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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务院关于同意西宁航空口岸对外国籍飞机开放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12-31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6年10月1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2006〕105号

施行日期2006年10月1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西宁曹家堡机场开放一类航空口岸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西宁航空口岸对外国籍飞机开放。

二、 同意西宁航空口岸设立边检机构,海关、检验检疫业务由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设在青海的现有机构承担。

三、 有关航线、航路问题,由民航总局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 西宁航空口岸对外开放前,由海关总署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对外公布。

国务院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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