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2006年10月1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2006〕82号
施行日期2006年10月18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王超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总理热线电话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推进政务公开,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是政府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温家宝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指出,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积极开辟多种渠道,了解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倾听群众的意见。目前,国务院通过建立多种途径来落实这一要求。
在国务院重大决策出台前,温家宝总理和有关领导同志都要召开座谈会,亲自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对有关专题,国务院领导同志还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召开听证会,使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政府决策过程中更多地得到体现。
信访是保证民意畅通的一个重要渠道。人民群众向国务院领导同志反映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国家信访局都及时报送国务院领导同志。温家宝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经常亲自批阅人民群众的来信,要求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对专家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都批请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今年初,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开通,通过在线访谈、网上调查和意见征集等形式,积极开展中央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这些措施将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及时反映意见和建议。
总的来看,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方式和沟通渠道日益增多,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是畅通的。国务院办公厅将不断改进有关工作,进一步提高为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服务的水平。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