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6年11月1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6〕167号
施行日期1986年11月1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家土地管理局:
你局一九八六年十月十八日《关于我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请示报告》收悉。
同意国家土地管理局机关设办公室、地籍管理司、土地利用规划司、建设用地管理司、监督检察司、科技宣教司和政策法规司,局机关行政编制一百二十人;国家土地管理局下设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一百人。
国 务 院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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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国务院关于国家土地管理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3-12 阅读:次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6年11月1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6〕167号 施行日期1986年11月1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家土地管理局: 你局一九八六年十月十八日《关于我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请示报告》收悉。 同意国家土地管理局机关设办公室、地籍管理司、土地利用规划司、建设用地管理司、监督检察司、科技宣教司和政策法规司,局机关行政编制一百二十人;国家土地管理局下设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一百人。 国 务 院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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