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2年10月0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2〕141号
施行日期1992年10月04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亚龙湾、万宁、桂林洋旅游区确定为国家旅游度假区的请示》(琼府〔1992〕7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三亚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实行海南特区和《国务院关于试办国家旅游度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2〕46号)规定的有关政策。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的具体地点、范围和规划,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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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国务院关于建立三亚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1-31 阅读:次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2年10月0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2〕141号 施行日期1992年10月04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亚龙湾、万宁、桂林洋旅游区确定为国家旅游度假区的请示》(琼府〔1992〕7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三亚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实行海南特区和《国务院关于试办国家旅游度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2〕46号)规定的有关政策。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的具体地点、范围和规划,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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