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 1957.10.23
【实施日期】 1957.10.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工作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的决议
(1957年10月23日通过)
一九五七年十月二十三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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