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5年12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5〕124号
施行日期1995年12月12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交部、农业部、贸促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1999年在昆明举办国际园艺博览会的请示》(云政发〔1995〕18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根据云南省提出的自筹资金和按质按时完成举办国际园艺博览会的保证条件,以及昆明的自然地理和基础设施状况,国务院原则同意将举办1999年世界园艺博览会的地点由北京变更为昆明。
二、 请外交部、贸促会就我国举办世界园艺博览会的地点变更问题向国际博览局做好解释工作,办理有关手续。
三、 请云南省根据国际博览局的要求并结合我国和云南省的实际情况,会同贸促会、外交部、农业部等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具体承办方案,报国务院审定。承办工作要注意尽可能利用现有设施,力争少花钱、多办事。
国务院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