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4年02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发〔1984〕28号
施行日期1984年02月27日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1984年2月27日)
一九五九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米制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以来,全国推广米制、改革市制、限制英制和废除旧杂制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贯彻对外实行开放政策、对内搞活经济的方针,适应我国国民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推进科学技术进步和扩大国际经济、文化交流的需要,国务院决定在采用先进的国际单位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我国的计量单位。经一九八四年一月二十日国务院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国家计量局《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请示报告》、《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现发布命令如下:
一、 我国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附后)。
二、 我国目前在人民生活中采用的市制计量单位,可以延续使用到一九九〇年,一九九〇年底以前要完成向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过渡。农田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改革,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改革方案,另行公布。
三、 计量单位的改革是一项涉及到各行各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事,各地区、各部门务必充分重视,制定积极稳妥的实施计划,保证顺利完成。
四、 本命令责成国家计量局负责贯彻执行。
本命令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过去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命令有抵触的,以本命令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以下简称法定单位)包括:
(1)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见表1);
(2)国际单位制的辅助单位(见表2);
(3)国际单位制中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见表3);
(4)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见表4);
(5)由以上单位构成的组合形式的单位;
(6)由词头和以上单位所构成的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词头见表5)。
法定单位的定义、使用方法等,由国家计量局另行规定。
表1
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
量的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符号
长 度
米
m
质 量
千克(公斤)
kg
时 间
秒
s
电 流
安〔培〕
A
热力学温度
开〔尔文〕
K
物 质 的 量
摩〔尔〕
Mol
发 光 强 度
坎〔德拉〕
cd
表2 国际单位制的辅助单位
量的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符号
平面角
弧 度
rad
立体角
球面度
sr
表3 国际单位制中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
量的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符号
其它表示式例
频率
赫〔兹〕
Hz
s-1
力;重力
牛〔顿〕
N
kg·m/s2
压力,压强;应力
帕〔斯卡〕
Pa
N/m2
能量;功;热
焦〔耳〕
J
N·m
功率;辐射通量
瓦〔特〕
W
J/s
电荷量
库〔仑〕
C
A·s
电位;电压;电动势
伏〔特〕
V
W/A
电容
法〔拉〕
F
C/V
电阻
欧〔姆〕
Ω
V/A
电导
西〔门子〕
S
A/V
磁通量
韦〔伯〕
Wb
V·s
磁通量密度,磁感应强度
特〔斯拉〕
T
Wb/m2
电感
亨〔利〕
H
Wb/A
摄氏温度
摄氏度
℃
光通量
流〔明〕
lm
cd·sr
光照度
勒〔克斯〕
lx
lm/m2
放射性活度
贝可〔勒尔〕
Bq
s-1
吸收剂量
戈〔瑞〕
Gy
J/kg
剂量当量
希〔沃特〕
Sv
J/kg
表4 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
量的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符号
换算关系和说明
时间
分
〔小〕时
天 (日)
min
h
d
1min=60s
1h=60min=3600s
1d=24h=86400s
平面角
〔角〕秒
〔角〕分
度
(″)
(')
(°)
1″=(π/648000)rad
(π为圆周率)
1'=60″=(π/10800)rad
1°=60'=(π/180)rad
旋转速度
转每分
r/min
1r/min=(1/60)s-1
长度
海里
n mile
1n mile=1852m
(只用于航程)
速度
节
kn
1kn=1n mile/h
=(1852/3600)m/s
(只用于航行)
质量
吨
原子质量单位
t
u
1t=103 kg
1u≈1.6605655×10-27 kg
体积
升
L,(l)
1L=1dm3=10-3m3
能
电子伏
eV
1eV≈1.6021892×10-19J
级差
分贝
dB
线密度
特〔克斯〕
tex
1tex=1g/km
表5 用于构成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的词头
所表示的因数
词头名称
词头符号
1018
艾〔可萨〕
E
1015
拍〔它〕
P
1012
太〔拉〕
T
109
吉〔咖〕
G
106
兆
M
103
千
k
102
百
h
101
十
da
10-1
分
d
10-2
厘
c
10-3
毫
m
10-6
微
μ
10-9
纳〔诺〕
n
10-12
皮〔可〕
p
10-15
飞〔母托〕
f
10-18
阿〔托〕
a
注:1、周、月、年(年的符号为a),为一般常用时间单位。
2、〔 〕内的字,是在不致混淆的情况下,可以省略的字。
3、( )内的字为前者的同义语。
4、角度单位度分秒的符号不处于数字后时,用括弧。
5、升的符号中,小写字母1为备用符号。
6、r为“转”的符号。
7、人民生活和贸易中,质量习惯称为重量。
8、公里为千米的俗称,符号为km。
9、104称为万,108称为亿,1012称为万亿,这类数词的使用不受词头名称的影响,但不应与词头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