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2018年12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8年12月2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为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公安部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向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诈骗犯罪展开凌厉攻势。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此类案件3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00余名,追赃挽损1.4亿余元。
公安部12月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以来公安部部署打击保健品诈骗犯罪以及江苏南京公安机关破获相关案件等情况。会上,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当前,打击保健品诈骗犯罪成效显著。下一步,公安机关在打击诈骗老年人犯罪方面有什么工作安排?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12月18日,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了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国公安机关将始终不忘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我们要始终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原则,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针对各类诈骗老年人犯罪活动比较猖獗的情况,我们要采取各种措施最大限度保护老年人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所以,下一步将加强与新闻媒体、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紧密协作,合力开展诈骗老年人犯罪防范宣传、保健品和投资理财市场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发动广大群众踊跃举报犯罪线索,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打击防范诈骗犯罪的舆论氛围。总之,要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切实维护好保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他们的幸福指数。
记者:现在针对老年人的诈骗主要有哪些形式?应该如何防范?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陈士渠:当前,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很多,常见的保健品骗局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采取免费赠送鸡蛋、生活物品等方式,向老年人宣传保健品业务,以销售保健品骗取押金的手段实施诈骗;组织所谓“专家”进行免费“健康讲座”,现场对老年人免费体检,然后说他们患有各种疾病,夸大产品疗效,高价推销保健品进行诈骗;组织免费旅游,以高价购买保健品可以投资入股为由诈骗老年人钱财。此外,除了以上形式的保健品诈骗,还有一些诈骗老年人的手段,如投资养老项目诈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假冒熟人以及假冒公检法等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电话诈骗、看病消灾迷信诈骗、古玩诈骗等形式。
这些诈骗手法利用了老年人的一些弱点来实施诈骗,形式多种多样,需要警惕。公安机关提醒广大老年人树立正确的养老、保健、投资观念,如果患病要去正规医院接受正规医疗,不要自行购买保健品来治病,很多保健品往往会夸大疗效说能治各种病甚至疑难杂症,但实际上是不可能的。遇到推销保健品时,切莫贪图小便宜,不要轻信所谓“专家”的讲座,遇到这些情况要多和子女沟通商量。
记者:此次南京公安机关破获的这起案件,保健品的实际成分是什么?老年人吃了这样的保健品后对身体健康有什么影响?
江苏省公安厅刑侦局副局长杨年虎:这起案件中所谓的保健品,经过公安机关送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主要的成分是元宝枫籽油,就是一种植物油。生产的厂商是山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进价60元,但是卖出去的价格是987元,利润非常丰厚。产品的外包装上没有药字号和健字号等国家批准生产的标识,既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品,对宣传中所说的心脑血管疾病也没有疗效,对老年人身体健康应该说没有什么好处。
记者:现在很多老年人上当受骗后很少报警,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陈士渠: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很多老年人上当受骗之后不报警,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这些老年人深信所谓“专家”。一些犯罪分子假冒“专家”专门讲一些老年人没听说过的专业知识,夸大一些病情的危害,让老年人觉得问题十分严重,对“专家”的话深信不疑,有的甚至被公安机关告知遭遇了诈骗犯罪,仍然觉得自己没有被骗;第二,注重“面子”。有一些老年人其实发现自己被骗了,但是自尊心比较强,害怕别人知道被人笑话,所以不愿意告诉别人,也不愿意去报警;第三,信息闭塞。多数老年人获取外界信息的方法比较有限,对一些新事物、新知识不能及时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当犯罪分子利用新技术、新手段进行诈骗犯罪的时候,老年人往往不能及时发现自己被骗,有很多人都是公安机关联系核查情况时才发现上当受骗。比如现在很多诈骗犯罪团伙以公司化模式运作,有的甚至在很高档的写字楼租了办公场所,有的是在街头繁华的地方包了店面、打了招牌。很多老年人认为公司规模这么大,有正规办公场所,有正规的店面,不可能骗人,但实际上在正规场所办公、有店面并不说明这就是一个正规公司,有可能是实施诈骗的公司,老年人必须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