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1996年03月21日
时效性失效
发文字号法函〔1996〕65号
施行日期1996年03月21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失效依据:(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废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高法经一请字(1994)3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倾向性意见。折角核对虽是现行《银行结算会计核算手续》规定的方法,但该规定属于银行内部规章,只对银行工作人员有约束作用,以此核对方法核对印鉴未发现存在的问题而造成客户存款被骗取的,银行有过错,应当对不能追回的被骗款项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