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87年03月3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1987〕18号
施行日期1987年03月3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切实做好我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加强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科学管理工作,奠定宏观决策和编制“八五”计划的科学基础,经国务院批准,进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编制一九八七年全国投入产出表;以后每五年进行一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投入产出表,是反映、研究和定量分析社会再生产全过程各领域(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之间,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之间及其与国际间的经济技术联系,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预测发展趋势的重要工具。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发展,搞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编制投入产出表,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国社会经济宏观管理水平,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 进行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投入结构、投资结构、库存结构、城乡居民和社会消费结构、进出口结构等情况进行重点调查,涉及到财政、金融、计划、统计、财务、物资、生产、投资等许多方面。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根据编制投入产出表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承担的调查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配合,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 为了加强对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的领导,经国务院同意,成立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协调小组,由马洪同志任组长,张塞同志任副组长,国务院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科委、财政部、铁道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协调小组负责审定有关编制投入产出表的基本原则、模型设计、调查方案、编表方案和组织论证等工作,协调并研究处理各有关部门在调查和编表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日常工作,由国家统计局负责,不另设机构,不增加编制。
四、 进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和编制投入产出表,所需经费,由统计部门提出概算,商财政部门研究解决。
五、 一九八七年全国投入产出表的编制工作要于一九八八年底完成。具体事项由国家统计局另行通知。
附: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
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 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总干事)
副组长:张 塞(国家统计局局长)
组 员:马 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顾问)
吴明瑜(国家科委副主任)
项怀诚(财政部副部长)
李森茂(铁道部副部长)
李泊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干事)
周宏仁(国家计委委员、国家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
乌家培(国家经济信息中心总经济师)
鲁 兵(国家经委委员、经济综合局局长)
王桂五(国家体改委流通组组长)
杨树庄(国家统计局平衡司司长)
刘桂苏(财政部综合计划司副司长)
吴晓玲(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应用理论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