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2年01月1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82年01月18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建国以来,经过全国各族人民的努力,我国已建立起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国营工业交通企业拥有四千多亿元的固定资产,一部分技术设备是比较先进的,为实现四个现代化奠定了比较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
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在生产建设中偏重于建设新企业,忽视已建成企业的技术改造。设备老化,技术陈旧,计量测试条件差,产品落后的状况相当严重。这对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极为不利。对现有企业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技术改造已成为发展我国国民经济的一项迫切任务。为此,国务院特作如下决定。
(一) 改变过去以新建企业作为扩大再生产主要手段的作法,实行以技术改造作为扩大再生产主要手段的方针。在我国奠定工业化基础的时期,扩大再生产主要依靠新建企业是必要的。现在,我们已经有了四十万个工业交通企业,今后的扩大再生产,主要应该依靠技术改造,充分发挥现有企业的作用。由于过去我们对现有企业偏重要求提高产量,增加产值,使企业不愿意积极进行技术改造,甚至把技术改造的资金也用于单纯扩大生产能力。只有迅速改变这种状况,真正在发挥现有企业的作用上下功夫,充分调动企业对技术改造的积极性,才能摆脱过去那种花钱多、效果差的老路,走投资省、见效快、经济效益高的新路。对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既能改变当前重工业任务不足的状况,使我国经济的发展保持一定的速度,并增加新的生产能力;又能使我国生产技术达到一个新的水平,为今后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创造条件,积蓄力量。这是争取我国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促进现有企业的现代化,把整个国民经济逐步转移到新的技术基础上来,发展我国经济的一项战略措施。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对此必须有充分的认识,共同努力,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这一战略转变。
(二) 技术改造必须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走自己的路。根据我国人力资源丰富、资金不足和技术落后等具体情况,应该采用适合我国资源条件、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又能带来良好经济效益的先进技术,不能统统要求最新技术,片面求洋、求新。我们采用适合我国具体情况的先进技术,并不是一概排斥最新技术,使我国的技术水平永远落在工业先进国家之后。应该根据需要与可能,在某些部门、某些企业、某些技术领域,采用一定数量的最新技术,以带动整个技术水平的提高。我们要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技术装备政策。
(三) 技术改造要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为目标,不仅要考虑本企业、本行业、本部门的效益,而且主要应当考虑国民经济全局的效益。要坚决改变那种追求形式,不讲实效的做法。当前的技术改造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节约能源,节约原材料,降低消耗,降低生产成本;(2)改革产品结构,使产品升级换代,提高性能和质量,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要;(3)合理地利用资源,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此外,还要注意促进安全生产,改进环境保护,减轻繁重体力劳动。
设备更新,包括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测试手段的更新,是技术改造的一项重要内容。应根据需要和可能,量力而行,讲求实效。一般来说,凡属下列情况的设备,应该优先予以更新:(1)损耗严重和性能、精度已不能满足工艺要求,造成严重不利的技术经济后果的;(2)大修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3)两三年之内浪费能源和原材料的价值,超过购置新设备费用的。设备是否需要更新,不仅仅是根据设备的新旧程度或役龄长短,而主要应看经济效果,认真进行经济技术评价。设备更新不是原样翻版,而要尽可能用先进的设备代替原有的落后设备。
工艺落后,是产品质量低、性能差、消耗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各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可能的条件,采用经过鉴定、行之有效的新的工艺方法和工艺流程,生产优质产品,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
要维修改造厂房建筑和公用工程。采取必要措施加固、翻修危险厂房建筑,并按照工艺、设备和荷重等级等要求,对厂房进行局部的改造,根据工艺流程调整工艺布局。
(四) 技术改造要不断用新技术改造落后技术。为此,必须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重要作用,加强研究、设计工作,用质量高、性能好、寿命长、消耗低的新产品及时替换过时产品。必须组织好科学技术从实验室向生产的转移,单纯军用向军民兼用转移,沿海向内地转移,国外向国内转移。
科研、设计和科技情报单位要把力量组织起来,努力为企业的技术改造服务。工业部门的科研、设计单位,要把企业的技术改造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设备制造部门和使用部门的技术力量应当紧密配合,协调一致,搞好新产品设计、试制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工作。重大的技术改造课题要组织攻关。为企业技术改造服务成绩卓著者,应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五) 要从我国技术改造的迫切需要出发,积极利用外资,引进适合我国情况的先进技术和自己还不能制造的某些关键设备、仪器仪表,包括少量局部生产过程的系列设备。要做好引进技术的掌握、消化、发展工作。尽量少引进甚至不引进成套设备。引进技术,切记不要重复引进,引进技术后,自己能制造的设备,就不要再引进,以保护我国工业的发展。上海、天津等地采取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合作开发、补偿贸易、对外加工装配等办法,引进一些先进技术,改造中小企业,取得良好效果。这些经验应该推广。
(六) 技术改造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全面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要防止不做调查研究,不讲经济效果,一哄而起,盲目上马的偏向。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要和新建企业统一考虑,一并纳入国家计划。
当前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同经济调整、工业改组和企业整顿结合起来,同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潜力结合起来。选择技术改造的重点,要服从经济调整的全局,有利于解决国民经济中最迫切的问题。因此,要首先选择那些对国计民生影响大的、有现实可能的、花钱少见效快的项目作为重点。要把节约和开发能源的技术设备的更新改造,轻纺工业技术设备的更新改造,交通运输和邮电技术设备的更新改造,放在重要地位。机械工业以及相应的金属材料工业的技术改造,应该先行一步,以便及时给其它部门供应先进的技术装备。要集中力量抓好工业发达的中心城市和一批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
技术改造的规划应该是多层次的,既有全国的,也有地区的、行业的和企业的。技术改造规划中应该明确规定改什么,怎么改法。技术改造应成为国家和各级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大的技术改造项目,必须做可行性研究,方可列入计划。
总体规划应该包括:涉及国民经济全局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大基础设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主要部门、主要行业和重点企业技术改造任务的协调和衔接;资金、物资和技术力量的综合平衡等。
行业规划,要根据总体规划和工业改组的要求制订。包括:本行业的技术发展方向和改造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等。要使技术改造促进专业化协作的发展,并处理好完成当前生产任务和技术改造的关系。准备关停并转的企业,不准擅自进行技术改造。
技术改造要从国民经济全局着眼,从中心城市或工业基地着手。中心城市的技术改造规划,要在总体规划和行业规划的指导下制订,把条条块块结合起来,具体安排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并把技术改造同城市的改造和发展结合起来。
中心城市和各行业的领导机关要选择几个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亲自抓起来,搞好技术改造的规划并组织实施,以取得经验。
企业规划要按照中心城市规划的具体要求,在企业整顿的基础上制订。要选好重点,抓住关键。企业技术改造规划,必须发动广大职工认真讨论,形成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七) 若干具体措施
(1)关于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国家应该逐步地提高固定资产投资中用于原有企业技术改造部分的比重。目前国家的基本建设投资基本上用于在建的成套引进项目,难以很快提高这个比重,国家在财政上又有困难,因此,要充分利用企业、地方和部门的自有资金,包括折旧基金、大修理费、企业利润留成中的生产发展基金,以及国家预算拨款、银行贷款和外资等等。规定用于技术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银行要通过合理的利率集中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并监督技术改造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经济效果。要管好用好国家财政拨付的技术改造资金。
为了促进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可以选择少数产品,例如节能的新锅炉、新汽车等,试行“一条龙”的办法,把研究、设计、试制、生产的资金和使用单位购买这些设备的资金,包括拨款和贷款,统一交由生产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以保证生产单位的新产品能够及时销售出去,使用单位的设备能够及时更新。
(2)关于折旧率(注解:关于折旧率问题,现按一九八四年五月十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折旧率太低不利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应该创造条件,逐步提高折旧率。折旧基金原则上应该全部由企业支配,但是,目前我国财政情况不允许普遍地提高折旧率,国家有计划地集中一部分折旧基金调剂使用,有利于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便于安排某些投资较多,技术改造周期较长,地方和企业没有积极性,而从全局看又必须搞的重要技术改造项目。因此,现行折旧基金管理办法目前不宜轻易作大的变动。对于确实难以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行业和企业,可以个别地调整折旧率或留成比例。有关部门要通过调查研究,按行业拟订比较符合实际情况的折旧率和折旧管理办法,经国务院批准后实行。
(3)关于新产品试制费。
企业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有计划地研制新产品,使产品不断地升级换代。新产品试制费可以分批摊入老产品的成本。试制新产品必须经过技术经济论证,选择把握比较大、效果比较好的成熟技术。有关部门要制订具体规定,既要保证新产品试制费有来源,又要防止盲目试制。
为了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不断生产新产品,要根据优质优价的原则,合理规定新产品价格。在税收和信贷方面,也应给予适当的优待。
(4)关于培训技术队伍。
要加强职工的技术培训,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提高各类人员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队伍的作用,用非所学的要归队。同时,要适应技术改造的要求,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5)关于发动群众提合理化建议。
要重视过去行之有效的经验,广泛发动职工讨论本企业技术改造的规划,经常组织群众提合理化建议。要做好接收、审查、采纳、实施合理化建议的工作,抓紧实行那些花钱不多、效果明显的小改小革。
(6)技术改造资金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各级计划中应开列户头,所需的设备和材料,要分别纳入各级的物资分配计划,切实保证供应。
(7)关于制订废旧设备的处理办法。
目前对废旧设备的处理无章可循,相当混乱,不利于企业技术改造。设备的修复、改装、转让、退役报废等都要从经济效果上考虑,制订出一套办法。转让下放设备一般应予以禁止。要制订合理的废钢价格和运费负担办法,鼓励废旧设备回炉炼钢。
(八) 要加强对技术改造的领导。技术改造是涉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企业的大事,各级政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列入重要议程。技术改造牵动面广,必须统筹兼顾,加强协调,协同动作。要制定有关法规和审批程序,认真贯彻执行,加强检查监督。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不断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技术改造工作由各级计委、经委统一管理。
国务院相信,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在进一步做好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工作中,一定能够把技术改造扎扎实实地推向前进,有条不紊地把我国国民经济转移到新的物质技术基础上来,尽快地迎来经济振兴的新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