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发文日期2000年01月0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侨经发〔2000〕3号
施行日期2000年01月07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二000年一月七日 侨经发〔2000〕3号)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党中央总揽全局、面向新世纪作出的重大决策。发挥侨务优势,为这一重大战略服务,是各级侨务部门的重要任务。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000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国务院侨办将会同有关地方侨办围绕这一大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广泛持续地开展“兴国利侨--牵手西部系列活动”,为西部大开发战略做出积极贡献。
一、 积极引进海外智力和人才,服务于“大西部”。国务院侨办拟根据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总体部署和战略重点,根据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求,组织海外百名博士赴西部地区开展科技合作交流活动,重点是促进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植树种草、退耕还林等生态环境建设、科学教育事业以及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的发展。
二、 协助办好“昆交会”、“乌洽会”等西部地区区域性招商活动。国务院侨办拟以邀请海外侨商为重点,协助西部各省(市)开好“昆交会”、“乌洽会”,努力提高参会客商的层次,以取得更好的实效;同时利用中经、龙脉和华声等网站,向海外传递西部地区投资环境、优惠政策及经济、科技合作项目等信息,并以西部地区为重点举办网上经贸洽谈会。
三、 积极帮助西部地区拓宽对外联系。国务院侨办将利用国庆庆典、大型活动以及公费邀请回国观光等契机,组织引导海外侨商赴西部地区开展经贸考察,寻求商机;将根据现行优惠政策,组织东部地区经济效益好的侨资企业负责人赴西部考察,促成二次投资;将协助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在海外著名企业家和科技专家中选聘经济、科技顾问;将有计划地协助西部一部分省(市)政府或部门走出国门,广交朋友,推介本地投资环境,展示自身资源优势,努力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开展对外经贸活动;国务院侨办领导的部分出访,拟邀请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领导随团活动。
四、 积极向海外宣传西部地区。国务院侨办文宣机构将组织海外华文媒体记者赴西部考察,以他们的所见所闻作深度报道;《侨报》、《欧洲时报》和《华声月报》等海内外报刊可辟专栏(版)宣传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和产业政策等;中国新闻社要把“西部大开发”作为重点题材,组织力量开展全面、深入的报道,以提高西部地区在海外的知名度。
五、 加强对西部地区侨务工作的指导和重点支持,积极促进东、西部侨务工作的合作交流。拟召开“西部地区侨务工作座谈会”;动员和组织东、西部地区侨务部门“结对子”,根据各自的条件和可能,每年为西部地区的发展办一、两件实实在在的好事、实事,同时,特别要注意发挥归侨、侨眷知识分子在“西部大开发”中的作用。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直接关系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关系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边防巩固,关系到东西部协调发展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国务院侨办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侨办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结合各自的业务特点和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强领导、精心筹划、狠抓落实,以实际行动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作出侨务部门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