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11年09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人字〔2011〕97号
施行日期2011年09月30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11年9月30日决定:任命林瑞麟为政务司司长,任命谭志源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免去唐英年的政务司司长职务,免去林瑞麟的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职务。
国 务 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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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务院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林瑞麟等3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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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11年09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人字〔2011〕97号 施行日期2011年09月30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11年9月30日决定:任命林瑞麟为政务司司长,任命谭志源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免去唐英年的政务司司长职务,免去林瑞麟的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职务。 国 务 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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