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99年03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1999〕25号
施行日期1999年03月22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批〈开封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年至2010年)〉的请示》(豫政文〔1997〕40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开封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年至201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 开封市是河南省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旅游胜地。开封市的建设和发展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充分发挥开封市在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优势,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辐射力。加强和完善城市功能,逐步提高城市的现代化水平,不断改善居民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把开封市建设成为社会文明,经济繁荣,具有古都风貌和浓郁文化特色的现代城市。
三、 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总面积为560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中心城区的建设要从外延式扩展为主转向以内部调整为主,控制建设容量,降低人口密度,结合市区产业结构的调整,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提高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要加强中心组团与边缘组团的联系,为疏解老城区人口创造条件。
四、 要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到2000年,城市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63万人以内,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56.88平方公里以内;到2010年,城市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85万人以内,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76.46平方公里以内。
五、 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做好县域规划,大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要在规划的指导下,逐步调整市域范围内有关城镇的产业结构和用地布局,统筹安排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职能互补、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市域城镇体系。
六、 要进一步重视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快发展城市交通、电力、电信、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热力等设施。要做好防洪抗灾工作,按照城市防洪标准的要求,切实加强防洪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抗灾能力,确保城市安全。要加强惠济河的综合治理和统一管理,控制污染源的排放,提高污水处理率,增强城市排涝能力。要十分重视节水工作,加强地下水资源的监测与管理。
七、 开封市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要切实处理好名城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关系。要在城市规划指导下,严格控制中心城区的土地开发方式和开发强度。结合地下文物遗存的勘探保护,具体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确定保护要求和整治目标,并严格执行。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传统街区、古城风貌及自然景观的保护。开封市老城区有较大的水面景观,要特别注意保护好河湖水系,加强环城绿化。
八、 经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开封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开封市人民政府要抓紧编制和审批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提高全社会的城市规划意识和依法建设城市的意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严格执法,切实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驻开封市的所有单位,都要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服从城市规划管理,与开封市人民政府通力合作,共同把开封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开封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建设部要加强对开封市《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