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0年05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2000〕47号
施行日期2000年05月2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函[2000]47号 2000年5月21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阜阳市行政区划组建地级毫州市的请示》(皖政秘[2000]89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调整阜阳市的行政区划,将阜阳市管辖的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划归新设立的地级毫州市管辖。调整后的阜阳市辖颍州区、颖东区、颖泉区和临泉县、颖上县、阜南县、太和县。县级界首市由省直辖。
二、 撤销县级毫州市,设立地级毫州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该城区。
三、 毫州市设立谯城区,以原县级毫州市的行政区域为谯城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文化巷。
四、 毫州市辖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和新设立的谯城区。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