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5年07月1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2005〕69号
施行日期2005年07月14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邓乃扬、韩汝琦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与发展政府网站推进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提案,经商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办,现答复如下:
政府网站作为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促进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接受公众监督、改进行政管理、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一、 研究制定指导性文件,规范各级政府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目前,国办已会同国务院信息办组织力量起草了规范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和建设指南,该意见和指南将从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功能定位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进行规范。
二、 积极推进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构建政府网站服务体系。国办正在牵头组织建设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力争今年年内推出。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建成之后,必将对建立和完善我国政府网站服务体系起到积极的带动作用。
三、 加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服务水平。2002年到2005年,国务院信息办连续四年组织对国务院部委及直属机构网站,对省、地、县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绩效评估,有力地推动了政府网站建设,促进了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国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探索政府网站绩效评估问题,加强督促检查,促进政府网站信息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四、 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扩大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将由信息产业部牵头,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促进互联网接入服务,积极推进数字电视、电子信息公布亭等新技术的应用,推进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提高政府网站的服务水平。
五、 抓紧推进政府网站及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国办将与国家标准委、国务院信息办等单位一起,组织制定政府网站及电子政务相关标准,形成对政府网站及电子政务应用的支持,并加强宣传贯彻和培训,强化标准在网站建设各环节的应用,提高电子政务建设的整体效益和水平。
感谢你们对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政府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