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9年11月1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9〕74号
施行日期1989年11月1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贵州省人民政府:
你省〔1989〕省通字第30号《关于发展粮食生产加强生态建设的立项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省把人口、生态、粮食问题作为一个有机整体,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粮食自给水平。这对全省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你们制定好切实可行的规划组织实施。需要国家帮助解决的具体问题,请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有关部门要予以支持。
国务院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