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2-04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2008年05月2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2008〕50号

施行日期2008年05月26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对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做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温家宝  国务院总理

副组长:刘延东  国务委员

成 员:张 平  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 济  教育部部长

万 钢  科技部部长

李毅中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谢旭人  财政部部长

孙政才  农业部部长

路甬祥  中科院院长

徐匡迪  工程院院长

项兆伦  国务院副秘书长

陈宜瑜  自然科学基金会主任

邓 楠  中国科协常务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国务院办公厅承担。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