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文日期2020年12月0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烟法〔2020〕188号
施行日期2020年12月08日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各省级烟草专卖局:
为规范烟草专卖行政许可,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合理引导社会投资,防范化解产能过剩问题,现将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生产企业许可证审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烟用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项目需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准。经核准同意的企业,按《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37号)的规定,向所在地省级烟草专卖局提出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
二、 严格控制卷烟纸、烟用醋纤滤嘴棒市场准入。除确有重大技术创新,填补国内空白,拥有国际领先的生产技术、生产工艺、产品具有明显的经济技术优势的,原则上不再新办从事卷烟纸、烟用醋纤滤嘴棒生产及委托加工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三、 烟用丙纤丝束和烟用丙纤滤嘴棒属于落后产品且产能已严重过剩,今后不再新办从事烟用丙纤丝束、烟用丙纤滤嘴棒生产及委托加工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四、 若未来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产业格局出现变化,供求关系发生重大转折,产能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将根据新情况调整上述要求。
国家烟草专卖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