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6年06月1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6〕78号
施行日期1986年06月10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六年二月七日《关于在安庆设立一类口岸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安庆港为开办国轮外贸运输业务的一类口岸,并设置口岸有关检查检验机构。
二、 同意口岸检查检验等单位增加编制六十四人。有关具体事项,由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和劳动人事部另行通知。
国务院
一九八六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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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国务院关于在安庆设立一类口岸问题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1-09 阅读:次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6年06月1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6〕78号 施行日期1986年06月10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六年二月七日《关于在安庆设立一类口岸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安庆港为开办国轮外贸运输业务的一类口岸,并设置口岸有关检查检验机构。 二、 同意口岸检查检验等单位增加编制六十四人。有关具体事项,由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和劳动人事部另行通知。 国务院 一九八六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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