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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部分纺织品停止征收出口关税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2-18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日期2005年07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税委会〔2005〕24号

施行日期2005年07月2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税委会[2005]24号)

海关总署:

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8月1日起,停止对17项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

具体停止征收出口关税的纺织品税目见附件。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05年8月1日起停止征收出口关税的纺织品

序号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1 61021000 毛制针织或钩编女士大衣、防风衣

2 61022000 棉制针织或钩编女士大衣、防风衣

3 61023000 化纤制针织或钩编女士大衣等

4 61044100 毛制针织或钩编连衣裙

5 61044200 棉制针织或钩编连衣裙

6 61044300 合纤制针织或钩编连衣裙

7 61044400 人纤制针织或钩编连衣裙

8 61101100 羊毛制针织或钩编连衣裙

9 62034100 毛制男式长裤、工装裤等

10 62044100 毛制连衣裙

11 62044200 棉制连衣裙

12 62044300 合纤制女式连衣裙

13 62044400 人纤制女式连衣裙

14 62046100 毛制女式长裤、工装裤等

15 62062000 毛制女衬衫

16 62063000 棉制女衬衫

17 62064000 化纤制女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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