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7年06月2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人字〔2007〕66号
施行日期2007年06月23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国务院2007年6月23日决定,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届政府下列主要官员:
任命唐英年为政务司司长;
任命曾俊华为财政司司长;
任命黄仁龙为律政司司长;
任命俞宗怡(女)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任命曾德成为民政事务局局长;
任命李少光为保安局局长;
任命林瑞麟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
任命周一岳为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任命陈家强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任命孙明扬为教育局局长;
任命林郑月娥(女)为发展局局长;
任命马时亨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任命郑汝桦(女)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任命张建宗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任命邱腾华为环境局局长;
任命黎栋国为入境事务处处长;
任命袁铭辉为海关关长;
任命汤显明为廉政专员;
任命邓国斌为审计署署长;
任命邓竟成为警务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