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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中国证监会关于安徽省证券交易中心改组为证券营业部并入安徽省证券公司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3-26   阅读:

发文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1999年09月0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证监机构字〔1999〕95号

施行日期1999年09月06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安徽省证券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安徽省证券公司合肥市蒙城路营业部的报告》(皖证[1999]1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清理证券交易中心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8]135号)和《关于证券营业部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1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安徽证券交易中心改组为证券营业部后并入你公司。


二、 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应配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理安徽省证券交易中心撤销手续,并在六个月内完成改组筹建证券营业部工作。筹建完毕,经合肥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验收合格后,向我会上报开业申请。


三、 筹建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向我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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