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发文日期2018年04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8年04月27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为满足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以下简称CIPS)直接参与者的流动性管理需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为CIPS运行时序做好配套工作的通知》(银市场[2018]13号)和《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银市场[2018]20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自5月1日起为参与机构提供同业拆借夜盘交易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业务简介
同业拆借夜盘交易是指参与机构通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在夜盘交易时段达成的同业拆借交易。
参与机构开展同业拆借夜盘交易应遵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夜盘交易操作细则》(中汇交发[2018]149号)。
二、 重要业务参数
(一)参与机构
CIPS直接参与者(中央结算公司和上海清算所除外)。
(二)夜盘交易时段
前一自然日20:30至当日(T日)08:30(T日为法定工作日、每个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期间的首日)。
(三)交易方式
询价。
(四)清算速度
T+0。
(五)交易期限
1天。
(六)交易日和结算日逻辑
夜盘交易时段达成的交易,交易日统一为T日,首次结算日为T日,到期结算日为T日的下一法定工作日。
交易双方在成交单上约定首次结算日和到期结算日的具体划款时间的,应按照约定完成资金划付。
(七)结算方式
交易双方通过大额支付系统自行结算。
以上参数若有变化,交易中心将另行通知。
三、 注意事项
(一)拆借资金用途
融入方收到拆借资金后仅限向其CIPS账户注资,不得挪作他用。
(二)拆借限额
参与机构开展同业拆借夜盘交易,应符合《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关于资金拆入和拆出的政策要求。
四、 操作事项
(一)交易操作
参与机构通过IE浏览器输入地址: https:// 200.31.73.59/ibo/toLoginDws,登录后开展同业拆借夜盘交易,可参照《同业拆借夜盘交易系统操作指南》进行防火墙设置和系统操作。
(二)应急服务
交易中心向参与机构提供应急成交、应急撤销等应急服务,参与机构可至“中国货币网-市场指南-表单下载-本币市场”栏目下载应急服务表单。
交易中心接收应急成交申请的时间为前一自然日20:30至当日(T日)08:00,接收应急撤销申请的时间为前一自然日20:30至当日(T日)16:20。参与机构应于上述时间段内将书面申请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后传真至交易中心场务,并立即通过电话联系本币业务场务进行确认。交易中心收到申请单并审核后进行相关操作。
(三)收费标准
同业拆借夜盘交易属于同业拆借交易,交易中心根据《关于本币市场实行有偿服务的通知》(中汇交发[2005]302号)按融资类标准收取交易手续费。
(四)联系信息
业务联系人:021-20693735
本币业务场务:4009787878-2-1
本币技术场务:4009787878-6-1
场务传真:021-58556891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