务,人民法庭与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有效衔接,积极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交互式、立体化诉讼服务,让当事人随时随地立案,消除“立案难”。二是加强巡回法庭建设,实行“呼叫服务”模式。在连队党支部先后建立法官联络点5处,公开法官联系方式,根据需求随时提供诉讼服务,“假日调审”“法官热线”,方便当事人诉讼,攻克“诉讼难”。截止2022年8月初,受理各类案件397件,审结322件,结案率81%;调解177件,撤诉33件,调撤率65%。三是加强智慧法庭建设,共享智慧诉服成果。投入4万余元,上线互联网法庭,可网上开庭,也可线上调解,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结合、形式多样、快速便捷的指尖诉讼和掌上开庭,助力“枫桥经验”从“小事不出连”升级到“解纷不出户”。目前,线上开庭占比20%以上,切实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篇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09号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溪翁庄法庭

“1+4”保水机制 推进生态环境“多元共治”

密云法院溪翁庄法庭位于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内。2021年以来,法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建设和守护密云水库的乡亲们的回信精神,主动参与密云水库一级圈生态治理工作,坚持生态优先、源头防范、社会共治,构建以制度建设为引领、以预防、打击、保护、修复为主线的“1+4”法治保水工作机制,为水源保护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预防优先,推动环保源头治理

一是对接“接诉即办”,建立预防性环境资源纠纷诉源治理机制。未诉先办,提前介入,与水库周边村镇开展合作。建立“村内吹哨、法官报到”镇村联合治理机制,实现涉环境纠纷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控制”的转变。于诉前妥善化解310户村民因土地流转、移民补贴等引发的群体性纠纷12批1000余起,协助镇村劝解水库周边30余户村民退养牲畜800余头。“无讼村居”创建工作效果明显。23个村实现“零诉讼”,在辖区村落中占比39%。二是探索建立环保禁止令预防性司法机制。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制定《环境保护禁止令实施办法》,推进预防协同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判决支持密云区收回被占用的白河河堤343米,助力“美丽岸线”建设。签发全市首份环境保护禁止令,被最高院、生态环境部推介。

二、坚持制度创新,推动环资审判专业化

一是出台法治保水制度,规范涉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保水的工作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21项举措,建立“立审执”全流程衔接工作模式。二是实行“三合一”专业化审判,严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全面履行“保水法庭”职责,实行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集中审理。与区检察院、水库综合执法大队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形成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合力。审结全市首例因非法倾倒垃圾引发的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北京市首例“洗洞”案件。三是主动服务绿色发展,健全完善生态恢复司法举措。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审判工作,探索完善生态修复责任承担方式。裁判前咨询农业农村局、渔政等单位专业意见,共同制定科学的生态修复方案,实现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协同推进。在审理兰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判处被告人增殖放流鱼苗2136千克。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赔偿衔接机制,共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件。审理田某等7人非法倾倒、填埋垃圾污染环境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时,判处被告人刑罚的同时判决7人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76万余元。

三、坚持多元共治,构建法治保护体系

一是打造法治保水“社会共治圈”。推进跨流域司法协作,与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的河南淅川法院签订协议,共建法治保水司法示范基地;与密云水库上游流域京冀“两市三区”法院构建法治保水司法框架,形成密云水库全流域司法屏障。在全市率先建立“河长+院长”法治保水协作机制,与区水务局、水库一级保护圈内的7个乡镇签订保水协议,形成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二是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密切关注重点领域法律风险。围绕水库周边退耕禁养、蜂产业发展等问题,与镇政府座谈研讨百余次,发送司法建议21份,报送法院专报7期,相关调研报告荣获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审判业务类成果一等奖。打造普法宣传矩阵,引领社会保水护水风尚。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全市首份《法治保水白皮书》,开展法治保水巡回宣传650场,受众20万余人次。

“1+4”法治保水工作模式,统筹涉水解纷资源,整合社会共治力量,探索出司法保护生态环境新路径。该模式获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项目,被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汇编推广,相关举措得到北京高院领导批示肯定18次,《法治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关注56次,《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予以报道。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10号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广府法庭

三维联动三心服务三重强化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广府法庭紧邻5A级古城景区,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一类法庭标准打造,总面积3068平米,法庭青砖、黛瓦、马头墙的徽派建筑特色,是冀南地区一张靓丽的名片。法庭以综合性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为发展思路,坚持三维联动、三心服务、三重强化,实现助民解纷、助农发展、助旅兴旺。2021年,广府法庭荣获邯郸市中院“集体三等功”。

一、三维联动构建基层治理大格局

一是织密解纷网格点。法庭围绕辖区101个行政村、15.47万人的现状,将其划分为303个网格,建立“法官包镇、助理包村、网格员包片”的三包机制。吸纳两委干部、乡贤名人、家族尊长等300余人,组建各村网格员队伍。以微信群、公示栏等为载体,公开联系方式和调解范围,达到人在网格中走、事在网格中办的效果。二是搭建解纷服务线。与乡镇开展联建共建,各镇设立“法官联络站”,组建以乡镇党委、司法所、法庭为主的乡级调解组织。搭建“精细排查‘网格调’、发挥优势‘乡贤调’、整合资源‘乡镇调’、集体会诊‘法庭调’”的线状解纷模式,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三年来,1600余起矛盾纠纷化于诉前,“无讼村”由10个增至31个。三是拓宽司法覆盖面。建立定期反馈沟通制度,法庭将潜在社会风险、多发共性纠纷、各村诉讼情况向乡镇党委及时反馈,为党委决策提供司法指导15次。建立8个普法宣传点,深入镇村巡回审判40余次,对乡镇党政机关、村两委干部、网格员等开展培训16次,参训人员600余人次。

二、三心服务奏响三农发展振兴曲

一是专心护航农业发展。辖区内有集中连片的蔬菜、葡萄、大蒜等种植基地,在辖区合作社、涉农企业、种植基地等设立“签约法官”,提供法律咨询与指导。积极服务以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为代表的涉农企业,针对涉企纠纷,依法快调快审、灵活保全的方式,既不损害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也确保了企业正常经营。二是精心守护美丽乡村。辖区素有“北方小江南”之称,坚决贯彻“两山”理念,成立特色生态旅游专业法庭,创建刑事、民事、行政的环资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建立“民事赔偿+生态修复”惩戒模式。三是用心力促农民增收。开辟涉农“绿色通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司法服务。三年来,依法快处农产品生产、销售等各类涉农纠纷80件,确保在审判环节不误农时。为辖区农户提供《农资买卖合同样本》《农产品购销合同样本》《农村土地出租流转合同样本》等13000余份,让农民专心发展生产。

三、三重强化谱写法旅融合新篇章

一是强化软硬实力,打造“10分钟”诉讼服务。法庭迁至广府景区附近,游客驱车10分钟内可达法庭,享受“立、调、审、执”一站式优质服务。法庭配备3名员额法官、4名法官助理、1名司法警察及4名书记员,打造了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过硬、调审经验丰富的法庭队伍。二是强化速调快处,建立“1小时”解纷机制。主动与管委会、文旅局、广府景区联系,成立涉旅纠纷调解委员会,联合出台《涉旅纠纷速调快处实施意见》,涉旅纠纷1小时内可快速化解。三年来,共调处化解各类涉旅纠纷300余件。三是强化主动担当,提供“360度”管家服务。在景区门口、活动广场等11个点位公布法官电话,畅通24小时服务热线,三年累计接受咨询1400余次。以景区古城、府衙、故居、游船为切入点,开展巡回审判13次,实现古代府衙与现代法庭历史交汇。开展普法宣传29次,将杨武氏太极文化的刚柔并济与新时代法治文化的公平公正有机融合。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11号

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人民法院金河法庭

发展“枫桥经验” 打造冷极诉调服务网

金河法庭位于大兴安岭腹地根河市金河镇,金河镇是全国纬度最高的边陲小镇之一,辖区面积5353平方公里,冬季极端气温达零下58℃,是中国“冷极”根河市的冷极点。多年来,金河法庭立足工作实际,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不断创新“枫桥经验”,探索构建“三字机制”“四心服务”“五老调解”工作格局,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及时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党建引领,打造冷极司法品牌

金河法庭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打造“身在冷极心向党”司法品牌。

一是政治引领提升向心力。找准与党委政府工作连接点,积极融入党委主导、齐抓共管、群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

二是头雁领航提升凝聚力。“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挂牌行动让干警抢立标杆、争做头雁,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凝聚党员力量,注入“群雁活力”。三是冷极情怀提升战斗力。成立“党员天平工作站”,开展巡回审判、诉前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全力推动审判力量下沉、审判重心下移、审判服务下倾,时刻传递“最美最冷最热情,最偏最远最忠诚”的为民情怀。

二、“三字”机制,展现冷极司法速度

金河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机制挺在前面,形成“评、调、判”“三字”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一是以“评”为先,构建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对所有案件进行诉前风险评估,帮助当事人知悉诉讼风险,引导其选择非诉解纷途径。二是以“调”为重,构建“三调联动”工作机制。采取调解员初调、法官助理同步跟进、法官指导把关的工作模式,与辖区行政调解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对接,开展联合调解,诉前调解成功率达65%。三是以“判”为主,构建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对进入速裁程序的简单案件,当天立案,当天送达,15天内办结,推动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评、调、判”无缝对接,进一步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丰富当事人的解纷选项。

三、“四心”服务,传递冷极司法温度

金河法庭明晰新时代“枫桥法庭”功能定位,以“四心”优质服务打造中国冷极诉调服务网络,实现“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的转变。积极适应“枫桥经验”从碎片化治理向整体高效协同治理迭代升级的新要求,做好了解社情民意的信息员、落实司法惠民的协调员,让司法服务更走心。注重协作,认真听取和收集相关意见建议37条,做好联系基层组织的联络员、指导基层调解的监督员,让司法服务更省心。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天然优势,提供法律咨询58次,接待来访1000余人次,做好提供法律服务的咨询员、息诉罢访的防控员,让司法服务更帖心。下沉网格开展“三进”工作150余人次,引导群众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做好法治宣传的宣传员、理顺群众情绪的消防员,让司法服务更暖心。

四、“五老”调解,彰显冷极司法情怀

金河法庭选任一批懂政策、作风正、素质高、心肠热、威信足的“五老”为成员,成立“五老调解”工作室,借助“五老”熟悉镇况村情、经验丰富的优势,以中立方身份积极参与辖区各类矛盾纠纷调解,为社会治理注入新鲜活力。线上,“五老”在微信工作群中推送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线下,“五老”采取坐班与走进社区、林场等方式提供咨询,进行述情析理释法,开展随手调、人民调、联动调,多途径化解矛盾纠纷,共受理各类案件378件,调解219件,开展法律咨询500余次,解疑息访息诉108人次。同时,在辖区景点冷极村设立“冷极诉调服务站”,为游客提供一站式诉调服务和法律咨询,通过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等方式,将诉讼服务延伸到矛盾发生的“第一线”,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冷极特色”。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12号

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二密法庭

大山里的巡回法庭 让法治之花开遍乡村

吉林省通化县地处长白山南麓,素有“八山半水分半田”之称。县域东北部二密法庭辖4个乡镇、84个自然屯,星罗棋布于1100平方公里的崇山峻岭间,崎岖蜿蜒的山路昭示着群众出行的不便。二密法庭按照“窗口前移、服务延伸”工作要求,汲取“枫桥经验”的思想精髓,赓续“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历史传承,创新“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司法新实践。法庭调撤率91.3%,息诉服判率95%。

一、便民服务措施“三到位”,提升基层司法服务质效

制定“立案到乡镇、开庭在村屯、调解进家门”便民服务措施,找准司法服务群众的契合点。一是立案到乡镇。定期到巡回办案点,运用“移动微法院”指导当事人就地网上立案,现场及时解纷,为特殊群体提供定制化诉讼服务,巡回立案占67.8%。在涉贫、涉未成年人等案件中,法庭将登门立案、庭前质证、就地送达、炕头开庭有机融合,用司法温度温暖当事人心田。二是开庭在村屯。为解决辖区偏远村屯交通困难、弱势群体维权能力不强、侵权纠纷举证不便等问题,实行“到村屯开庭”。坚持用理普法、用情感化,将庭审变成生动的法治课,巡回审判案件占比67.1%,均以调解方式结案。三是调解进家门。针对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积极开展登门调解,尽力减少当事人心理对抗,维护家庭和谐和邻里和睦。利用情绪疏导、亲情规劝、社会介入等方式,“炕头调解”案件占31%,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二、多元解纷机制“三衔接”,搭建基层司法服务平台

构建点、线、面结合的“三衔接”机制,凝聚多元化调解合力,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一是做好法庭与其他调解力量的衔接。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沟通,实现司法、行政、行业和人民调解主体的整合。根据辖区纠纷特点打造“蓝莓专题”巡回法庭,借助外聘专家力量集成调解涉诉纠纷。高效调处涉红色园区建设纠纷,15日内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腾迁,有力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做好审判与诉讼外调解的衔接。加强法官与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的有效衔接,诉讼和诉前调解之间双向引导、双向分流。同时,强化诉前、审判与执行的衔接,逐步形成“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讼调解+智能审执衔接、执前和解+快执办案”的立、审、执一体推进新模式。四棚乡16名农民工的“参园打工”劳务费,通过此模式在一个月内追回,维权讨薪绿色通道实现再提速。三是做好法庭与各乡镇综治中心之间的全面衔接。实现跨乡镇、跨村屯矛盾纠纷调解的融通,推动形成整体联动“一体化”快速调解机制,妥善解决跨区域群体性纠纷。诉前化解96件跨乡镇群体性劳务合同纠纷,仅用时4天。

三、畅通诉源治理“三系统”,破解基层司法服务难点

构建诉源治理纠纷排查化解的“神经、消化、免疫系统”,受案量同比下降46%。一是搭建全方位高灵敏度的“神经系统”。以各乡镇的“综合治理微信群”“法官进网格微信群”和巡回办案等载体,形成各乡镇政法委员、公安、村委会主任和法官为主体的覆盖全辖区的“神经网络”,通过微信互动、电话沟通等方式排查涉耕地、排水纠纷22起,涉洪水冲毁农田引发相邻关系纠纷28起,及时找准服务乡村振兴切入点。二是健全优质高效的“消化系统”。打造多方力量齐参与的“菜单式”矛盾纠纷调解模式。聘任“全国调解能手”等五老乡贤为调解员,将其基本信息和简历制作“菜单”上墙公布,当事人自愿挑选信得过的“公道人”通过面对面、线上或登门等方式进行调解,诉前调解成功率达99.54%。其中,调解员王德进成功化解光华镇几十起涉高速公路占地纠纷案件,得到当地群众一致好评。三是强化常态长效的“免疫系统”。主动加入村屯百姓群、社区居民群,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和查人找物。开展“典亮乡村”法治宣传活动,网格法官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讲法,对网格员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析研判,筑牢预防纠纷第一道防线。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13号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胡吉吐莫法庭

用心用情用力 激活服务乡村振兴“一池春水”

胡吉吐莫法庭始建于1985年10月,辖4个蒙古族聚居乡镇、33个行政村,面积2050平方公里,人口近7万人,其中,蒙古族人口2万余人,占总人口的28.57%,是全县蒙古族人口最集中的地方。近年来,胡吉吐莫法庭立足民族地区实际,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凝聚诉源治理合力,全力提升多元解纷效能,积极探索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新路径。

一、工笔勾勒,升级基层治理“架构图”

一是法官进网格。结合大庆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活动,按照1名法官、1个调解室、1张联系卡、1名联络员、1本台账的“五个一”模式,全体法官进驻辖区38个网格,通过发放联系卡、公布个人联系电话、加入辖区网格微信群等方式,将诉讼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构建诉源治理体系。健全完善“四所一庭一中心”工作机制,建设诉调对接多元解纷中心,与县综治中心信号对接、资源共享,实现网格事件分流、承接办理目标,整合各类调解资源。2021年以来,采取周联系、月驻站、季排查等方式诉前化解矛盾纠纷2000余件。三是推行案件清单制度。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将影响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等重大事项纳入风险提示范围,定期梳理形成案件清单,及时通报案件数量、类型、特点,为辖区乡镇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参考。2021年至今,通报案件6个,提出司法建议4条。

二、倾情点染,共绘民族团结“同心圆”

一是创建民族团结“同心圆”。结合杜尔伯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活动,针对辖区内多数40岁以上蒙古族群众使用蒙语交流的习惯,设立“蒙语调解室”,安排通晓蒙语的蒙古族法官专门负责接待、调解、审理涉蒙古族群众的案件。2021年以来,化解矛盾纠纷283起,审理案件65件。二是打造“蒙古包调解室”。充分考虑辖区内部分群众居住分散、路途较远、行动不便等实际困难,成立 “蒙古包调解室”,推出“八小时以外”诉讼服务延时办理,通过电话沟通、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开庭等形式提供法律服务,让各族群众在人文关怀的愉悦氛围中化解矛盾纠纷。

三、聚力攻坚,奏响乡村振兴“和谐曲”

一是成立专班集中推进。设立涉农案件咨询台,提供立案咨询、诉讼指导、风险提示等服务,对党委政府关心、群众关注的项目建设、多占农地收费等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快速立案,能诉前调解的当场调解,适用简易程序的快速审结。2021年以来,通过专班攻坚,仅多占农地收费案件就办结2500余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41.9%,带动村集体增收100余万元。二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采取提前通知、音频宣传、微信预约等方式,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2021年以来,在春耕、秋收等农忙时节深入村屯院落、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106次、办结案件89件,保障了辖区乡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三是完善便民服务举措。充分发挥各行政村可视化网格管理中心、微信群作用,推广使用便民服务举措,及时高效办理案件。2021年以来,网上立案586件、网上开庭46件、网上审理68件,方便当事人在线参与诉讼活动。坚持每半个月在1个乡镇开展一次集中接访活动,通过提前公示、带案下访,2021年以来,化解信访积案2件,减轻了信访当事人诉累,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14号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珊溪法庭

融入山区治理新格局 打造新时代“无访法庭”

文成法院珊溪法庭服务三镇四乡60个行政村居,依托“孝德之乡”人文基础,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框架,抓实抓细机制融合、资源整合、实质化解等环节,送法入乡、种法进乡,实现家事案件10年零上诉,全部案件30年零信访。相关工作经验得到中央政法委长安剑、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宣传报道。

一、坚持治理先行与诉讼断后相衔接,打造全链条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一是推进基层善治,止纠纷于萌芽。与党委政府签订诉源治理共建协议,将收案数、调撤率和上诉率等指标纳入村居综治考核。推动党委政府定期召开法庭工作专题会议,帮助法庭解决问题60个。建立法律风险预警和协同研判化解机制,发送涉诉风险预警司法建议、白皮书等50次。成立52名村干部、乡贤组建法庭信息员队伍,畅通沟通渠道。二是协同多元力量,化纠纷于诉前。与派出所、司法所、乡镇部门建立诉警调联动机制,提前介入治安调解,防止矛盾纠纷“民转刑”。2021年,推动辖区治安案件下降10%。对接解纷力量,聘任8名专职调解员、177名村级调解员,邀请族老、乡贤参与协调。10年来,调解员参与家事案件调解434件,成功率达51.38%。三是狠抓案源治理,断纠纷于诉中。开展狠抓案源治理,断治理行动,发挥示范判决作用,尽最大可能减少衍生诉讼。健全判后回访答疑机制,法官判决后以现场接待、电话联络等方式开展回访,回访满意度近100%。

二、坚持司法审判与法治关爱相融合,构建全龄段法治精神培育体系

一是离婚纠纷柔性化解。围绕“家和万事兴”主题,改造家事审判硬件设施,缓和当事人对抗心理。与妇联、民政等十部门建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出台离婚冷静期、家事观察团等文件,在585件离婚案件中推行财产申报,出具离婚证明书300份、子女抚养承诺书174份,促进家庭矛盾实质化解。二是儿童权益暖心维护。设立离异家庭子女成长数字档案,针对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0年来,审结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463件,发布家庭教育告知书100份。打造18家“伯温”青少年法治空间站,开展模拟法庭、法律集市等活动,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理念。三是老年群体温情保护。开辟老年人优先窗口,推广适老型诉讼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提供诉讼流程答疑解惑、智能化设备使用指导、诉讼材料转交等“一对一”导诉服务。针对争议较大、法理情交织的案件,由村委会、老人协会等组建“社会观察团”,或抽取人民陪审员组成“百姓评议团”,通过调查问卷、调查报告等形式收集意见作为裁判参考。10年来,审结家事案件1059件,调撤率从40.7%上升至90.1%,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100%,家事案件无一上诉。

三、坚持群众需求与信息技术相结合,构建全方位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让审判贴近民情。指导村社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对彩礼、担保等常见纠纷编制案例展板,着力培育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以法治建设传承提升孝德文化。推行“假日法庭”“晚间法庭”“预约上门立案”“全天候值班”“半小时司法确认”等系列便民举措,为偏远乡村提供贴身贴心司法服务。将群众工作能力、调解能力等列为法庭干警评优评先重要指标,涌现出扎根法庭30年的“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刘化勤等先进人物。二是让智服对接民需。研发“乡村e法官”基层治理应用,涵盖立案、调解、取证、监督等45项功能,全天候在线对接群众司法需求。辖区内乡镇、村社68家“共享法庭”全覆盖,为群众提供家门口司法服务。三是让法治走进民心。针对山区交通不便的实际情况,开展员额法官“六进六送”机制,与司法所协力投放百堂“菜单式”普法课程,一体开展巡回审判、判后答疑和现场讲法等服务。一起经调解和好撤诉、挽回三十年感情的离婚案件“离婚法庭上的浪漫一幕”,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转发,得到百万网友的点赞好评。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15号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腊口法庭

一体建设双向互动三点支撑 打造新时代山区法庭

腊口法庭地处浙西南山区,辖区“九山半水半分田”。近年来,腊口法庭继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一体双向三支撑”基层治理模式,着力打造“新时代山区人民法庭”。近三年,诉前纠纷化解率上升50.9%,收案下降35.2%,服判息诉率达98.6%,无讼村比例31.3 %。家事审判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批示肯定。

一、聚焦一体建设,打造“一站式”解纷深化综治体系

推进党委综合治理平台与人民法庭在物理场景、解纷模式和调解队伍上一体建设、深度融合。一是打造“一站式”解纷新阵地。争取党委支持,统一谋划布局,推动镇矛调中心整体入驻腊口法庭,设立综合受理台,邀请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单位入驻窗口,发挥集聚效应,提升解纷本领。二是探索“一站式”解纷新模式。持续深化“调立审执”一体化改革,纠纷由“综合受理台”登记后,分流至调解员先行调解或由调解员联系法官开展联合调解。调解未成的案件,即时流转至诉讼程序,提升诉非衔接效率。建立执行团队驻庭机制,强化审执衔接。通过构建“一窗口受理、一条龙调处、一揽子解决、一体化执行”解纷闭环,诉前化解和民事可调撤率达93.36%。三是汇聚“一站式”解纷新力量。邀请老姜工作室等6个品牌进驻法庭,推动多支乡镇法治队伍在法庭工作平台实现人才集聚,对调解力量实行统一管理、调配。在乡镇探索本土调解模式,由乡贤、基层干部参与化解本村纠纷,以乡情推进矛盾化解,以宗亲促进纠纷平息。

二、聚焦双向互动,探索“观调式”机制引领多元共治

以家事纠纷精细化治理为支点,建立人民观调团机制,强化法庭与群众双向互动,撬动乡村整体多元共治大格局。一是深挖本土元素,构建工作机制。2015年,腊口法庭在家事案件中率先运用人民观察调解团制度,通过“群众点单+依法指定”形式,邀请5名乡镇干部、特邀调解员作为民意型代表和2名妇联干部作为专家型代表组成人民观察调解团,促进调解效果最大化。二是汇聚多方民意,助力实质化解。针对家事纠纷当事人情绪激动、对抗激烈的情况,法庭采取一案一选模式,组织双方当事人选取观调团成员全程参与庭审旁听和调解工作,增强调解工作的权威性。调解不成的,对争议焦点当庭投票,并将观调员的意见作为裁判参考要素,提升司法判决的接受度。运用该机制成功化解家事纠纷213件,服判息诉率100%。三是强化调解指导,提升队伍能级。建立“1+1+N”调解指导机制,即一名法官、一名执行员,指导多个观调员。先后组织实战观摩23次、业务培训27场、座谈会8场,加大观调力量培养力度。人民观调团机制实施以来,已有2000余人次的群众参与调处,成功培育一批新时代乡村“法治带头人”,其中1人荣获省级优秀调解员。

三、聚焦三点支撑,延伸“服务型”职能赋能乡村治理

用好“普法宣传、风险防治、典型案例”,三点支撑赋能乡村治理。

一是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在辖区5个乡镇矛调中心、26个行政村实现“共享法庭”全覆盖,充分延伸数字法治服务半径。依托“共享法庭”组织观看庭审直播、开办法律诊所、开展普法宣传,助力8份乡规民约法治化升级,化解历史遗留问题28个,助力祯埠镇实现信访积案首次清零。二是打造风险防治平台。依托“共享法庭”数字化集成功能,与腊口镇党委、各村支部共建社会风险防治平台,推动“一镇村一法官”常态对接机制落实落细,已通过“共享法庭”对辖区内的群体性事件、涉村委会突发事件等风险预警40余次。三年来,每季度召开“法庭论坛”,发布法庭季报,动态分析乡镇涉诉案件数量、类型案件趋势,助力党委政府重点预防、高效化解。三是强化典型案例示范。建立案例“一月一汇总,一季度一评选”工作机制,每月选取亮点案件,每季度由法庭组织辖区乡镇和宣传部门共同评选,已发布典型案例选编10期。6个案例在《今日说法》《社会与法》栏目播出,通过“羊在乡村小路吃草中毒死亡村委会侵权案”,推动村委会形成村规民约,社会反响较好。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16号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金湖法庭

创新“背包法庭”工作模式 推进乡村治理有力有效

泰宁县是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国家5A级旅游景区,金湖法庭坐落于美丽的泰宁大金湖畔。2019年以来,金湖法庭在福建省首创推行“背包法庭”工作模式,主动融入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司法服务,诉源治理成效显著,诉讼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2021年度执法工作满意率达95.5%,被誉为新时代的“枫桥经验”,称之为“有特色、接地气,是新时代的马锡五审判方式”。2022年6月,金湖法庭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福建省平安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坚持强基导向,优化精准服务

一是打造一个团队。围绕泰宁县生态旅游发展大局,整合金湖法庭、生态审判庭、旅游法庭的审判力量,组建“员额法官+书记员+N”的“背包法庭”新型审判团队,在金湖法庭管辖案件的基础上,对涉生态环境案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非诉执行)“三合一”集中审理模式,推动人民法庭职能与生态旅游司法高度契合,做到“融合创新、共促治理”。二是做到一呼即应。建立“一村一法官”责任片区制度,推行首问责任制;编制“背包法庭”司法服务手册,规范“背包法庭”服务标准,实行标准化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做到“群众有所呼,法庭有所应”。三是实现一背就走。针对农村群众打官司交通不便、寻求法律服务费时费力等困难,“背包法庭”采取固定或巡回流动的方式,随时将“一套办公信息化设备、一张便民联系卡、一本宣传折页、一组法治套餐”背到景区、林区、库区和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多元调解、普法宣传、社会治理等活动,做到“简便实用、灵活机动”。

二、坚持服务下沉,促进诉源减量

一是巡回审判进站。根据辖区乡(镇)村居、景区、林区、库区的特点,设立背包服务站,开展就地立案、调解、开庭、宣判、接访,并针对当地多发易发、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深入案发地就地审理,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2021年以来,开展巡回审判99次,就地调处纠纷136件。二是多元调解进格。扎实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网格,“背包法庭”与乡镇司法所、旅游公司、大金湖景区协会等部门单位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通过线上联合开展“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确认”和“人民调解+诉讼调解”活动,合力化解纠纷195件,司法确认129件,诉前调解生态旅游纠纷33件,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1.25%。三是法治宣传进村。“背包法庭”利用圩日、节假日,采取“法治沙龙”居民夜谈会、电影放映“文化下乡”等方式,携带宣传展板和挂图、法治套餐深入农村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以非诉方式解决纠纷,诉讼案件由2018年度的265件减少至2021年度的166件,同比下降37.36%。

三、坚持共建共治,助力乡村治理

一是深化庭村共建。“背包法庭”主动融入乡(镇)综治服务中心、村调解组织,建立矛盾纠纷联调、联处、联建工作机制,定期发布矛盾纠纷风险等级评估报告,协助村两委做好群众工作。在矛盾纠纷多发地设立特邀调解室,邀请“退伍老兵”“退休教师”“现任(离任)村主干”参与案件调解,壮大调解力量,强化释法说理,提升基层组织自我解纷能力。二是培育文明乡风。运用以案释法、文明劝导、司法建议等方式,“背包法庭”协助乡镇开展牛羊散养、乱占乱建、乱排乱倒、垃圾分类等人居、生态旅游环境专项整治,根除旧俗陋习,并先后向刑事被告人发出了护河令、林区司法禁令、失信惩戒令和司法碳购令,引导78个行政村将“环境保护”写入村规民约。三是注重文旅协同。依托“背包法庭”开展文旅融合司法,推行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同机制,建立“文遗司法保长制”和“文遗调查官制度”,对辖区内现存295处代表性建筑实行网格化管理,常态化保护,诉前化解涉文化遗产保护纠纷6件,助力乡村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17号


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



创新“四个对接”机制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近年来,汶上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推进人民法庭“四个对接”机制,抓实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举措,2020年以来连续三年新收案件总量持续下降,服务县域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取得良好成效。

一、人民法庭“四个对接”,筑起基层社会治理防线

一是对接基层政法单位。人民法庭与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层政法单位实现案情信息、处置主体等资源互通共享,通过协作机制及时推送诉前调案件,各司其职,提升纠纷处置效能,筑起快速解纷第一道防线。二是对接乡村基层组织。主动对接参与网格化治理,建立法庭-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以线带面的对接模式,借助“村两委”“五老会”等组织,充分运用村规、家风,帮扶说教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治理“点面网”成型,“诉调化”融合,有效织密了多元解纷前沿防线。三是对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制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法》,确定对接主题,有针对性征询听取代表委员对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调解案件,在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上充分发挥代表委员的身份优势。四是对接基层教育机构。人民法庭法官担任基层学校法治副校长,定期组织学生走进人民法庭,每年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0余场次,“小手拉大手”从娃娃抓起,让学生沉浸式体验法治教育,深耕法治教育,播种法治信仰,受教育学生近万人次。

二、人民法庭“四个对接”,接出基层社会治理合力

一是为党委出台制度提供实践支撑。在人民法庭“四个对接”机制充分实践的基础上,提请县委县政府出台《加强诉调联动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意见》进一步压实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各方责任,将“万人成讼率”“无诉村”“无访村”等纳入基层平安建设考核,树立起鲜明的综治考核导向,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合力。二是集中开展“四个对接”宣讲活动。各人民法庭积极向辖区群众宣讲、解读《意见》和“四个对接”机制,2020年以来在汶上县15个乡镇、街道集中宣讲49场次,发放宣传手册和法律书籍3000余本,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观念为群众熟知、接受和支持,有效服务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三是不断壮大“朋友圈”。人民法庭与辖区乡镇、街道建立业务双向对接机制,积极参与县妇联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开展人民调解员组织培训会13场,1000多人接受培训,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诉前化解案件超过民商事案件的三分之一,形成同频共振的良好效应。

三、人民法庭“四个对接”,开出基层社会治理良方

一是及时发现“病因”。通过“四个对接”,深入一线及时发现宣讲、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同类型、潜在性问题,结合司法大数据进行综合梳理研判分析,向驻地党委、政府提出防范潜在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集中分析“病症”。先后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金融风险防范、法律职业共同体等座谈会13场,与职能部门联席联审、展开协作、联合分析研判化解办法,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三是精准“治疗”。以司法建议为重要抓手,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2020年以来发出司法建议、问题参阅等20余份,涉及“三小”车辆、婚姻家庭、校园欺凌等领域,其中关于加强县域“三小”车辆整治的司法建议得到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纳入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项目,有效提升了基层常见、易发纠纷化解的精准度。人民法庭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经验做法得到《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的广泛报道。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18号


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


府院联动齐发力 助推“无讼”见实效

温县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的府院联动机制,大力推进“无讼”村建设,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全县平安与综治考核,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量。诉讼案件从2019年的13915件,下降至2021年的9181件。全县262个行政村中“无讼”达标村148个,“无信访”达标率达80%。

一、多元参与,打造共治新格局

一是与辖区政府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构建法治“同心圆”。在当地党委、人大的领导下,推动诉源治理,打造“党委主抓+府院协同+各方参与”的共治共建共享的基层治理大格局,县委、县政府联合出台了《全县开展“三无”(无刑事无诉讼无信访案)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县委政法委印发《温县“三无”村(社区)创建工作标准》,对无讼村(社区)组织落实、创建标准等细化规范;出台《“无讼”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无讼”村创建的具体标准和目标任务,明确万人成讼率不高于1%的“无讼”村创建标准,提出2020年至2022年三年时间,无讼村达标率分别达50%、70%、90%的目标。二是构建社会力量前端化解、法庭裁判断后的“前店后厂”模式。全县人民法庭运用县乡村三级网络以及13个专业调解组织诉外化解纠纷,构建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对诉讼案件做好诉前委托调解,因案甄别,分别移交乡镇调解委员会、驻庭调解员先行调解,在一个月内未能调解的案件,移送审判,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减轻法官办案压力,实现“单打独斗”向“多元共治”的彻底转变。

二、三大平台,激活治理“最末梢”

一是搭建诉调对接“一站式”平台。运用智能大数据,将全县16个调解组织、40名调解员纳入法院调解平台注册认证,联合司法局出台《诉调对接工作管理规定》《温县专职调解员管理考核办法》《诉前调解流程规范》等规定,按照案件类型及地域进行委派至各调解组织调解,逐月通报各乡镇万人成讼率和专职调解员调解情况,定期对调解员进行培训。2021年各调解组织诉前调解3295件,调解成功1482件。二是构建人民法庭“融入式”平台。制定《关于人民法庭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规定》,人民法庭借助乡镇(村)综治网格,以及乡镇(村)干部、调解员等多方力量,将案件解决在诉前;各法庭每年向所辖乡镇(街道)呈送《白皮书》,对各乡镇案件类型、成讼案件特点及成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建议。三是打造专业调解“一体化”平台。联合县总工会、公安局、司法局、人行、保险等部门先后成立道路交通事故、行政争议、劳动争议和金融纠纷等一体化处理中心,实行联合办公、大数据共享、诉调无缝专业化解、快速支付的线上线下纠纷化解模式,减轻群众诉累,节约司法资源。2021年以来,依托一体化专业调解平台成功调解各类专业纠纷829件,调处金额2.2亿元。

三、三位一体,绘就乡村新风貌

温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打造“庭村”共建、“一村一法官”、巡回办案和法治宣传“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神经末梢”,构筑“无讼”村“桥头堡”。一是按照“支部建在庭上,影响带动村上”的理念,以法庭党支部为核心外延党小组,分别对接辖区乡镇,与村级党支部轮流开展主题党日交流活动,引导基层组织依法规范管理。二是借助县委政法委“六个一”服务平台,切实落实“一村一法官”制度,由法官对所包村庄矛盾纠纷进行网格化摸排,预防矛盾升级形成诉讼。实现诉调对接村级全覆盖,强化纠纷源头预防。三年来,包村法官共排查化解矛盾1230起。三是坚持到案发地、村委大院巡回开庭,在全县乡镇村建立了128个巡回审判点,将司法服务下沉至村庄农户,用充满乡土味的语言,上好“法治公开课”。通过“无讼”村创建,激活诉源治理新格局,全县基层治理能力大幅提升,诉外调解案件从1000余件上升到3000余件,民事案件引发的刑事案件、信访案件逐年减少。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19号

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法院宋河法庭

三个靠前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宋河法庭下辖3个乡镇,共52个村、4个社区,辖区人口11万人。近年来,法庭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支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21年受案数较2019年下降30%,今年同期受案下降21.6%,逐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一、服务靠前,打造诉源治理新机制

积极融入乡镇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形成诉源治理工作合力。一是党政支持。京山市人大主要负责人到宋河专题调研诉源治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明确乡镇综治办、妇联、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等各部门职责,完善解纷机制、形成解纷合力。乡镇党委政府协调设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为调解工作提供经济支持,确保良性运转。“万人成讼率”作为平安建设考评重要指标,进一步压实诉源治理责任。二是延伸职能。统筹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等活动,走村入户、进店访企、问计问需,主动解决群众需求,把纠纷化解在萌芽。宋河法庭发现辖区内砍伐林木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较为多发,向辖区党委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保护临时用工人员安全,防范用工风险。定期参加乡镇政法工作例会,分析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章立制。法庭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诉调无缝对接、人民调解流程等制度规范,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流程化管理。

二、解纷靠前,形成共治共享新成效

立足法庭职能,主动指导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来,法庭参与调解纠纷90件,占受理诉讼案件数的74%。一是整合力量,形成多元解纷合力。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以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中心,整合乡镇各部门职能,形成一体化解纷化解平台。法庭推送案件125件,调解成功42件。借助村民自治力量,从10户村民中选出1户代表,发动村里党员力量,组成村治调委员会,80%的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二是优化流程,形成诉调对接机制。建立人民法庭与基层组织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调解成功的纠纷可线上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庭即时办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今年来,共确认20件。调解不成的,可直接就地申请立案,更加简单快捷、多快好省。三是提质增效,创新简案快审模式。充分吸收京山法院快审团队先进经验,结合辖区实际,宋河法庭摸索出适合乡镇法庭的工作模式,在充分释法明理的基础上,快出速度、快出效率。今年来,调撤结案占比60%,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占比93%,平均审理天数37天,一审服判息诉率98.6%。四是预执于审,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为方便群众诉讼,宋河法庭坚持立、审、执一体化,促进纠纷快速实质性化解。法庭2020年执行案件受案数73件,2021年降至55件,今年仅16件,进入执行程序案件占比仅13%,执结率99%,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可信。

三、宣传靠前,呈现法治乡村新面貌

宋河法庭认真践行“三个服务”要求,以法治方式服务乡村发展,为法治乡村建设注入新动能。一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组成“富水法治宣传小分队”,询问群众需求,开展“订单式”法治宣讲服务。把法律咨询服务台摆到田间地头,现场答疑解惑。制作宣传视频、宣传展板等,线上线下齐发力。今年来,到企业、村镇、单位等开展法治宣讲18场次。二是深入推进巡回审判。选取典型案例,到群众家门口开展巡回审判,现场普法、以案释法,用“身边事”引导“身边人”。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主动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开庭。今年来,开展巡回审判、上门调解等15次。三是主动邀请群众参与。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利用驻庭日,邀请镇村“两委”干部、部分村民等到法庭开展法治夜学,介绍法庭工作、研学典型案例、学习理论知识,让法治乡村意识深入人心。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主动把法庭工作置于监督之下,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20号

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桂头法庭


“以小促大”打造瑶乡治理新格局


乳源瑶族自治县是广东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之一,有着“世界过山瑶之乡”的美誉。桂头法庭所辖的游溪镇和必背镇,恰是乳源瑶族人口聚居镇。近年来,桂头法庭通过搭平台、建机制、强服务等举措,助力“无讼”村镇建设、守护一方瑶山和谐。桂头法庭多次获集体二、三等功。2021年,桂头法庭庭长赵良峰荣获广东“最美基层法官”。

一、搭平台,以“小站点”促成“大合力”

一是搭建全域覆盖联络平台。韶关法院始终坚持强基导向,增加乡村地区司法资源供给。2021年,桂头法庭启动并逐步推进辖区四镇“和美瑶城”法官联络站全覆盖工作。法庭法官以联络站为平台,连接各个乡镇与法庭,形成具备联动基层治理单位及服务群众双向功能的法庭服务延伸平台。2021年12月陆续建站以来,该法庭负责的4个站点共接待服务群众266人次。二是搭建线上便民服务平台。坚持“足不出户网上办,出户就能就近办”理念,桂头法庭在诉讼服务驻地外的一六、必背、游溪三镇建立网上巡回法庭,配齐诉讼服务信息设备,可提供网上立案、调解、送达等“指尖上的诉讼服务”,最大程度让群众“少跑腿”。

二、建机制,以“小切口”促进“大和谐”

一是建立民族特色调审机制。乳源法院将涉少数民族案件交由桂头法庭归口办理,并将瑶族或具有瑶族聚居镇生活经历的办案人员列为涉瑶案件“支援力量”。桂头法庭对涉瑶纠纷进行初筛,对适宜开展诉前调解但受到语言文化因素等阻碍的案件,联同“支援力量”一同调解,以亲切“瑶语”释法明理,用浓浓“乡情”定纷止争;对不适宜调解且案情复杂、与文化因素相交织的案件,通过与“支援”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模式,避免因文化差异所造成的审理偏差,助力涉瑶案件服判息诉。2021年至2022年7月,桂头法庭共办结全县涉少数民族案件约182件,上诉案件仅4件,必背镇连续三年新收案件少于10件,基本实现村镇“无讼”。二是建立矛盾提前排查化解机制。以挂点负责的各个平台为哨点,桂头法庭法官对平台辖区进行电话或走访调研,提前探知可能成诉的矛盾,坚持“每事一填、每案一表”,建立排查情况台账。联络站挂点法官对排查发现的适宜调解的矛盾,根据纠纷属地联系协作部门,开展联调工作;对不适宜调解的矛盾,则引导其就近到人民法庭或网上巡回法庭提起诉讼。人民法庭、法官联络站、网上巡回法庭构筑成“三位一体”纠纷化解体系。2021年10月以来,该法庭挂点法官共调研18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79起。三是建立基层治理单位共建共治机制。依托“庭所共建机制”及必背镇特有的“五联”共建机制,桂头法庭定期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层治理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梳理矛盾线索,制定联调方案,为各联动部门化解矛盾提供法律意见。自联调协作机制建立以来,该法庭通过联调化解矛盾21起,调解成功率达92%。

三、强服务,以“小举措”促显“大力量”

一是完善司法调解补强支撑服务。桂头法庭将司法确认作为诉前调解的终端环节,并积极倡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治理部门对接司法确认作为强制力保障。2021年至2022年7月,共计进行司法确认案件63件,以司法服务“硬举措”为乡镇社会治理提供公平守信的良好价值导向。二是助力打造群众解纷品牌。桂头法庭特邀各村镇推选的“乡贤”“村贤”或学校老师作为兼职调解员,通过梳理收集的矛盾线索,选取区域内多发、易发的案件类型作为培训内容,并整理出其中的法律知识要点,围绕其实际运用、调解技巧等方面,通过法律知识讲堂、旁听案例庭审等形式提供法律知识培训服务。2021年以来,桂头法庭共开展法律知识培训5次。逐步培养一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调解力量,推进施行“群众自我消解—寻求专业调解—合力实地化解”的三级调解模式。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21号

四川省富顺县人民法院富世法庭

三聚焦三强化以家为源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富世法庭秉持“家庭安定则乡村安定,家庭文明则乡村文明”的工作思路,打造“家风文化教育基地”“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等司法品牌,以法治、德治、自治“三治结合”,进一步加强家风文化教育,助力辖区基层善治。

一、聚焦家庭和睦,强化主责主业推进家风解纷

一是打造特色法庭,释法明理平息矛盾。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6份。设立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整合县公益联盟、心理学会等社会团体资源,引入心理干预、回访帮扶等特殊程序,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全方位援助。贯彻婚姻家事案件全程调解,以优良家风家训促进调解和裁判说理,调撤率达76.08%。二是强化风险预警,跟踪防范纠纷升级。针对家事、婚恋等成因复杂、矛盾易激化以及存在“民转刑”风险的案件,会同案发乡镇联动多元化解,实行一案一预警,明确诉讼风险及化解建议,全程跟踪对接风险处理。2020年6月至今,向案发乡镇发出《风险预警函》190份,收到回复172份,妥善处理案件181件。三是制定家风规范,加强家风司法运用。依托审判实践,拟定《富顺县加强家风教育促进“三治结合”的五年工作方案》,由县委政法委全县印发,为各执法司法机关及乡镇街道“家风育人、家风解纷、家风治乡”指明工作方向。遵循家风指引,贯彻核心价值。今年以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家风条款”制作文书18份,在法治引领中深度融合家风培育,促进家庭文明建设。

二、聚焦乡村安宁,强化源头防范助力家风治乡

一是设立服务站点,满足乡风建设法治需求。全面实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在辖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新设诉讼服务站点10个,选聘6名特邀调解员,落实2名“驻庭调解”,实现政府购买社会调解服务,开辟特邀调解职业化、专业化新路径。落实“红梅党员法官在身边”法庭联系镇街工作机制,实现辖区内5个镇街“一镇街一法官”全覆盖,深度融入乡村治理,助力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二是精准分析研判,织密乡风建设解纷网络。动员基层“微治理”力量,发挥妇女主任、网格员“微发现”优势,坚持定期排查,建立“分级+联动”“整体+个案”分析研判机制,运用道德、情感、习俗等方式动之以情,促进家事纠纷柔性化解。三是搭建价值桥梁,预留乡风建设自治空间。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类涉及乡风民俗的案件,扩大诉前调解比例,提倡鼓励纠纷自主和解,将家庭领域“软约束”和法治社会“硬要求”相结合,给予群众化解此类纠纷的自主空间,诉前调解成功率达50.5%。

三、聚焦群众安心,强化思想根基实现家风育人

一是打造教育示范基地,厚植家风培育土壤。以习近平总书记家风系列讲话为指导,在庭内打造全市首个集富顺名片、本地好家风、家风典型案例、好风传家模范等为一体的“家风文化教育基地”。今年以来,接待参观群众共580余人次,成为本地家风文化教育示范品牌,为家风领域“三治结合”提供了丰富土壤。二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强化群众法治观念。与辖区“中国好人”义务开办的“宋婆婆爱心辅导班”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开展“送法进农村”“送法进学校”活动,组织模拟法庭和“法庭开放日”活动,全面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以家为主题拍摄法治宣传片,加大涉家风案件巡回审判和家风案例宣传力度,开展“家风主题日”“家风知识竞赛”“家风大讲堂”活动,大力弘扬优良家风。三是助力完善乡规民约,提高乡村自治能力。对所审理案件分辖区开展大数据分析,深挖案件背后所反映的家风、家教等深层次问题,对相应的乡规民约、乡风乡俗提出完善修改建议18条,进一步提高乡村群众自治能力,促进基层社会前端治理。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22号


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实现“双下降”助力乡村治理

近年来,镇雄法院七个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拓展人民法庭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新途径,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推、多方联动”的诉源治理格局,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取得实效。

一、建机制促联动,织密共建共治网络

一是镇雄县委在全县937个村(居)民小组联合组建“村(居)民发展议事委员会”,以村(居)民小组为网格单元,形成网格管理网络,人民法庭、派出所发挥“前沿哨所”和网格长、网格员作用,将服务群众触角遍布村组角落,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并向网格管理平台推送信息。二是实现人民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与网格管理平台的信息共享,由管理平台向“村(居)民发展议事委员会,推送纠纷信息,便于矛盾纠纷在群众“家门口”化解,做到“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办”。三是强化行业联调机制建设,激发诉调解纷动力。与人社、住建、交警等部门设立的19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全面联动,采取“人民法庭+”模式,吸纳行业调解专家和律师入驻法庭,开展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推进诉调解纷功能延伸。自2021年以来,县域范围内诉前成功化解道路交通纠纷21889件、劳动争议纠纷3816件、住建领域纠纷1663件,调解成功率达85%。

二、抓载体重预防,前移控源减流阵地

一是前移诉讼服务触角。以开展“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活动为牵引,法庭干警作为县政法委牵头向262个村(社区)派驻800名政法干警的重要成员,驻村组当好政策宣讲员、法治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信访老户稳控员、乡村振兴信息员、扫黑除恶联络员。建立“一村一法官”工作联络机制,开展“百场巡回审判、百场法治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大型巡回审判及以案释法普法教育11场次。二是人民法庭坚持用好“1321”调解工作法:“第一时间”了解当事人的心里预期;找准案件争议焦点、矛盾转化拐点、情与法的融合点“三个关键点”;坚持案件调解自愿、合法“两个原则”;坚持把调解优先作为案件处理的“第一选择”。2021年以来,人民法庭指导诉前调解纠纷1622件,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103件。

三、创示范强带动,探索“枫桥式”建设新模式

坚持示范引领,在中屯镇打造“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示范点。人民法庭主动融入“村四级、镇五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围绕“人民矛盾人民调、人人都是调解员”和“人人参与、共建平安”目标,广泛吸纳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社会贤达充实人民调解队伍,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镇”。自2021年以来,法庭在示范点共指导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7件,中屯镇未发生大规模聚集上访、群体性事件,连续13年无重大民转刑案件和命案发生,创建16个无诉和谐村组,该镇齐心村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四、抓举措强保障,形成诉源治理合力

一是县委组织部定期开展“组织建设好、议事运行好、制度执行好、服务群众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议事会”评选表彰,评选出的优秀议事会成员作为后备干部重点培养。二是县委政法委牵头开展“文明和谐村”评定,将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数、民事诉讼案件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数、信访问题发生数等列为评价重要指标,对“文明和谐村”授旗表扬。三是将各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由县司法局考核后报县政府划拨,按照“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原则,对成功调解的矛盾纠纷,按难易程度每件发放100元至2000元的补贴。

镇雄法院各人民法庭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政府大力支持下,走出法庭,联动各方资源和力量,“法院+”多元解纷体系迸发活力,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工作有效推进,努力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2021年以来,全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2648件,同比下降2.48%,七个人民法庭收案较同期减少1174件,同比下降13.5%,实现了立案、审判“双下降”。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23号

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陈炉法庭

发挥“女子法庭”司法韧性 助力陶瓷古镇乡村振兴

“炉火不绝地、瓷韵传千年”的陈炉陶瓷古镇距离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城区20余公里,在这个历史文化名镇上有一支特别的队伍,那就是由3名女干警组成的印台区人民法院陈炉法庭,她们作为镇上的一道靓丽风景线,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女子法庭”,也是备受游客称赞的“最美旅游法庭”。近年来,陈炉法庭秉承“小法庭亦有大作为”理念,始终坚持“三个便于”、扎实落实“三个服务”、持续推进“三个优化”,以为民司法为宗旨、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以公正司法为主线、以服务大局为目标,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服务保障能力,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利保障。2017年以来,先后荣获县级以上荣誉十余项。

一、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筑牢乡村振兴法治“基础桩”

陈炉法庭主动延伸司法触角,助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推动法庭工作既为一域添彩,又为全局助力。一是服务辖区营商环境建设。2017年陈炉法庭率先在陈陶工业园区内设立法官工作室,结合“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积极开展工作,通过进园区“涉企法律知识解析”宣传、组织座谈会等形式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已为园区企业提出法律建议16条,提供法律咨询67次。疫情防控期间,精心编印了《企业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法律指引手册》,全力通过司法手段为民营经济增氧、造血、强体。二是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组织开展审判执行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向辖区群众发放自行编印的《农民日常生产生活法律风险防范108问》《农村实用案例选编》《农村实用法律手册》共计5000余册。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当事人提供“一站式、零距离、无障碍”专人定向诉讼服务。对涉贫涉农案件,开辟立审绿色通道,快立快审涉贫涉农案件42件,涉贫案件判后答疑率达到100%。三是服务古镇旅游产业链。挂牌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对涉及旅游纠纷的案件走“快速通道”,减少诉讼时间,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开展旅游法律宣传5次,接受法律咨询50余次,调处涉旅纠纷7件。

二、聚焦服务高效能治理,划好基层社会治理“同心圆”

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一是创新纠纷调解形式。陈炉法庭在司法实践中,为有效化解矛盾,法庭立足“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总结出了一条富有自身特色的“摆法律、拉家常、讲亲情、背靠背、冷(热)处理”调解法,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法庭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60%。二是优化纠纷调解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与镇党委及镇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妇联等部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镇综治中心建立了矛盾联调工作体系,与村、社区综治中心联合建立驻点调解工作机制,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法庭共引入特邀调解组织两家,近五年来通过特邀调解化解纠纷60余件,司法确认52件,协同综治中心化解民间纠纷48件,化解信访案件20余件。三是做优诉前调解功能。针对司法确认案件,与镇司法所联合制定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不断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完善分流、调解、速裁、快审衔接转换机制。近五年来通过诉前调解各类纠纷60余件。

三、聚焦服务高品质生活,细耕审判工作主业“责任田”

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让辖区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一是全力提升审判质效。法庭坚持以“双进”专项工作为抓手,努力做到“一般案件发改率低、重大案件‘三个效果’好、敏感案件‘三同步’工作实”。2017年至今,法庭共受理民商事案件629件,另诉前调解67件,结案609件,未结20件,其中撤诉142件,调解225件,结案率96.82%,简易程序适用率90%,陪审率95%。无长期未结案,裁判文书上网率100%,完成庭审直播179件。二是优化便民服务措施。法庭设立“代为立案制度”,到法庭即可缴费、立案,减少路途奔波。依托电子送达平台,当事人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查看相应的法律权利和义务,通过网络即可查询案件的进展情况。利用手机APP多元化调解平台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还可以形成调解笔录;借助“云上法庭”开庭审理案件90余件,实现“隔空对屏”化纠纷,最大程度的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三是常态开展巡回审判。对于农村及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等偏远地区的当事人,坚持在案发地巡回审判,到农户家里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五年来累计开展巡回审判40余次,有效发挥“巡回一案,教育一片”的职能作用。

近年来,陈炉法庭这支富有朝气和战斗力的青年队伍深得当地群众和各级领导的认可,“家门口的女子法庭”将公平正义洒满古镇大山的先进事迹被各级新闻媒体多次进行专题报道。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24号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鱼河法庭

创新“2+4+N”多元解纷机制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鱼河法庭设立于1989年3月,位于榆林市榆阳区南部偏东的鱼河镇,距市区37公里。近年来,鱼河法庭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以法庭内2个工作室即“三治议事小屋”“家事调解室”,辖区内4个调解工作室为依托,集合法官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各种力量,组成上下协同、内外联动、全域辐射的“2+4+N”多元解纷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为辖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强劲动力,先后获得省市区授予的多项荣誉称号。

一、“内外联动+巡回审判”,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

一是“走出去”+司法确认,实现就地解纷。群众发生纠纷先由村干部、政府部门、调解员联合调解,对调解成功有执行内容的纠纷,由法庭进行司法确认,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对调解不成功的,符合立案条件的快速立案,进入司法程序,依法速裁快审。二是“请进来”+合力化解,实现高效解纷。对一些婚姻家事纠纷、邻里纠纷、侵权类纠纷案件,主动邀请村镇干部、人民调解员等参与调解,充分凝聚调解合力。近三年来,鱼河法庭共计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00余起,法庭受理案件数从2019年的504件下降至2021年的254件,降幅达49.6%,诉源治理成效明显。

二、“主动沟通+双向化解”,高效解决涉企业纠纷案件

一是主动沟通+微信互动,实现快速解纷。对辖区交通肇事案件,探索出“一案一微信群”多元解纷模式,将损失已确定的当事人引导至保险公司进行正常理赔,对损失尚未确定的当事人引导诉前鉴定,从而将大量涉及保险公司的纠纷在诉前、诉中快速化解。二是积极指导+双向化解,实现原被告“双赢”。对辖区劳动争议案件,与涉案企业领导就工伤、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等问题进行沟通,指出企业在用工制度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与疏漏,并督促企业积极规范管理,堵塞漏洞,从而预防类似纠纷再次发生。近三年来,法庭辖区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数量从2019年的88件降至2021年的23件,降幅达73.8%。

三、“互联网+微法庭”,提升司法便民利民水平

受疫情等因素叠加影响,鱼河法庭积极转变办案工作思路,深化拓展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充分应用“互联网+”手段,大力推进“微法庭”的线上运用。2020年初,法庭在全市范围内率先通过互联网“陕西微庭审”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为疫情期间司法服务不打烊起了头。近三年来,通过互联网“微庭审”“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平台共办理各类案件200余件,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为全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

四、“多元普法+司法建议”,营造普法宣传浓厚氛围

一是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作用。将巡回审判点作为普法宣传点,以达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二是强化法庭与各单位间的联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书,有效预防类似纠纷发生。三是线上线下便民利民。利用微信平台在辖区乡镇组建“矛盾纠纷调解群”,线下向辖区群众发放便民联系卡,打通诉讼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四是设立旅游纠纷巡回工作室。从源头上预防旅游纠纷的发生,坚决防止小纠纷酿成大矛盾,推动辖区旅游持续健康发展。五是注重运用新媒体的正向引领功能。通过“两微一端”、抖音等平台,全面强化法治宣传,推动法庭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近三年来,法庭巡回审理6次,发出司法建议1份,发表通讯报道宣传法治37篇,线上释法700余人次,送法进乡村、集市、庙会、企业10次。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25号

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塔尔湾法庭

创建四个“三+”工作模式 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塔尔湾法庭距离大通县城约7公里,地处县城的中间地带,辖塔尔镇、新庄镇、良教乡、极乐乡、斜沟乡两镇三乡,少数民族人口占81%。近年来,塔尔湾法庭立足辖区民族乡镇实际,探索出四个“三+”工作模式,既为群众提供了快捷、便利、精准的司法服务,满足了群众地司法需求,又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参与辖区社会治理,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创“分+优+教”三字“组合拳”,实现立案无障碍

针对辖区群众文化水平较低,司法需求较高的问题,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塔尔湾法庭探索出一条“二次分流,弱势优先,现场教学”的立案模式。二次分流。法庭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员和设备配置,接待来访当事人时,先由负责登记的工作人员进行分流,再由窗口立案人员根据起诉人的年龄、文化水平、离家距离等条件进行二次分流,对年龄较大、文化水平较低的当事人进行线下立案,同时指导有信息化操作能力的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实现线上线下两同步。弱势优先。畅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以“优先办、引导办、便捷办”为原则,为农民工、妇女、儿童、老人等群体全程提供诉讼服务指导。现场教学。通过网上立案、签收法律文书、交纳诉讼费用等现场演示,让当事人亲身体验诉讼“家里办”“掌上办”“随时办”和立案服务“零距离”“指尖办”。

二、创“午+黑+联络点”送达模式,实现司法服务“不打烊”

针对当地人员流动较为频繁,很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无法尽快审理,法庭突破八小时工作制,将法庭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午休时间进行一次送达工作,无法完成的晚上进行再次送达;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利用60个村书记联络点,充分了解并掌握被告人的动态和家庭情况,以便为法官调解案件提供参考。2022年上半年,法庭通过联络点有效调解案件30余件。

三、创“诉前调解+多方联动调解+巡回审判”矛盾解决机制,有效实现诉源治理

法庭本着“诉源治理,将矛盾化解在源头”的原则积极探索符合辖区实际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把诉前调解挺在前面,将具有调解可能的婚姻家庭类案件转入调解平台,累计诉前成功调解案件12件。涉及赘婿等矛盾较大的案件,积极联系社区、乡镇综治办等相关组织和部门人员上门调解。对于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法庭利用塔尔、极乐两个巡回审判点就近巡回审判,并尝试将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邀请至庭审现场,集众家之力,解决农民工讨薪之难事。

四、“社区+学校+企业”“菜单式”普法宣传,实现普法全覆盖

塔尔湾法庭辖区群众绝大多数信仰伊斯兰教,受地区条件和宗教习俗影响,群众法治观念欠缺、维权意识淡薄,为适应新时期法治建设和审判工作的要求,法庭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便民服务,将法律送到群众身边。一是在人群密集区挂横幅、发放书籍和宣传册,以提高普通民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促进群众法治观念的转变。2022上半年进行普法宣传10余次,发放宣传册40余册。二是针对较为普遍的早婚早育现象,推进法治进学校,在极乐中心学校开展“蓓蕾初绽、青春护航”和“预防早婚早育”两场法治宣传。三是立足辖区企业发展需求,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双向走访,在征求企业意见建议的同时深入企业开展法律讲堂和政策宣讲、以案释法活动,引导企业家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26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良田法庭

创新基层治理经验 助力“良田”建设

良田法庭是宁夏高院根据当地实际优化调整增设的人民法庭,2020年4月设置运行,办公场所因陋就简,边运行边建设,2022年4月21日新办公场所竣工投入使用。良田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审判机构、调解平台、治理前沿、普法窗口的综合作用,创新举措,力推“小法庭,大服务”,不断发挥便民服务、治理尖兵、稳定利器的职能作用。

一、立足基层 践行司法为民

一是联动治理推动地区移风易俗。作为典型的民族地区,良田镇群众婚姻家庭问题兼具民族特点和乡村特色,包办婚姻、早婚、高额彩礼、家庭暴力现象频出,引发离婚率高、婚恋纠纷多且化解难。对此,良田法庭联合基层党委政府搭建“政府+法院+村居”工作平台,探索“前置宣传+中置调解+后置裁判”联动治理模式,成为镇党委政府推动乡村治理的有力抓手。良田法庭多次召开婚姻家庭问题治理座谈会,“会诊”家事矛盾,深化家事纠纷联调联治工作,用司法手段助推社会治理与移风易俗。二是网格化微信群精准普法。针对良田镇部分外出务工人员权益难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未能充分实现、群众宗法宗族观念强但法律知识欠缺等问题,良田法庭总结良田镇部分对外大讲堂经验,与村居共建网格化微信工作群,法庭持续推送精选的普法短视频,法官运用微信为村干部和群众答疑解惑、提供咨询,制作欠条借条模板及安检注意事项短视频发送到微信群,收到良好效果。自2022年4月建群以来,推送“法官说法”“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等普法信息20余次,覆盖群众12000余人,受到村干部和群众的一致认可,因针对性强、时效性好,被“学习强国”、人民网等多家媒体报道。

二、举纲张目,化解治理难题

一是围绕农民切身利益,化解土地纠纷。良田镇作为吊庄移民镇,移民之间、新老村民之间逐步积累了部分土地矛盾。土地是农民最重视的切身利益,很难协商解决,良田法庭紧抓“生态美丽良田”民生改造工程契机,审判中加强释法析理,涉地案件调撤率51%,服判息诉率95%。二是提高审理效率,安定民心。良田法庭实行涉承包地、宅基地及房屋案件专审、简审、快审,创新适用要素式审判方式,高效审结三百余件涉土地、房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6天,庭审和文书制作时间缩短至半小时,明确承包经营和流转的法律及政策,以司法裁判引领社会行为规则,有力遏制了随意买卖土地乱象。

三、创新经验,打造塞上乡村乐园

一是坚持诉调对接,构建多元解纷。法庭与良田镇各村居、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共建诉调对接机制,在良田镇司法所挂牌成立“诉调对接工作站”,签署《关于开展矛盾纠纷联合化解工作的协议书》,整合法官和人民调解员配置,为群众提供多选择、更高效的解纷渠道。法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每月向司法所发送调解案件,数量根据司法所调解情况灵活确定,调解成功的进行司法确认;双方共同做好矛盾纠纷研判化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合力推进乡村治理。二是“法校共建”护航成长之路。良田法庭协调金凤区法院民事审判庭与良田镇1中学、6小学建立法校联合机制,法官与学校畅通交流渠道,担任法律讲师定期到校授课,学校不定期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共同为保护学生权益、预防学生犯罪,优化治理环境履职尽责。三是突出法庭特色,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底色。法庭利用一楼多功能电子屏每月定期展播红色经典影片并邀请群众观看,不定期邀请移民群众代表回顾移民历程、分享奋斗经验。与宁夏大学法学院共建基层治理研究基地、构建法治发展“共同体”,并将与北方民族大学共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邀请高校教师实地调研授课,推动良田镇民族团结工作高质量发展。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2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多维发力联动解纷 凸显基层治理新成效

阿克苏中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矛调中心”联动解纷作用,完善“43221”闭环解纷体系,拓展“360”过滤化解渠道,建立“红黄绿”预警机制,纠纷调解率达94.8%,自动履行率达95.2%,诉讼案件、信访数量实现“双下降”。2022年5月6日,周强院长署名文章《新疆法院基层人民法庭蹲点手记》对阿克苏地区“老艾法律巴扎”工作经验给予肯定。

一、上下联动、互嵌共融,推动构建基层治理“新体系”

阿克苏中院立足辖区乡村人民法庭实际,在沙雅县人民法院红旗人民法庭率先探索乡(镇)矛调中心整体入驻人民法庭工作模式,得到党委充分肯定,并在辖区7县2市推广,整体构建了以政法委牵头,法院、公安、司法、信访等13家单位协作,35个人民法庭与乡(镇)矛调中心互嵌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地方党委投入1000余万元支持人民法庭建设,组派精兵强将,吸纳基层力量,优化服务功能,将“人民法庭+矛调中心”建设纳入“平安阿克苏”考核,并创新“43221”多元解纷机制,切实将“人民法庭+矛调中心”建成“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方位服务、全链条解纷”的矛盾纠纷化解“终点站”。

二、精准施策、汇聚合力,激发服务基层治理“新动能”

出台《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方案》《矛调中心矛盾纠纷化解流程规范》等9项制度,持续巩固党委领导下的“43221”多元解纷机制,推进信访接待、调解纠纷、诉讼审判、法治教育“4大服务”一体运行,理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3调联动”工作衔接,突出选培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2员重点”,达成调解成功率稳中有升、万人成讼率逐步下降“2个目标”,确保实现“1个体系”闭环解纷功能。拓展创新“360”分层过滤机制,针对群众来访、上级转办、基层排查“3个渠道”收集的各类纠纷,细化一窗登记、分流转办、调解处理、联合化解、办结反馈、定期回访等“6个步骤”流程,规范成员单位解纷职责,畅通流转通道。辖区人民法庭以矛调中心为基点,统筹调配13个部门、12个行业调委会和“2员重点”解纷力量,按纠纷来源、类别和难易程度,纵向分流至村、组等基层调解细胞,横向分流至中心各个组织和调解部门,完善访调、警调、检调、仲调、专调、诉调等多种模式联动体系,穿引调解“纵横线”,织密联动“服务网”。截至目前,通过“360”机制前端解纷14401件,2022年人民法庭受理案件较去年同比下降10.3%,推动实现“调解成功率上升、万人成诉率下降、群众零信访”工作目标,促进基层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三、延伸服务、善作善成,持续释放基层治理“新红利”

拓展司法服务触角,以35个人民法庭为中心,辐射87个法官工作站、202个巡回审判点,调配70支由党员、法官、驻村干警、信访干部、妇联主席、行业专家、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组成的“矛调队伍”,日研判、周分析、月评估,全方位、立体式开展“110”式司法服务,1231个行政村实现“小事不出村”治理目标。构建“红、黄、绿”三色预警机制,动态监测乡(镇)、村纠纷受理量“高、中、低”情况,绘制立体式网格化解纷“作战图”。针对辖区土地流转纠纷隐患提出专业调解建议书107份,推送至35个涉事乡镇,村“两委”协同专业力量分析研判,就地妥善化解土地纠纷279件。发挥专业优势,服务法治乡村建设,选培“法律明白人”15496人,协助302个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1510条,带动各族群众学法、知法、尊法、用法。目前,辖区176个村具备“无诉讼村”创建条件,夯实平安乡村建设根基,助力法治乡村和谐善治。

三、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篇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28号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张家湾法庭

构建“4×3”服务体系 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

张家湾法庭地处北京市通州区腹地,案件管辖地域承载着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综合交通枢纽、三大建筑、张家湾设计小镇和古镇等多项重点功能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快,城乡融合发展任务重,司法保障需求突出。今年以来,张家湾法庭构建“4×3”工作体系服务辖区发展,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京津冀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法庭。

一、“三优化”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一是重心下移,优化法庭工作职能。将立案、诉讼服务、诉前财产保全、多元调解、案件速裁精审等职能整合,并开展集约送达和集中排期工作,让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不出辖区。1-8月,张家湾法庭审查立案1774件,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咨询156次,诉前调解收案2545件。二是力量下沉,优化解纷队伍建设。增设1名立案员和诉服员,方便群众就近立案、就近咨询。增设2名速裁法官和5名特邀调解员,简单纠纷诉前调解,类型纠纷快审速裁,疑难纠纷精审细判。1-8月,调解员诉前调解成功284件,法官速裁1013件,后端精审918件。三是服务下倾,优化服务保障功能。打造“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治理链,服务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项目获区十佳基层社会治理品牌,工作模式在《北京改革情况交流》上推介。

二、“三层级”铺设一站式解纷网络

一是一站通办,设立多元解纷中心。在两镇两街设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选派党员干部、员额法官、特邀调解员、行政调解力量等入驻,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立案登记、案件查询等一站式服务。二是服务到家,铺设村社解纷站点。在村居社区设立解纷联络站,常驻解纷联络员,负责村级矛盾排查上报、纠纷调处化解等工作。依托本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下沉诉讼服务到村居社区。已汇集村社解纷联络员130人。三是数字赋能,构筑智慧解纷平台。建设“E解纷”平台,村社配置专属解纷二维码。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覆盖率100%。自“E解纷”平台运行以来,群众提交解纷需求97起,多元化解70余起。

三、“三助力”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府院联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庭长讲法”促进党政领导“会前学法”。参与镇街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律论证咨询,以司法建议、白皮书等方式,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今年以来,参与镇街联席会商20次,提供法律参考意见54项,发送司法建议7份。二是多元共治,助力“接诉即办”工作。主动融入北京市党建引领接诉即办改革,与属地党委政府建立双向联络,定期通报重点工作进展,对接司法保障需求。信息共享,审判数据与市民热线数据定期比对,“E解纷”与“湾事通”“文明银行”等在线治理平台对接。紧扣镇街考核中涉法涉诉问题,常态化联席会商。3-8月,以会商指导、联合调解等方式参与辖区12345重难点工单办理759件。三是服务保障,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以服务保障“两区”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关注产业培育、项目引进、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司法需求,积极推动将司法服务纳入产业功能区公共服务标配清单。

四、“三同步”稳妥化解新型城镇化建设衍生纠纷

一是重点研讨,保障试点稳步推进。结合通州区作为北京市撤村建居改革试点,重点关注村转居中集体土地和资产处置、农转非等法律问题,及时研讨,统一裁判尺度。上半年,妥善审理涉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和交通枢纽建设定向安置房系列案件,依法保护农民房产权益,确立三定三限三结合安置房裁判规则。二是协调联动,健全纠纷化解机制。加强“法官普法”,推动基层自治组织负责人出庭应诉。围绕物业管理、邻里矛盾等涉宜居生活事项,加大普法宣传、座谈交流,提升基层干部履职能力和村社群众自治能力。三是分类施策,化解城镇化衍生纠纷。关注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产业转型升级营商环境优化问题,部门联动,调判结合。对城镇化衍生家庭纠纷,适用“一户一宅”“成员平等”的基础上,参照乡风村俗。密切关注老年人居住权问题,贯彻民法典规定,保障“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29号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李七庄法庭

多点并进多措并举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

西青区人民法院李七庄法庭辖区为李七庄及津门湖两个街道,位于天津市外环城市发展带,该区域先行先试宅基地置换楼房、撤村建居,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一直探索在城市化建设的最前沿,是西青区乃至天津市城市化建设的典范。今年4月25日,李七庄法庭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京津冀三地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法庭。

一、以基层治理为切入点,管源头治未病

一是系统治理体现新担当。主动融入街道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深度融合乡村振兴工作,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从近年来涉辖区村、居、股份经济合作社及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案件入手,分析高发多发深层次原因,主动与街道党委沟通,提出8条针对性的司法对策,推动开展问题合同专项整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今年上述单位成诉量仅为21件,同期相比减少60%。二是综合治理体现新作为。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矛调中心和群众自治组织的共建联建,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召开碰头会8次,推进基层党建创新与基层治理创新相结合,邀请社区村队干部到法庭参与纠纷调解、庭审观摩和座谈交流,促进基层干部依法解纷能力和法官群众工作能力共同提升,零距离融入综治网格。三是依法治理体现新成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以司法裁判树立行为规则,以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明,立足审判职能,加强裁判说理,在公正裁判中传递法治力量,建树法治权威,发挥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二、以多元解纷为突破点,延伸服务触角

一是多元解纷展现新理念。坚持把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和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推动更多力量向疏导端用力,着力减少诉讼增量,在诉讼服务、法治宣传中提供非诉讼纠纷解决的前置指引,弘扬非诉解纷理念,积极回应,将纠纷化解在矛盾对抗发展的初期。二是诉前调解跑出加速度。围绕诉前调解聚合力,今年7月初步形成以法庭为联络基站,组建由李七庄司法所、派出所、商事调解组织组成的解纷联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激发商事调解的积极性,引领打造社会矛盾化解的第二道防线,法官与调解员一对一结对子,通过线上、线下开展调解工作,1+3+N诉前调解模式初见成效。今年7、8两个月调解各类纠纷27件,均已全部履行。三是延伸触角融入同心圆。辖区村、居、合作社并存的现实仍带有熟人社会印迹,从乡村到城市,多数村居的调解组织作用不再显著。积极落实调解平台“三进”工作要求,让调解组织重新焕发活力,目前已走访对接村居15家,在重构“一社区一法律调解员”机制上发力,定期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借力司法所、村居党群服务中心及警务室,构建法律网格员体系,将服务触角向基层再延伸,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有序重构“调解优先”格局。

三、以新型业态为核心点,聚焦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关注集体资产保护,保护城乡居民合法权益。股份经济合作社系西青区城市化建设的新探索,围绕集体资产流转、村转居,股东权益保护等事项开展调研后,在王兰庄、邓店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法官联络室,为集体企业发展建言献策,为村转居的身份和权益保护提供法律支撑,平等保护城乡居民合法权益,上述两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了零诉讼,邓店社区被评为天津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二是关注楼宇经济发展,提升司法保障效能。辖区楼宇经济发展程度较高,中小型企业较多,围绕楼宇经济发展制定重点企业、重点商圈、重点项目清单,组建服务楼宇经济专业团队,形成一楼宇、一团队工作模式,统一裁判尺度,优化诉讼流程管理,通过法官上门坐诊,诉前介入调解,诉中联动化解,判后答疑回访等方式,对接司法需求,努力将法庭职能与都市楼宇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微信办案、在线诉讼,及时化解纠纷,加快审判节奏。三是关注行业特色,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辖区有王兰庄汽车城、商贸城等特色产业,针对汽车产业发展特点,研判涉汽车买卖及上下游产业的案件类型,重点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

四、以家事审判为创新点,打造和谐社区

一是强化改革创新,打造特色品牌。以城市法庭建设试点为契机,创新审判理念,探索圆桌审判方式,引进家事、邻里纠纷观察员机制,引导当事人用更积极、更包容的心态化解家庭、邻里纠纷,着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强化法治温度,引领社会新风尚。辖区有天津市人口超密集的富丽津门湖社区,家事、邻里纠纷突出。从实质性化解家事纠纷为出发点,联合村居及妇联组织,加大调解力度,对矛盾纠纷分层过滤,形成化解合力,适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用好家庭教育指导令,坚决打击家庭暴力、高价彩礼等不良习气,引领社会新风尚,促使居民生活水平及法治意识双双城市化。今年5月发出西青法院第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三是强化一站式标准,坚持司法便民举措。对于涉少、涉老、涉困、涉残等家事邻里纠纷案件,考虑当事人特殊情况,依旧坚持做好巡回审判,开通绿色通道,通过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机制,一次庭审解决率达95%以上,让群众少跑路,同时开展庭长接待日及判后回访,为弱势群体纾难解困,提供即时诉讼服务。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30号

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柳泉法庭

创新“1321”工作方法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

柳泉法庭地处“京南明珠”——廊坊市固安县中部,辖55个行政村。辖区正由以农业为主向产业配套、旅游服务为主的宜居宜业产业新城进行转型,高铁新区、城南新区正在筹备建设中。柳泉法庭以今年5月份被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为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为契机,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新“1321”工作法,依托党委政府,携手地方,联合社会力量,谋求多向共治,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档加速,产生积极效果。

一、强化一体领导,掌舵定向推动创新发展

一是强化法院系统领导。省、市法院领导加强顶层设计,扑下身子,深入法庭、村庄,一竿子插到底,开展蹲点调研,问需于驻地党委、政府,献计于法庭建设,在加强充实调整法庭工作机制等方面想办法、出点子。二是强化党委属地领导。县委书记挂帅,吸纳发改、财政、农业农村、柳泉镇等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建立人民法庭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联席联动机制,定期研究磋商,既谋建设又谋发展,推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强化统筹协调领导。县委召开专题会议,统筹乡村振兴,法庭先行,将司法工作放进全县经济发展大盘中找定位,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中谋出路,共力发挥基层法庭效能“最大值”。党委牵头,法庭与政府部门良性互动,积极在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启动前进行法律“质检”,让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二、聚焦三项服务,突出主题发挥工作职能

一是服务特色产业发展。紧盯乡村发展、企业需求、人民期盼,开展暖企助企行动,建立“健康体检”台账,完善“一企一联系人”制度,对辖区23家企业提供“诊疗式”服务,提出意见建议80余条,构筑企业风险“防火墙”。多次深入调研国家民委命名挂牌的“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大韩寨民族村,就羊肠衣加工出口、产业升级“把脉问诊”,促进村寨经济健康发展。二是服务集体资产管理改革。法庭与各村委“共学共建”,多次入村推动“三资”清理工作,协助55个村街清查资金2563.33万元;重点审查涉村集体资源的各类合同契约,促进重新签订合同1735户。三是服务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研学环境资源案件专业知识,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助推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把司法服务产业发展、农村改革和生态保护主题谋深做细。

三、优化两个端口,固本强基提升治理水平

一是强化乡村普法宣传,发挥法治指引功能。把好诉权保护“端口”,开展“法治副校长在行动”“以案说法”等活动,选取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组织干警深入村庄社区,宣讲婚姻家庭、劳务纠纷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千方百计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该做法被学习强国、河北长安网转发。二是凝聚多元解纷力量,深化涉农诉源治理。延深诉源治理“端口”,对辖区142名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推出“菜单式”服务,确保学习内容入脑入心、培训知识真学真用。推进村街建立“红黄绿”纠纷隐患分级预警机制,采取矛盾苗头半月报备、突发即报的互通共解工作模式,将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开展“今日我当值”活动,辖区调委会轮流到法庭值班,参与案件诉前化解和诉中调解。三是拓展法庭服务职能,引导文明乡风建设。借助辖区南房上村清代名臣于成龙孝廉文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推和睦温馨的人伦文化,倡导崇德求同理念,激励村民自律,指导辖区55个村庄制定村规民约,推动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

四、巩固一线阵地,创建示范法庭提升质效

一是夯实基础建设。紧扣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主题,组建三个审判团队,派驻一个执行工作组,大力弘扬“四有法官”冯国生同志的英模事迹,提振精神风貌。借鉴“枫桥人民法庭”等优秀国内先进法庭建设成果,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家事调解室装备,推动硬件设施提档升级。

二是优化便民流程。推进“立调审执”一体化工作体系运转,制作便民提示牌,精简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判决后调解+执行前劝导”等做法,获得当事人点赞。三是推进司法民主。深入推进司法全过程民主,让群众参与、感受、评价和监督基层法庭全部司法活动,聘请兼职民主监督员,匿名评价打分,以百姓口碑擦亮“廊坊经验”。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31号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河西法庭

创建一体化纠纷解决机制 助推新型城镇化法治改革

河西法庭地处临汾市尧都区经济发展重地河西工业区,所辖五镇两乡一办事处,全区三分之一的人口在这里汇集,二分之一的经济总量来自这里。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农村的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转型加快,矛盾和纠纷的数量也迅速上升,城乡融合发展任务重,司法保障需求突出。近年来,河西法庭坚持以党组领导为核心、群众工作为根本、公平正义为首要、“枫桥经验”为基石,探索形成一核多元的纠纷化解机制。

一、推动党建与审判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一是以党建“领航”。将坚持党的领导作为首要原则,在系统内率先召开党建工作会议,持续提升党员修养的同时增强干警业务能力,明确法院工作的政治性与人民性,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融入纠纷解决中。二是以党建“筑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运用“四联四促”党支部工作法,把党支部打造成推动强核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推动党建与审判“双促进、双提升”。三是以党建“解纷”。与所辖五镇两乡一办事处中的部分经济发展重点村落、社区、景区和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党委、支部进行结对子,深入乡镇、社区,认真了解群众需求,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更好地化解矛盾。

二、搭建一核多元化联动纠纷解决机制

河西法庭聚合社会力量,以群众工作为基石,创办“一室四站”。成立以来,案件判决率逐年下降,调撤率逐年上升,获得辖区百姓的一致好评。收案由2020年的989件下降至21年的749件,2022年至今的464件,收案率下降15.14%,其中家事由2020年的265件降至2021年的210件,2022年至今的165件。一是老梁工作室。法庭“老梁们”用自己丰富的法律经验,深入走访辖区,走村访户,带案下乡现场巡诊,面对面听民声,心贴心解民忧,矛盾发现在萌芽状态,纠纷化解在隐患之中。二是综治联调站。法庭协同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村联络员,利用他们对乡土村规民约更为了解的优势,配合法庭联调巡诊人员先行处理矛盾纠纷,将化解纠纷的关口前移,将法治的触角延伸在基层,法治的眼睛关注在基层,法治的耳朵倾听在基层,法治的堵点化解在基层。三是“三老”道德协调站。邀请省人大代表、省工商联副会长、山西省劳模以及扎根在基层几十年的老党员、老英模、老模范现身纠纷调解,以品德修养指引人,以德育力量感化人。四是法律帮扶站。邀请资深律师现身说理,参与调解,帮扶弱者指导诉讼,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专业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普惠乡民。五是心理疏导站。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干预,开展心理疏导,对症下药,让纠纷化解更彻底,案件了结不反弹。

三、发挥司法能动作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

一是不断延伸司法职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融入当地党委领导的治理体系,将“枫桥经验”融入到基层法治中,重点关注征地拆迁纠纷、集体资产处置等法律问题,及时研讨,统一裁判尺度。目前,法庭年巡诊量达300余起,化解纠纷100余件。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创建“互联网+”的一站式诉讼中心,全面实现网上立案、网上送达、远程视频调解开庭等功能,提升法庭处理案件的速度和效率,提升法庭办公办案场所的信息化能力,不断增强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三是主动下沉解纷力量。针对较难解决的征地拆迁纠纷,组织法官到纠纷现场进行现场调解与释理,提供法律帮助,解答征地拆迁纠纷等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2020年调解人员与法官巡回乡镇,共化解诉前纠纷362件,2021年458件,2022年396件。

四、全方位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一是优化调解场所。设置各具特色的调解工作室,通过圆桌布局,悬挂调解标语等环境布局,确保案件当事人在调解室中充分感受到温馨,从而拉近双方当事人的距离,为案件成功调解奠定良好基础。仅家事案件调撤率由43.8%上升至63.07%。二是创新审判模式。对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特别是涉及农资、赡养、抚养费、抚恤金、劳务报酬的案件,建立民生案件甄别制度。要求立案工作人员在立案审批中,对此类案件进行甄别,符合条件的,建立快立、快审和快结的绿色诉讼通道。三是宣讲法律知识。组织干警利用法庭“下乡巡诊”、巡回审判、主题党日活动等时机,结合相关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积极宣讲法律知识,并就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土地承包、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一对一”精准答疑解惑,使广大群众了解如何使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32号

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田师付法庭

“点线面”结合构建解纷体系 大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地处辽东半岛东部,是辽宁工业重镇,住建部等7部委公布的全国重点镇。田师付人民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履职尽责,抓前端,治源头,积极参与构建党委统领、对接基层社会治理力量、群众广泛参与的非诉解纷服务体系,辖区内矛盾纠纷成讼率明显降低,上半年人民法庭受理一审民事案件数量同比下降近20%,没有出现一件信访案件。

一、以诉讼联络员为点,延伸基层治理触角

在辖区乡镇党委的支持下,田师付法庭邀请辖区15个村、社区工作人员担任诉讼联络员,镇党委下发文件确定人员,法庭颁发聘书,将服务职能触角通过15名“编外法官”纵向延伸到矛盾纠纷最末端。按照目标管理职责,对村、社区中出现的矛盾纠纷,法庭指导诉讼联络员入村、社区进行化解;对已经成讼的矛盾纠纷,法庭和诉讼联络员同步开展调解,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同时,借助诉讼联络员协助法庭入村(社区)入户送达法律文书、现场勘验等,宣传诉讼联络员便民、惠民的服务形式和宗旨;并在各村、社区设立固定便民服务点,公示诉讼联络员联系方式,接受群众咨询,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讲法等法治宣传活动。上半年,诉讼联络员通过非诉化解纠纷52起,参与法庭案件调解42件,协助入户送达法律文书32次,提供、查询当事人信息25份。

二、以“一庭两所”为线,搭建基层治理框架

田师付法庭联合辖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机制,对深入村、社区发现的矛盾纠纷,能化解的第一时间由驻村、社区民警进行调解,不能当场化解的,联合村、社区人民调解员、诉讼联络员进行调解;对涉法类、经济类和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由法庭和司法所提供法律支撑,三方联合调解;对法庭、司法所在日常工作发现有潜在性、苗头性的矛盾纠纷,经分析适合公安机关调解的,转交公安派出所进行调解,适合其他单位进行处理的,可由公安派出所转递移交。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制度,三方配备专职联络员,建立微信工作群,负责日常工作衔接、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分析工作,总结经验。同时,加强对辖区重点领域、重大工程,以及辖区涉及企事业单位改制、环境保护、征地拆迁、涉众型利益受损、涉校园、医疗、婚恋家庭等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建立风险预警模式,第一时间共享信息,及时开展研判应对和前端化解工作。上半年联动调处矛盾突出、多人纠纷10件次,均妥善化解。辖区本桓铁路田师付路段施工单位临时占用土地未予复垦,村民堵道阻止施工;该起纠纷影响较大,且有一定的负面效应,田师付法庭及时启动联动工作机制,精准发力,将矛盾纠纷依法妥善化解。

三、以群众参与为面,实现基层治理全覆盖

田师付法庭与辖区村委会签订“以自治、德治为根本,以努力实现各类矛盾纠纷就地、就近解决不出村,推动少讼乃至无讼为目标”的无讼村共建协议,通过邀请村干部、村代表走进法庭观摩庭审,发动群众共同调解涉本村村民诉讼案件,法官定期入村进行法治宣传等共建工作形式,合力推动村民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并在辖区15个村、社区的“评理说事点”设立便民联络点,为群众矛盾纠纷解决方式提供全面的政策指引和法律指导,夯实打造非诉解纷机制的群众基础。建立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督促机制,通过向当事人发出《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释法明理,激励、督促当事人兑现承诺,自动履行率近20%,提高群众对非诉解纷机制的社会认同度和公信力。推进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络,让更多社会力量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线下线上联动,促使诉前调解成功率达到30%以上,对引导群众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产生了积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33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青东法庭

深化四大工作机制打造和谐劳动用工环境

青东法庭地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工业较为发达的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紧邻上海虹桥国际商务区,辖区经济活跃、产研互动、新业态发展迅速,新型城镇化水平较高。为践行“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工作理念,法庭立足区域实际,集中管辖全区劳动争议案件,探索构建“四大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打造和谐稳定的劳动用工环境,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

一、建立“二二一”诉调机制,形成多点联调新格局

一是搭建“两个平台”,共享资源信息,开辟多元解纷通道。与区总工会搭建“微信云平台”,确保信息共享、多方联动,及时对接工作,切实提高对苗头性问题的预测预判能力和疑难复杂问题的应对处置能力,并联合成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平台,推进“3+2+X”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工作,开辟司法确认绿色通道,至今已妥善化解劳资纠纷3,000余件。二是成立“两个站点”,前移解纷端口,健全行业调解机制。立足辖区大型物流企业集中这一特色,与区总工会、人社局联合指导推进快递物流行业“圆通工作站”“韵达工作站”站点建设,发挥行业调解优势,提升企业内部自主协商解纷能力。2021年进入诉讼程序的快递企业劳资争议案件同比下降达84.35%,将大量群体性纠纷化解在源头。三是构建“一个体系”,加强人民调解,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与辖区街镇司法所共同构建人民调解工作培训体系,定期指派专职调解员至法庭跟班学习,培养专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提升人民调解群众认可度,发挥好法庭诉源治理、化解基层矛盾的重要作用。

二、落实“便民利民”解纷机制,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

一是设立劳动巡回法庭,延伸司法服务窗口。为服务两大国家战略,根据与区总工会、人社局、司法局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浦区劳动争议调裁审对接工作的方案》,分别在位于国家会展中心的徐泾及工业园区设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至今成功化解纠纷176件。二是巧用智慧法庭平台,破解传统诉讼难题。推动全流程网上办案工作模式,坚持便民原则,利用午休、晚间进行在线或异步庭审,上海疫情封控期间就劳资纠纷案件共开展线上庭审91件次,在线签发文书56份,保障诉讼活动不因疫情“绊住脚”。三是强化类案集中审理,优化司法审判质效。针对类案形成“集中送达、集中排庭、集中审结”审理模式,优化审判质效。6月复工以来,集中审理的案件调撤率近76.8%,包括4批次共计36起群体性纠纷。

三、加强“示范区一体化”协作机制,促进跨域共治新发展

一是建立跨域裁审例会机制,保障适法统一。与浙江嘉善、江苏吴江两地法院及仲裁委视频连线召开劳资纠纷裁审情况例会,推进裁审衔接,统一裁审口径,提升示范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质效。二是建立跨域法律培训机制,服务基层治理。与两地法院通过“共享法庭”联合开展劳资纠纷化解系列法律培训,邀请三地企业代表参与,引导企业遵循合理、有限、善意原则行使用工管理权,深入拓展诉源治理。三是建立跨域研商交流机制,实现博采众长。与两地法院联合出台《关于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法庭跨域司法协作制度的实施意见》,覆盖示范区12家人民法庭,合力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

四、拓展“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建设文明和谐新城镇

一是挖掘“小案件”示范效应,引领社会风尚。连续三年出台《青浦区审裁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撰写法宣案例21篇,其中“为父奔丧”“微信群调侃领导”“高温津贴”等相继被人民日报、新华网等媒体报道转载。二是主动走进企业,规范用工管理。针对企业用工不规范问题三年共发送司法建议7份,多次开展公众开放日、“送法进企业”系列活动,引导企业构建和谐劳动文化。三是下沉基层调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新就业形态等问题走访调研,发布审判白皮书、精品案例等合计14篇。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34号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花桥法庭

多元协同跨域联动 绘就基层善治同心圆

江苏昆山市连续17年位居全国百强县首位,辖区花桥镇对接上海的“东大门”。花桥法庭辖区经济社会发达,跨域交流活跃,基层治理要求、纠纷化解需求也相应较高。近年来,法庭立足辖区实际,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大格局、诉源治理共同体建设,有效提升司法效能和群众解纷体验、基层治理成效。2021年至2022年6月,新收案件同比减少24.2%。

一、凝聚基层解纷力量,织密诉前调解“过滤网”

依托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加强与多元解纷力量的衔接,推动纠纷化解从法庭“单打独斗”向基层“协同发力”转变。2021年以来,引导诉前解纷2537件,相当于同期审结案件的71.44%。一是完善特邀调解队伍。选聘4名曾任镇工会主席、村书记等职的退休干部,2名曾获江苏省法院系统二等功、“江西省法院调解能手”称号的外地退休法官,形成既熟悉本地社情民意也了解外来人口特点的特邀调解队伍。2021年以来,6名特邀调解员诉前成功解纷1816件。二是扩大专业调解队伍。争取司法行政机关派驻人民调解员,并设立调解工作室。2021年以来,委托调解612件,成功化解721件。三是加大调解指导力度。编写调解辅导手册,常态化开展“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社区干部进法庭”等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解纷指导。2021年以来,培训人民调解员104人次,邀请社区干部参与调解、观摩庭审107人次。

二、延伸司法工作半径,建强参与治理“桥头堡”

紧扣县域、镇域治理需求,坚持重心前移、内外衔接,促进法庭工作从“单纯办案”向“注重治理”转变。一是夯实助推基层治理“前沿阵地”。在陆家镇设立巡回法庭、“无讼村居”示范点,并联合该镇党委政府,在全国率先建立镇域治理法治服务中心,吸收基层干部、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等分批轮流进驻一个月,由资深法官进行法治能力教学,并指导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援法议事”引导、风险隐患排查、村规民约论证完善等服务,在服务群众、企业和基层组织过程中,提升基层治理协同度和法治化水平。二是打造和谐家庭建设“服务样板”。联合昆山妇联,在法庭设立包括学法堂、反家暴庇护室等功能区的“昆山婚姻家庭建设指导中心”,并成立以女性干警、特邀调解员为主的志愿团队,形成集普法、调解、审判、庇护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三是推出护航发展和安全“量身服务”。加强司法大数据挖掘,定期向党委政府报送《工作季报》,推动相关部门解决问题、消除风险。立足辖区数字经济等新业态快速发展趋势,创立“助企法律超市”品牌,深入调研企业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推出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常用品”,政策解读、精准建议等“特需品”。

三、融入一体发展格局,架起区域共治“连心桥”

立足辖区毗邻上海的特点,积极推进跨区域司法协作和治理协同,推动自身角色从“小法庭”向“大平台”转变。一是创新“党建+”司法协作机制。与上海嘉定法院安亭法庭、青浦法院青东法庭构建“沿沪党建互融共创区域法治‘红三角’”党建服务品牌,并在花桥法庭开辟三庭协作办公场所,互派干警锻炼学习,共同开展毗邻区域企业走访、纠纷化解等工作。二是搭建跨域人大代表联络平台。主动对接花桥镇人大和上海安亭镇、白鹤镇人大,在全国率先设立跨省域的法庭“人大代表联络站”,并聘请5名昆山人大代表和5名安亭、白鹤人大代表为矛盾调解员,参与纠纷化解79件。异地人大代表还以花桥法庭为窗口,积极调研“打通断头路”“飞地治理”等问题并提出有效建议。三是完善跨域案件参审陪审工作。推动选任8名在花桥居住、在上海工作的人员为人民陪审员,发挥其熟悉“双城化”生活现实的优势,有效参与涉沪案件审理,并促进其成为熟悉依法解纷方式、主动参与基层治理的法律“明白人”。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35号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望春法庭

激活村镇共治“一池春水” 绘好基层治理三篇文章

海曙法院望春法庭位于宁波城市“西客厅”集士港镇,现辖3个乡镇,6000余家企业及1个省级工业园区。近年来,望春法庭坚持高站位服务发展、高品质服务群众、高质效办理案件,积极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收案连续三年下降,2021年以来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500余件;先后荣获全省法院集体二等功、宁波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到法庭考察调研并予以肯定。

一、主动靠前治理,做好城乡融合的共建文章

一是设立“24小时”纠纷化解群。当前,法庭辖区多个乡镇处于由“镇”转“城”关键阶段,社会矛盾纠纷多、基层干部找法急、村社到法庭路远。2018年,望春法庭专设“小纠纷化解微信群”,邀请村书记、乡镇干部入群,并组建由“法官+司法员+民警+特约律师+调解员”的调解团队入群解答,提供24小时在线服务,累计答复约1020余次,解决纠纷940余件。该项工作获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充分肯定,认为是新时代对“枫桥经验”的继承和发展。二是组建“法+司+警”调解联盟。为群众提供“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便利,整合辖区三大解纷资源。通过与乡镇签订辖区矛盾综合治理协议、与司法所建立诉前调解案件委派属地司法所调解机制、与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高桥派出所建立司法警情直通车,成功打造“平安共同体”。在一起涉众房地产纠纷中,以示范判决化解400余户业主的期房延迟交付纠纷。2022年以来,望春法庭案件调撤率达71%,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服判息诉率达90.82%。三是打造“区域发展”服务智囊团。助力宁波重塑都市空间,与行政法官组成专业服务团队,先后参与宁波西枢纽、机场四期建设等重大枢纽性工程法律研讨,为多个征迁项目启动提供法治保障,化解涉及上千户居民的桃源心境小区、联升佳苑小区拆迁安置纠纷。

二、融入乡村建设,做强乡村善治的法治文章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用好红色文化资源,依托“春雨先锋”特色党建品牌,与集士港镇山下庄村等基层党组织围绕政治理论联学、组织生活联建、阵地资源联享、重点工作联动、党建品牌联创开展“五个一”党日活动。将5个审判团队下沉到39个村社,进一步夯实乡村治理根基。二是厚植文明乡风。以公正裁判引领弘扬传统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飞入“田间地头”,2021年以来开展巡回审判18次。一起94岁老人与五子女的赡养纠纷在村中开庭,吸引大批村民旁听,促成众子女主动履行赡养义务。以法官进网格为带动,就农村常见纠纷与村民、村干部在大礼堂、家风馆开展丰富多彩的话家常、聊法治互动,共同推进9个“无讼村”创建。三是规范治理方式。在镇党委牵头下与国家级民主法治村民乐村结对,大力开展移风易俗、送法下乡活动。突出“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帮助完善村规民约,培育村民自治素养,向乡镇村社发送司法建议,从源头减少征地拆迁纠纷。

三、培养法治人才,做优崇德尚法的引领文章

一是精选一批“青春宣讲员”。选优配强法庭力量,12名法庭干警平均年龄34.8岁,研究生比例达到75%。联合高桥司法所等单位共建法律宣讲团,以“案”说法、以“事”说理,在社区开展消费者权益维护、老年人防诈骗讲座活动8场,受众累计1600人次。二是带好一批“法律明白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制定乡镇调解员入驻暨能力提升培养计划,由三个乡镇选送网格员、调解员在法庭接受专题培训,以点带面、教化并用,提升依法解纷能力。三是培育一批“法治未来星”。打造“沉浸式”法治体验,与高校和中小学搭建不同形式的普法平台。以案例讲解、庭审观摩等法律研学为主题,联合宁波财经学院建立法治教育导师机制,法官与师生走进社区现场解纷;以趣味、萌新、小小法官为主题,开展“张小花普法系列活动”,在孩子心中种下法治梦想。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36号

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沙河法庭

延伸司法服务 打造新型城镇化建设法治高地

沙河法庭地处庐山北麓,辖区两乡一镇两街道,管辖面积、人口均占柴桑区1/3以上。法庭立足城郊法庭定位,延伸司法服务,深化诉源治理、优化部门联动、强化宣传教育,法治护航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深化诉源治理,打通综治最后一公里

一是设立法官工作室。在帮扶村设立法官工作室,就邻里纠纷、家事纠纷等开展巡回审判、属地调解,通过邀请乡贤参与、运用方言乡音等贴近群众的调审方式,达到寓教于审、释法明理、实质解纷的效果。同时,依托工作室提供上门立案、法律咨询等服务。自2021年3月工作室成立以来,共开展巡回审判8次,就地调解纠纷18起,上门立案5起,提供法律咨询40余次,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二是选派干警进网格。选派法庭业务骨干进驻综治网格,建立挂点干警和网格员名册,实行周走访制度。在走访中摸清网格基本社情、重点人员、社会治理难点;收集群众涉法诉求和意见建议,调处矛盾纠纷;开展防诈、防溺水、交通安全宣传等。三是选好人民陪审员。结合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从村、社区干部及热心公共事业人员中,选任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其熟悉村情、社情和乡土人情关系网络作用,为公正审理案件、妥善化解矛盾提供帮助。2021年人民陪审员参审率56.7%,同比提升3.6个百分点。

二、依托党委领导,构建社会治理联动格局

一是融入基层治理联席会机制。积极参与基层党委领导下的“一庭两所”(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社会治理联席会机制,在基层党委分管领导的召集下,定期召开会议,报告辖区案件办理情况、涉诉信访情况,会商重大矛盾纠纷的化解处置等。每季度召开平安建设工作群众报告会,通报平安建设工作举措、工作动态及工作成效,联席会运行情况纳入地方平安建设考核指标。二是凝聚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合力。联合公安、检察、妇联、民政、未保站等部门,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发挥各单位专业优势,建立维权协作机制,开展联合家访、回访帮教等。2021年以来,维权岗举办心理教育课堂2期,开展联合家访3次,回访帮教1人,心理咨询2人。2021年,沙河法庭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三是联合打造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在市关工委指导下,设立九江市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发挥“五老”余热,常态化地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坚持社会治理从娃娃抓起,引导青少年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听党话、跟党走的下一代中国梦实践者。

三、落实普法责任,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领导做示范。院长担任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推动建立“院校共建法护未来”审教结合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联动机制,提升青少年学生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二是主动走出去。在3·15、六一、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走进辖区学校、企业、村组及社区,宣传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新近实施的法律法规,进行防校园欺凌、防性侵、防校园贷等校园自护教育,开展防养老诈骗、电信诈骗,扫黑除恶等专项宣传,增强居民依法维权意识。三是积极请进来。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桥梁纽带作用,在“青年文明号”开放周,举行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中、小学生走进法庭,旁听、模拟庭审,近距离体验司法活动,教育学生树立法治信仰。2021年以来,沙河法庭开展法治宣传20次,发放宣传册3000余份,惠及辖区居民4000余人。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37号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石岩法庭

立足城区法庭职能定位 探索市域治理新路径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石岩法庭司法管辖区为石岩街道,辖区常住人口近70万,企业700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600余家,是典型的工业重镇。石岩法庭立足城区法庭职能定位,深度融入辖区市域治理,取得显著成效。2022年1-7月,辖区内基层调解纠纷量同比上升23.4%,诉前委派调解量同比上升11.5%,诉讼案件量同比下降15.6%。

一、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打造基层综合治理大格局

一是依靠党委领导优势,搭建多元调处平台。在街道党工委支持下,推动建成街道多元调处中心,将街道综治信访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庭诉调对接中心以及行政执法服务等资源进行优化整合,搭建“一站式”多元调处平台。2021年,街道多元调处中心共接待群众4927人,调处纠纷3579件,完成司法确认311件。二是借助人大代表影响力,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法庭“诉调对接站”入驻基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与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建立对接关系,借助人大代表力量成功化解了一批涉历史遗留、重大市政建设工程的群体性纠纷,“人大代表+法官”纠纷化解模式被《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三是发挥法庭专业优势,精准服务党委决策。出台《加强人民法庭诉源治理工作规程》,以年度诉讼案件白皮书、专题报告等形式反映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社会问题、潜在风险,为辖区党委社会治理提供决策参考。实行诉前、诉中、诉后、执行全链条调解工作模式,促进“案结事了”。近三年,辖区街道信访量持续下降,进京非访、重大群体性事件“零发生”,党委领导下多元共治的工作模式得到省、市两级党委高度认可。

二、聚焦多发矛盾纠纷,积极培育社会治理新力量

针对辖区内企业众多,劳动争议和商事纠纷占纠纷总量超60%的特点,石岩法庭积极引导工会和商会参与纠纷调解。一是打造培育基地,为调解组织提供成长平台。引导工会、商会组建调解工作室并入驻法庭诉调对接中心,分别开展劳动争议、商事纠纷调解工作。两年来,工作室共调解劳资纠纷1115件、商事纠纷272件,调解成功率分别为64.4%和48.9%,2021年辖区街道劳动争议诉讼案件首次下降,且下降幅度达24.7%,工作室在辖区的影响力显著提升。二是实行结对辅导,提升调解队伍的专业性。为入驻诉调对接中心的调解员配备“法官辅导员”,借助法官专业优势对调解员进行“一对一”辅导,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解纷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三是优化司法确认,提高调解协议的履行率。为调解组织提供类案“填空式”调解协议模板,简化司法确认申请程序,实现调解和司法确认程序一体化运行,高效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2020年石岩法庭办理的“胡某等31人劳动争议申请司法确认案件”入选全省法院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典型案例。《人民法院报》以“打好司法确认和调解组合拳”为题对石岩法庭工作经验进行了报道。

三、首创无讼社区标准,筑牢社会治理第一道防线

一是制定“无讼”社区标准,为无讼创建提供指引。与辖区街道办联合在全省率先出台“一个平台、五项机制、五个指标”系统化的“无讼”社区创建标准,为“无讼”社区创建提供了指引,让传统“无讼”模式适应城市化转变,成为市域治理的重要抓手。二是下沉司法力量,实现社区对接全覆盖。在辖区10个社区均建立“诉调对接站”,各配备1名社区法官开展调解指导、司法确认办理等工作,助力社区在源头化解纠纷。2022年上半年,社区法官共指导基层调解23次,各社区成功调解纠纷2013件,同比上升20.5%。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让“无讼”文化深入人心。通过巡回审判、“无讼”文化课等方式,广泛宣传“无讼”文化和多元解纷理念,让“有纠纷、到社区、先调解”成为群众的解纷习惯。《人民法院报》以“服务前移,让无讼社区落地开花”为题对石岩法庭推进“无讼”社区创建工作进行了报道。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38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陈家桥法庭

共创“和顺茶馆”亮点品牌 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

陈家桥法庭是城乡结合法庭,司法辖区内的回龙坝镇正处于大征地大拆迁大建设的转型期,农转非人员被集中安置,但安置区内矛盾纠纷频发,传统的治理手段收效甚微。陈家桥法庭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于2019年底与回龙坝镇政府等单位在聚龙城社区共同首创“和顺茶馆”社会综合治理品牌,推动诉源治理实质化。该镇涉诉案件呈下降趋势,从2019年的452件下降到2021年的227件。“和顺茶馆”已入选重庆市市域综合治理优秀典型事例,并入围2022年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现沙坪坝区已建成16家“和顺茶馆”,年底将实现全域覆盖。

一、打造三大特色功能区,提供安置区社会治理空间载体

利用川渝民众喜欢聚集在茶馆饮茶、摆“龙门阵”的特点,在茶馆内部打造三大特色功能区。一是打造和顺解纷工作室,提供问诊式服务。由茶馆工作人员日常收集安置区纠纷信息并制作台账,对接法官及助理每周到工作室分类施策地化解纠纷。对外公布法官及助理的联系方式,方便人民群众法律咨询。现已累计化解纠纷30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200余次。二是打造和顺巡回审判庭,推进情景式普法。融合“和则顺”的茶馆文化,将原、被告席设为条桌条凳,并配备专业庭审设备。每月选取安置房买卖、物业纠纷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力争达到“诉讼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现已累计开展巡回审判40余次,“点对点”地推送典型案例11期。三是打造和顺堂,满足多元化需求。为普法宣讲、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特色联络活动、安置区居民议事等提供空间。现已累计开展法律宣讲20余次、特色联络活动8次。

二、建立四个融合工作机制,助推安置区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将“党建联席会议”“一街镇一法官”“一庭两所”“一站式多元解纷”等机制与“和顺茶馆”建设深度融合,建立四个融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主动报告机制。每月主动向回龙坝镇党委、政府报告安置区涉诉案件情况,为回龙坝镇推进安置区社会治理提供决策参考。现已累计报告18次,发出专项报告1份、司法建议5件。二是建立干警下沉机制。要求对接法官及助理下沉至安置区,加入社区工作微信群,指导社区完善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各项治理活动。三是建立群体事件会商机制。发现存在群体事件风险时立即向回龙坝镇党委、政府提出预警;群体事件已发生时立即启动会商处置机制,由人民法庭牵头,派出所和司法所参与纠纷化解。现已累计提出预警5次,诉前牵头化解群体事件10起,涉及群众500余人。四是建立定期法治培训机制。通过法律文本解读、法官示范调解、指导调解等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等进行专题法律培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参与人员的法律适用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力争矛盾不出街镇,纠纷就地化解。现已累计开展法治培训16次,共参训300余人次。

三、采取五项保障措施,强化安置区社会治理资源供给

一是强化组织引领,成立茶馆工作推进小组,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法庭庭长任副组长,法庭副庭长、对接法官及助理为组员,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二是争取共建资金,就参与茶馆建设经费问题向院党组专项汇报,争取到资金10万元,建立了数字化的巡回审判庭。对调解员调解成功且司法确认的案件予以经费补贴。三是保持新闻宣传热度,对法庭参与茶馆建设及运行的举措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联系人民网、新华网、法制日报及重庆日报等媒体持续跟踪报道。四是提供大数据支撑,通过对接派出所数据系统,运用区块链、大数据技术,匹配当事人身份信息,对民事案件进行属地识别、划分类别,精准指导诉源治理。五是落实绩效考核,将地方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对法庭参与安置区社会治理效果的评价、安置区涉诉案件量的增减情况及司法确认案件数量纳入法院对接法官及助理的绩效考核范围。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39号

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法庭

赋能优势产业发展 打造社会治理新模式

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法庭作为全国首个以白酒产业命名的法庭,聚焦白酒知识产权保护,以专业化审判为抓手,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完善基层治理体系,赋能优势产业发展,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深入推进人民法庭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立足专业审判,提升司法治理效能

一是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推进“三合一”审判模式。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法庭任职、聘请白酒行业专家担任“技术调查官”、邀请法学专家咨询指导,提高专业化审判水平。建成白酒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成果和典型案例。联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发布《酒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完善白酒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二是全区涉酒类民商事案件集中审理,全面掌握白酒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涉诉动态。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300余家酒类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法律风险,及时提出针对性法律建议,护航白酒产业生态链健康发展。三是“调立审执”一体化。专设法庭执行团队,建立审执一体化考核台账,将一体化理念贯穿全流程。引导诉前调解和财产保全,倡导调解当庭履行,提高判决可执行性,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判决,执行到位率提升至90%以上,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

二、搭建“法企之桥”,加强法治保障力度

一是以案释法破难题。针对案件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园区企业在原材料供应、生产加工、销售配送、售后服务、人力管理等环节的潜在法律风险问题,制作“问诊式”司法服务台账。针对公司治理、小微企业发展、知名品牌保护、酒窖价值评估等疑难问题,提出精准化、专业化法律建议。建立酒类企业涉诉信息数据库,有针对性提高司法效率和服务保障力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指数,提升法治化治理水平。

二是以“法企之桥”微信群为载体,通过涉企法规政策、典型案例、e推送”,线上“微培训”,线下“小座谈”,让企业及时精准掌握相关法规,提升其依法治企能力。与园区36家规模以上企业共建“法治专员”机制,提供“一企一策”精准司法服务,把司法服务工作纳入法庭单独考核项目。三是开设“泸法麒麟”法治讲堂,做实法治文化品牌建设。通过公开庭审、巡回审判、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送法进园区、进企业,为企业经营者、职工普法,成果显著,荣获“2016-2020年四川省普法先进单位”称号。

三、构建联动机制,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一是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联动,形成“党政主导、法庭主推、部门主责、基层主抓、群众主体”的治理工作格局。法庭干警入驻综治中心,主动参与辖区内矛盾纠纷化解。与园区管委会、派出所、司法所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参与辖区企业案件纠纷化解“碰头会”,及时给予法律指导,尽最大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二是法庭与镇、街道、园区网格深度融合,通过“小网格”带动“大治理”。加强与网格员联动,充分运用网格员信息资源协助送达、调解、执行。法庭干警入驻网格,深入了解社情民意,统筹力量提前介入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完善特邀调解工作机制,切实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邀请人民调解委员会、白酒行业协会等为特邀调解组织,选任退休法官、检察官为调解员驻庭调解。对矛盾纠纷进行繁简分流,将标的10万元以下的案件交由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2020年以来成功调处矛盾纠纷500余件。通过示范性判决机制减少案件增量,2022年案件同比下降23%。法庭申报的“服务园区知识产权保护”试点项目先后被确立为完善农村司法体系改革专项工作试点项目、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创新项目、2021年度泸州市依法治市特色创新项目。

四、传承红色司法文化篇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40号

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铜城法庭

创新“3+”司法服务新模式 答好乡村振兴必答题

铜城法庭地处皖苏两省交界处,辖区面积542.8平方公里,辖区内乡镇具有丰富红色旅游资源、村(社)密集人口较多、民营经济活跃、国字号农业品牌众多等特点。近年来,铜城法庭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用心传承红色司法文化,全面融入党委基层治理格局,创新探索“3+”司法服务新模式,全方位赋能乡村振兴。

一、法庭+e站,打通全域诉源治理“路子”

一是突出“一环”建设。引入2名驻庭调解员,建立“诉转调”“调转诉”闭环管理模式,当事人来庭申请立案后,优先转入调解程序,调解成功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当场立案,并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2021年以来,法庭诉前调解纠纷151件,同比上升23.6%,成功率62.1%。二是聚焦“两轮”驱动。积极破解法庭司法服务半径偏大难题,在辖区乡镇设立3个无讼e站,结合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利用“一根网线、一块屏”,以“法庭法官远程指导+常驻调解员现场调解”模式,就地“云化解”纠纷31起。三是推进“三化”建设。品牌调解专业化,结合辖区铜城镇“状元故里”文化底蕴,建成“诗书状元”调解室,邀请退休干部、教师等共同化解纠纷;一村一法官(助理)服务常态化,针对农村地区人口老龄化特点,提供上门立案、调解等54次,实现上门服务辖区43个村(社区)全覆盖;庭所共建机制化,与辖区派出所共建交通事故纠纷联调站,诉前化解纠纷51起。今年以来,法庭受理各类案件183件,同比大幅下降37.1%,诉源治理成效显著。

二、走访+服务,开出品牌加速孵化“方子”

针对企业转型升级需求,在辖区5家龙头企业设立司法信息服务采集点,明确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为“企业服务日”,常态化上门走访,及时了解企业在用工、融资和合同订立等方面的需求,帮助压降和规避法律风险。5年来,妥善审理涉企纠纷案件667件,标的额达1.18亿元。针对辖区买卖合同案件多发的情况,深入当地中小微企业走访调研,找准引发纠纷的关键症结,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发出《法庭专报》,为2021年铜城镇入选“全国千强镇”、辖区企业上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针对辖区“国字号”农业品牌升级需求,成立涉农项目司法保障组,建立定期沟通和案件预警、通报机制,“司法服务虾稻共生”“司法护航龙岗芡实”等品牌加速法庭服务“三农”全面发展,助推实现更多“农产品”到“消费品”升级转变。

三、宣法+释法,搭起法治人才培养“梯子”

一是培养更多乡村“法治带头人”。积极与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借助道德大讲堂平台,定期对村干部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每月接收2名村干部来庭开展体验式培训,引导树立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培养更多乡村“法律明白人”。持续加大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力度,常态化将“三养”、相邻权等纠纷就地开庭,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组织开展“民法典村(社)行”等活动67场次;推出“法律赶集”“普法夜市”两大品牌,拓宽释法宣传受众面。三是培养更多“法治传承人”。积极对接辖区6所中小学,法庭法官(助理)受聘为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24次;举行“未成年人法庭开放日”专场活动6场次;充分利用辖区龙岗抗大八分校国家级党史国史教育基地优势,与安徽科技学院人文学院党支部结对共建,挂牌红色教育实景课堂,将红色司法文化基因注入更多“法治传承人”心间。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41号

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双堆法庭

党建引领诉源治理 “小推车”连心促和谐

近年来,双堆法庭积极探索诉源治理工作,深入挖掘辖区内丰富的红色资源,当地人民群众用小推车支援淮海战役的精神广为流传、备受推崇。双堆法庭大力弘扬“小推车”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于今年初成立“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在当地群众中赢得了“连心群众、化解纠纷、扫除阴霾、暖入人心”的良好口碑。

一、反哺人民群众,凸显“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红色文化价值内核

1948年冬,苏鲁豫皖543万人民群众手推肩扛,义无反顾地奔向淮海战场,为淮海战役取得伟大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战争中使用的农用工具小推车,成为党和人民血肉联系的最好象征,“万众一心、勇往直前的革命精神,顾全大局、服务胜利的奉献精神,排除万难、舍生忘死的牺牲精神”的“小推车”精神在淮北大地落地生根。为赓续红色血脉,传承“小推车”精神,在新时期为反哺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事业作出的贡献,双堆法庭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立足农村、面向人民群众,设立“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推出司法新风,连出社会和谐。

二、搭建组织架构,打造“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红色文化服务矩阵

双堆法庭在法庭办公办案场所设立“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在施刘、曹坊、任集、双堆等6个行政村分别成立了“小推车”心连心调解室,形成内外联动、总分结合的服务矩阵。通过推荐、遴选、考核等环节,服务站和调解室共聘请了24名当地口碑好、威信高、能力强,且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士,参与日常开展的政策宣传、理论宣讲、解难纾困、矛盾化解、维护稳定等工作。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积极吸收4名退役军人,壮大调解队伍,丰富“调解菜单”。成立“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调解室党小组,发扬党员冲锋在前精神,多元综合发力化解矛盾纠纷。定期开展调解员培训,通过法官对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提升调解员法律知识和调解能力,促进调解员更好更快的化解纠纷。调解室内放置法律、党史、调解等书刊,供当事人和群众学习,定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讲座、法律咨询活动等,营造红色调解文化氛围。

三、多元化解纠纷,发挥“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红色文化调解职能

在“小推车”精神的指引下,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人民法庭的司法主导与“小推车”心连心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员地熟、人熟、情况熟的优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讼之外。面对不同群体利益诉求日益多元,辖区内劳务关系、婚姻家庭、合同财产等矛盾纠纷多发,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将矛盾吸附、化解在基层。依托“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小推车”心连心调解室作用,主动将工作融入辖区双堆集镇、南坪镇的信访维稳、乡村振兴、平安创建、大项目建设等工作中,大力开展调解工作,连点、扩线、拓面,缩小服务半径,实行“定点设置、定期回访”,成为矛盾收集站,化解纠纷桥头堡,动态掌握矛盾源头,做到诉源治理工作提前预防、精准解决、不留隐患。建立“小推车”心连心调解室“四项工作”机制,形成了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的“小推车”诉讼服务体系,夯实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自“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调解室成立以来,调解成功纠纷273起,调解成功率达83.5%,司法确认69件,出具调解书53件,有效化解上访苗头9起,双堆法庭新受理案件数呈下降趋势,发挥了“泰山石”稳定作用,形成了“事了人和、少诉无讼”的和谐稳定新格局,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42号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深耕新时代“寻乌经验” 探索“红色文化治理”新模式

近年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赣州时的殷殷嘱托,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创新探索“红色文化+社会治理”新模式,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寻乌经验”两次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先后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和省、市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在央视成功举行全媒体直播,获得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

一、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增强基层治理动力

依托赣南丰富的红色资源,打牢人民法庭建设根基,创新治理路径,减少诉讼增量,推动形成“少讼”乃至“无讼”的法治良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一是加强联动共治。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社会治理机制,发挥党委统筹协调核心作用,推动创建“无讼村(社区)”80个。安排人民法庭干警担任村级理事会顾问,与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合力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二是深化诉源治理。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用村约规范、用典型带动、用事实说话、用成效引导,预防矛盾纠纷产生。于都法院盘古山人民法庭依托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建设,打造祁禄山红军小镇诉讼服务站,成立以来共同化解矛盾纠纷54件。三是聚力多元解纷。特色化配置“法庭+工会”“法庭+园区”等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第一时间接诉转调,构建一体化治理体系。寻乌法院澄江人民法庭将谢屋村的破旧老祠堂建成法治小院,因地制宜打造客家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二、大力发扬红色传统,激发基层治理潜力

赣州中院坚持苏区时期审判工作“坚持重调查、重证据,走群众路线的司法方法”,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改“坐堂办案”为“主动服务”,实现“诉讼服务在一线、调查研究赴一线、调解审判到一线”。

一是实行干警“进村入群”。组织902名干警加入村(社区)微信公开群3202个,主动靠前、释疑解惑。入群工作开展以来,年均接受群众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推送普法知识公众号文章500余篇。二是开展“人民法官在身边”行动。推行“一村一队”“一企一员”“乡村夜话”等工作机制,听取社情民意,把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传播到每一个角落。制作《矛盾纠纷劝导书》,充分运用客家文化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致的民间习俗、家风家训,通过学会“讲土话”、请“吃茶”,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三是始终坚持民意导向。全面兑现“办事不找人”“首问负责不推诿”等服务承诺,确保把“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做好做实、常态长效。开通“一个号码对外、一个部门受理、一个平台流转”的24小时意见受理热线,接受群众对人民法庭工作评价,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复”。

三、聚焦传承红色基因,释放基层治理活力

坚持把传承红色基因与深化和发展新时代“寻乌经验”有机结合,实施“红色基因激活”工程,提振人民法庭干警的精气神。一是培育红色文化。升级改造中华苏维埃临时最高法庭旧址和审判史陈列馆,加强何叔衡调处争水纠纷等红色案例的研究、运用与宣传。举办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的“法官文化周”活动,鼓励人民法庭干警创作回望苏区历史的文艺节目。二是强化红色教育。组织干警开展“读红色家书、讲红色故事、唱红色歌曲、观红色影视、看红色展馆”活动,在“寻乌调查”纪念馆等革命旧址开展现场教学,沉浸式地体验红军的战斗场景和生活场景。三是建强红色阵地。开展“庭村共建”“人民法庭解民忧”活动,建立一批基层红色文化治理阵地。赣州中院聘任原江西省苏维埃裁判部部长江善忠烈士的后代江华,在乡村振兴驻点村成立工作室,打造“兴法铺子”综合普法阵地,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43号

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临口法庭

打造“红色法庭” 构建“法庭+”基层治理新模式

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是“通道转兵”事件的发生地,“通道转兵”揭开了我党历史上第一次伟大转折——遵义会议的序幕。临口法庭依托红色文化资源,立足民族地区民俗民情,坚持和创新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法庭+”基层治理模式,以优质、高效、便捷的审判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乡村振兴。法庭辖区内诉讼案件连续5年下降,驻地乡镇连续3年获评平安乡镇,为通道法院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贡献法庭力量。

一、“法庭+红色”,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打造“红色法庭”

一是创建“引领+服务”模式,用志愿服务擦亮红色底色。建立3个党小组,设立“服务旅游红色示范岗”“战役先锋岗”,与村党支部联动共建,法庭党员、调解员成立“党员先锋队”“五星红”志愿服务队,先后推出“法庭内外”“执行先锋”“劳资绿道”等志愿服务,搭建服务基层治理和侗乡群众的“连心桥”。二是开设“红色驿站”讲堂,让党的理论“声”入人心。打造“红色驿站”讲堂,邀请党校讲师、老红军等经常开展红色文化及党史宣讲,带动干警学好党史必修课。依托“红色驿站”,采取“网络直播”“鼓楼宣讲”“侗语宣讲”的新形式下村镇、进校园,向辖区侗族群众开展政治理论和党史教育,让党史的“绿荫”遍撒侗乡大地,将红色基因注入群众血脉。三是设立“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巡回审判点”,司法穹顶守护红色资源。探索设立“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巡回审判点”,设立3个法官联络点,聘请2名专家咨询员,主动将辖区红色文化遗存、侗族文化与自然遗产纳入保护范围,巡回审判点设立以来,多次就革命旧址修缮建设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诉前化解争议纠纷2件。

二、“法庭+社会”,坚持多方参与与问题导向,打造“前哨法庭”

一是“群众参与+多维保障”,提高矛盾化解效能。坚持依靠群众参与,将全员调解从法院内部向外延伸,从老乡贤、老干部、老代表、老委员、老教师中聘请特邀调解员,组成“五老”调解员队伍,建立“特邀调解+调解前置”机制,搭建“非诉调解+司法确认”平台,设置司法确认联络员,强化诉调统筹衔接,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供有力保障。共诉前引导调解77件,成功调解21件,受理司法确认申请20件,确认有效16件。二是“党政引领+防线共建”,提升多元共治意识。始终坚持党委领导,将诉源治理、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地方年度平安建设考评范畴,坚持人民调解和行政化解先行,通过“走出去+引进来”双轨运行模式,搭建线上线下联动平台,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推动防控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实现了近70%的矛盾纠纷在诉讼外化解,辖区诉讼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三是“新载体+新办法”,凝聚力量化解纠纷。在辖区20个村(社区)设立法官联络站,在2个党群服务中心建立“网上巡回法庭”,共接待来访群众15批60余人,网上立案35件,网上开庭9次,网上调解12件,实现群众解纷“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结合当地红色文化、风土人情,推出“法院+五老”“法院+乡贤”“法院+村干部”“火塘调解法”等调解新模式就地化解纠纷。共调解成功案件34件,为人民群众既解“事结”,更解“心结”。

三、“法庭+民俗”,聚焦辖区产业和民生需求,打造“民生法庭”

一是完善“乡贤”机制。选任20个村落的30多名“乡贤”“寨佬”为民俗纠纷调解联络员,探索解决村民案件调解难、诉讼文书送达难、执行案件找人难的“三难”问题,构建法院与“乡贤”无缝隙对接的多元解决矛盾格局。建立调解档案,采取个案指导与集中培训的方式,开展对调解人员的指导培训,打通了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二是引入“民间智慧”。巧妙地将“鼓楼”“侗款”“寨佬”等少数民族元素融入执法办案和矛盾纠纷化解,培养熟悉侗语和民俗的“双语法官”,推行“双语法庭”,开展“鼓楼审判”,创建“鼓楼法律讲习所”,成立“侗语普法队”“侗歌宣传队”,用少数民族同胞和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44号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花明楼法庭

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花明楼法庭扎根刘少奇故里,致力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贯彻“办好人民法庭、方便群众诉讼”的司法实践理念,构建起“创新+诉源治理”“科技+司法便民”“法庭+矛调中心”的社会治理体系,特别是建立积极回应当事人诉求为核心的“三问”诉前调解机制,在化解纠纷矛盾、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上取得显著成绩,展现了伟人故里人民法庭的担当和作为。

一、构建“三大体系”,强法治护航乡村振兴之势

一是构建以“科技+司法便民”为目标的平台智治体系。建立集立案、送达、速裁、保全、调解、信访维稳于一体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推进专网线路改造,配备云上法庭系统、数字化法庭,配套远程立案、线上开庭、电子送达法律文书功能,实现案件立案审查当天可办、远程可办。科技赋能后,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21.2天。二是构建以“法庭+矛调中心”为主体的群众自治体系。联合辖区乡镇司法所、矛调中心主任、村(社区)治调主任及行业协会,积极吸纳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和乡贤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定期召开工作经验分享会,一大批矛盾争议大、当事人对抗激烈的群体纠纷、涉诉信访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三是构建以“创新+诉源治理”为核心的社会共治体系。主动融入地方党委政府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指导辖区乡镇、村居委会开展“无讼乡镇”“无讼社区”创建,推动万人成诉率纳入地方综治评估体系,设立4个诉源治理工作站。2021年新收案件数量同比下降5.97%,调撤率高达74.52%,诉源治理成效显著。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村社区、乡镇街道、行业组织实现线上线下对接、分流对接指导,与辖区农商银行实现片区共治。

二、注重“三个结合”,彰法治引领乡风文明之光

一是注重“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积极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指导辖区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制定村规民约,依法开展美丽乡村、美丽屋场建设。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维护金融安全”恳谈会,制作“守法诚信贷款”“防范集资诈骗”“利剑护蕾”等专题普法展板在集市场院布展,2021年以来向基层组织、工矿企业发出司法建议10份。二是注重“阵地普法与上门普法”相结合。开展“以案说法”式巡回法治宣讲,为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普法宣传。针对农村地区存在的突出纠纷,专题设计教案、讲义,制作发放《法治乡村权利保障》宣传册4000余册,开展巡回审判、“屋场夜话”、法治副校长主题讲座等宣传42次。三是注重“日常审判与案例普法”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日常审判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作用,入选2020年最高院发布的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权益典型案例一起,入选最高院年度案例一起,获评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分析三等奖一起。

三、做好“三个强化”,扬法治传承初心使命之声

一是强化红色引领,汇聚治理智慧。深入发掘红色法治基因,继承与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构建“诉前调解、庭前调解、诉中调解”三步法,打造“调解中心”,汇聚多元力量化解纠纷,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有温度、有力量。二是强化党建统领,夯实治理根基。将支部建在庭上,积极与基层党组织结队共建,将党建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开展“学伟人、明党史、守纪律、作表率”等主题党日活动,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三是强化自身本领,激发治理潜能。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建设,升级更新安保设备,保障了诉讼公共场所安全。优化配置,专业赋能,组建2个审判团队。吸引和激励年轻干部扎根法庭,队伍活力不断释放。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4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头屯河法庭

解码“枫桥经验” 打造“红色法庭”

头屯河法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把红色资源运用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重要指示精神,从辖区老牌企业“八一钢铁”中挖掘红色元素,从王震将军援疆建疆爱疆精神中汲取力量智慧,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民心为导向,立足辖区“城乡结合,产业融合”特点,探索三调联动、三所联动、一庭多驿站特色路径,将人民法庭打造成聚民力、暖民心、惠民生第一阵地。2022年以来,诉讼案件调解率达90%,诉前调解成功率达92%,为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传承红色基因聚民力

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聚焦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试点,与管委会、社区建立双向沟通机制,人民法庭庭长兼任社区大党委委员和党支部书记,带动辖区1400余名党员、志愿者参与“大党委”法治平台网格服务,开展组织生活会12次、专题党课25次、读书班32次、“党旗映天山”主题活动70余次,解决民生难题30余件,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激活基层治理源动力。在“大党委”核心构架下,发挥网格管理优势,积极动员辖区10个党支部和3个物业管委会的楼栋长、联户长、网格长、综治干部和人民法庭干警等五层保障力量及400余人群防群治力量下沉网格,入户宣法3000余次、升国旗宣讲15次,普法宣传12次、法律咨询50余次,收集群众诉求300余条,构筑起齐抓共管强大合力。

二、多元化解纠纷暖民心

坚持多元解纷不动摇,突出调解平台建设和优化,采取“1233”工作模式,打造“知民忧、解民怨、暖民心”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立足辖区多民族聚居特点,设立“古丽调解室”,“三代”双语女法官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快速高效化解纠纷2165件,调解率达92%,被乌鲁木齐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建立前端解纷和多元化解两项纠纷化解机制,联合辖区16个社区定期开展“拉网式”纠纷排查,走访入户5000余次,前端排查化解纠纷300余件次;同时,与钢城司法所、妇联、工会、交警队等相关单位建立长效机制,联合辖区20余个调委会和70余名人民调解员,构建起“1+N+N”调解平台,形成基层群众纠纷快速调解网络。以人民法庭为支点,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和基层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三所联动”,加大调解工作培训指导力度,坚持调解工作跟踪回访,切实增强基层联动工作合力。今年以来开展基层治理联合行动32次,调解培训39次,联合宣讲79次,解答各族群众法律咨询653人次,织密了服务治理的法治网络。

三、培植服务意识惠民生

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积极拓宽司法服务渠道,拓展建立多个司法服务驿站,回应发展新要求和群众新期待。以“少年法庭”挂牌为契机,设立“保护妇女儿童驿站”,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落实案后回访,组织法治讲座,开展公众开放日,家事纠纷调处成功率91%。关注特殊群体诉求,设立“农民工讨薪驿站”,开通讨薪“绿色通道”,常态提供咨询和援助等服务,与劳动监察部门联合调处群体讨薪案件10余起,85%以上欠薪当场兑现。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设立“企业服务咨询驿站”,推出“多向协同”和“指引保障”等系列服务保障措施,指导修订完善21类通用合同文本和5项法务管理制度,对重点企业和重大案件“把脉问诊”,参加企业管理体系建设推进会,指导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八一钢铁公司诉讼案件从五年前的年均近百件下降至0件,减少损失3000余万元,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得到辖区企业一致好评。为应对疫情影响,设立“在线诉讼服务驿站”,发挥“互联网+”平台功能,加大推广和应用力度,引导群众在线办理诉讼业务,指导网上立案800余件次,在线查人找物、送达等500余次,网上庭审100余件次,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和在线庭审,努力让各族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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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义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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