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2006年09月0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2006〕70号
施行日期2006年09月07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石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外文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政府上网工程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相继在互联网上建立了政府网站。政府网站对促进政务公开,改进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方便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政府网站体系逐步健全,内容不断丰富,功能逐步增强。
与此同时,各级政府网站外文版建设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中央政府门户网站英文版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开通,面向外国人和在华的外籍人士发布中国政府权威信息,提供服务指南。国务院各部门网站中有31个开通了英文版,其中3个部门网站开通了多语种外文版本。省级政府网站中有10个开通了英文版。但总体上看,地方政府特别是市、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外文版的建设工作起步较晚,目前仍处在探索阶段,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发展不平衡、网站内容支撑基础薄弱、翻译和审校力量不足等困难和问题。
政府网站外文版的建设,是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形势,加强对外宣传的需要,对于树立我国政府良好的国际形象,增进外界对我国了解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您提出的建设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外文版的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采纳:一是拟在起草制订的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网站应建设外文版;二是加强对地方政府网站外文版建设的指导,坚持宣传与服务并重,在内容上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并结合各地对外交往的实际选择语种,不断促进地方政府网站外文版的发展。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