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86年10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1986〕83号
施行日期1986年10月16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适应外贸体制改革的需要,国务院决定成立外贸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外贸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应的政策措施。领导小组召集人为郑拓彬、李岚清同志,成员有国家计委甘子玉、李德宽、李永新,体改委周小川,发展研究中心季崇威,经贸部沈觉人、许文溶、刘山在、周传儒、陈哲生、刘向东,财政部王平武、姜洪南,海关总署吴乃文,光大实业公司林中鸣,中国工商经济开发公司邹斯颐,中国银行李裕民,国家外汇管理局唐赓尧。
外贸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在国务院、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和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办公地点设在经贸部。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六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