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日期2002年09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税委会〔2002〕8号
施行日期2002年09月19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2年9月20日,原产于马约特岛进口商品,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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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马约特岛进口货物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2-27 阅读:次
发文机关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日期2002年09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税委会〔2002〕8号 施行日期2002年09月19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2年9月20日,原产于马约特岛进口商品,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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