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文日期2015年10月2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5年10月2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山东黄泛地区位于黄河流域与海河流域交汇处,历史上受黄河多次改道以及引黄沉沙的影响,形成大面积的沙化土地。近年来,为加大当地生态建设的力度,国家相继将其纳入了黄河故道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通过人工造林、退耕还林等植被恢复措施,当地生态状况得到有效改善,风沙对农作物的危害明显减轻,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粮食产量增加。但是,该地区生态系统仍十分脆弱,土地沙化和风沙危害仍较严重,给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制约着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加快当地沙化土地治理很有必要。为此,近年来,国家又将山东黄泛地区列入了农业综合开发防沙治沙示范区,2013-2014年已累计投入2500万元。
关于尽快将山东黄泛地区引黄泥沙治理纳入国家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的建议。《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规划(2013-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经国务院第217次常务会议审议后,2012年12月,国务院已正式批复了《规划》。二期规划的范围是在综合考虑一期成果巩固任务、沙化土地治理难度、现有技术条件以及国家财力承受可能等多种因素的情况下,经有关专家论证,并报国务院确定的。为此,现阶段难以将山东黄泛地区纳入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范围。考虑到山东黄泛地区引黄泥沙治理的重要性,今后,国家将继续在退耕还林、农业综合开发、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项目上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