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19年06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发改财金〔2019〕1104号
施行日期2019年06月2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任务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最高人民法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 政 部
司 法 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 民 银 行
国 资 委
税 务 总 局
市场监管总局
银 保 监 会
证 监 会
201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