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87年02月2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1987〕14号
施行日期1987年02月28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
你行《关于成立“中信实业银行”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现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是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的国营综合性银行,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业务方面受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和管理。具体经营业务,由你们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和国家有关规定商定,并请有关地区和部门予以支持。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