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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新建朱家尖民航机场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2-06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中央军委

发文日期1988年03月2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8〕51号

施行日期1988年03月24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七年一月十四日《关于新建舟山民航机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新建朱家尖民航机场。

二、 机场场址确定在舟山朱家尖岛中部国营曙光农场附近。

三、 机场规模按安-24、冲击-8型飞机的起降要求设计。通讯导航设施应予完备。

四、 机场建设资金全部由你省自筹。

五、 各项技术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指导。具体事宜请商有关部门解决。

国 务 院

中 央 军 委

一九八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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