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建设部
发文日期2004年08月0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建办监〔2004〕64号
施行日期2004年08月05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监察部驻建设部监察局,监察部执法监察司,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坚持纠正建设领域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等问题,经建设部有关司局、监察部驻建设部监察局和监察部执法监察司共同协商,决定建立建设部、监察部司际联席会议制度。现将《建设部、监察部司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决议》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建设部、监察部建立司际联席会议制度决议
(2004年8月3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建设领域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和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等问题,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见》,经建设部有关司局和监察部执法监察司共同研究,决定建立建设部、监察部司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
一、 联席会议及办公室的职责
(一)联席会议的职责
1、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2、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有关会议;
3、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4、研究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5、组织协调查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6、研究联合向国务院上报的工作情况报告。
(二)办公室的职责
1、筹备联席会议,整理并印发会议纪要;
2、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汇总工作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3、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制定相应对策和措施,并向联席会议提出建议;
4、起草或参与起草向国务院的联合工作情况报告并报联席会议研究。
二、 联席会议及办公室人员组成
1、联席会议负责人:
田思明(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建设部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长)。
2、联席会议成员:
王先文(监察部执法监察司正局级监察专员兼副司长);
刘汉奖(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建设部纪检组监察局正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
沈建忠(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正司局级);
王 宁(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副司长)。
3、办公室设在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建设
部纪检组监察局。
办公室主任:
王国华(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建设部纪检组监察局党风室副局级主任)。
办公室成员:
冯 宣(监察部执法监察司三处处长);
刘 哲(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施工监管处处长);
江 华(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工程招投标监管处副处长);
张小宏(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处处长);
刘 霞(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处副处长);
赵晓梅(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建设部纪检组监察局党风室副主任);
靳世文(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建设部纪检组监察局党风室正处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
三、 工作方式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会议。
2、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加强与成员的联系与沟通,并适时召开办公室会议研究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