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发文日期2015年01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中汇交发〔2015〕16号
施行日期2015年01月2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汇交发〔2015〕16号)
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
为满足市场成员需求,自2015年1月26日起,本币交易系统同业拆借和利率互换交易时间延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同业拆借市场T+1结算的交易时间延长至17:00,T+0结算的交易时间延长至16:50。
二、 利率互换市场交易时间延长至17:00,交易确认截止时间(18:00)不变,清算变更操作(提前终止、退出净额清算、清算方式变更)截止时间(16:30)不变。
三、 请市场成员妥善安排交易时间,有效防范结算失败等相关风险。
特此通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