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98年07月1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1998〕106号
施行日期1998年07月13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1998年7月13日 国办发〔1998〕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司马义·艾买提(国务委员)
副主任:多吉才让(民政部部长)
徐荣凯(国务院副秘书长)
王光亚(外交部部长助理)
郝建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石万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邓 楠(科学技术部副部长)
范宝俊(民政部副部长)
高虎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助理)
委 员:张保庆(教育部副部长)
牟新生(公安部副部长)
高 强(财政部部长助理)
蒋承菘(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叶如棠(建设部副部长)
刘志军(铁道部副部长)
李居昌(交通部副部长)
杨贤足(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周文智(水利部副部长)
白志健(农业部副部长)
殷大奎(卫生部副部长)
尚福林(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祝光耀(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
张海涛(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
卢春恒(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李育才(国家林业局副局长)
陈宜瑜(中国科学院副院长)
汤 泉(中国地震局副局长)
颜 宏(中国气象局副局长)
王立忠(中国红十字总会副会长)
孙 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
吕登明(总参作战部副部长)
秘书长:范宝俊(兼)
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部,办公室主任由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李本公兼任。
今后,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时,由成员单位提出意见,经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请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主任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