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部级干部逝世讣告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9-21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2005年05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秘函〔2005〕64号

施行日期2005年05月16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做好部级干部逝世讣告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部门现职副部级以上干部逝世后,部门办公厅(室)要及时将讣告及生平简介等情况报送国务院值班室。

二、 现已离退休但关系仍在国务院部门的副部级以上干部逝世后,关系所在部门办公厅(室)要及时将讣告及生平简介等情况报送国务院值班室。

三、 曾在国务院部门担任过副部级以上领导职务但目前关系在中央企业的干部逝世后,国资委办公厅要及时将讣告及生平简介等情况报送国务院值班室。

各部门办公厅(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认真做好部级干部逝世讣告及有关情况的报送工作。

二00五年五月十六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