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2008年05月0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2008〕37号
施行日期2008年05月04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对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委员会 (以下简称组委会)和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组成人员做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 委 员:王岐山 国务院副总理
第一副主任委员:俞正声 中共上海市委书记
副主任委员:韩 正 上海市市长
万季飞 贸促会会长
毕井泉 国务院副秘书长
高虎城 商务部副部长
刘结一 外交部部长助理
委 员:李东生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吴知论 中央编办副主任
张晓强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曹健林 科技部副部长
奚国华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李 勇 财政部副部长
王世元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黄 卫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翁孟勇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胡亚东 铁道部副部长
孟晓驷 文化部副部长
马晓伟 卫生部副部长
苏 宁 人民银行副行长
黄淑和 国资委副主任
龚 正 海关总署副署长
董树奎 税务总局总经济师
刘玉亭 工商总局副局长
魏传忠 质检总局副局长
胡占凡 广电总局副局长
张 勤 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邵琪伟 旅游局局长
周 波 港澳办副主任
郜风涛 法制办副主任
王富卿 台办副主任
王国庆 新闻办副主任
许小峰 气象局副局长
周延礼 保监会副主席
杨国庆 民航局副局长
徐建洲 邮政局副局长
王锦珍 贸促会副会长
杨 雄 上海市副市长
华君铎 上海世博会中国政府总代表
二、 执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俞正声 中共上海市委书记
执 行 主任:韩 正 上海市市长
万季飞 贸促会会长
常务副主任:杨 雄 上海市副市长
专职副主任:张学兵
钟燕群
三、 其他事项
(一)组委会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由组委会联络小组负责,毕井泉同志兼任组长,王锦珍同志兼任常务副组长,具体工作由贸促会承担。
(二)今后,组委会、执委会组成人员需要调整时,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组委会联络小组审核后,报组委会主任委员批准。其中,执委会专职副主任的任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执委会委员以上海市有关部门同志为主,如需国务院有关部门同志参加,由上海市、贸促会商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组委会主任委员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