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8年06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8〕94号
施行日期1988年06月27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内政发[1988]73号文收悉。
同意你区在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建立牧区改革试验区。试验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与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联系。
国 务 院
一九八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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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国务院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建立牧区改革试验区请示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3-13 阅读:次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8年06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8〕94号 施行日期1988年06月27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内政发[1988]73号文收悉。 同意你区在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建立牧区改革试验区。试验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与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联系。 国 务 院 一九八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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