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16年04月0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人字〔2016〕60号
施行日期2016年04月05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人字〔2016〕60号)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16年4月5日决定:任命曾国卫为入境事务处处长;免去陈国基的入境事务处处长职务。
国 务 院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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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务院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曾国卫、陈国基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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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16年04月0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人字〔2016〕60号 施行日期2016年04月05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人字〔2016〕60号)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16年4月5日决定:任命曾国卫为入境事务处处长;免去陈国基的入境事务处处长职务。 国 务 院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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