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0年06月2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2000〕83号
施行日期2000年06月23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函[2000]83号 2000年6月23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抚州地区撤地设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请示》(赣府文[2000]25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撤销抚州地区和县级临川市,设立地级抚州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临川区。
二、 抚州市设立临川区,以原县级临川市的行政区域为临川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赣东大道。
三、 抚州市辖原抚州地区的南城县、黎川县、南丰县、崇仁县、乐安县、宜黄县、金溪县、资溪县、东乡县、广昌县和新设立的临川区。
抚州市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