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0年06月2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2000〕79号
施行日期2000年06月23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贵州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求撤销安顺地区设立地级安顺市的请示》(黔府呈[2000]1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撤销安顺地区和县级安顺市,设立地级安顺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西秀区。
二、 安顺市设立西秀区,以原县级安顺市的行政区域为西秀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塔山西路。
三、 安顺市辖平坝县、普定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西秀区。
安顺市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