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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王东华等5名同志副总警监警衔的命令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1-31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8年12月0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8〕100号

施行日期1998年12月03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公安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

一、 授予以下1名同志副总警监警衔:

王东华 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副省级)

二、 以下4名同志晋升为副总警监警衔:

朱恩涛 公安部部长助理(副部级)

张良基 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副市级)

王明义 河南省公安厅厅长(副省级)

姜延虎 贵州省公安厅厅长(副省级)

国务院总理朱鎔基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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