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2005年03月3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明电〔2005〕10号
施行日期2005年03月3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做好2005年足球比赛有关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做好2005年足球比赛有关工作的意见
(体育总局、公安部 2005年3月29日)
自建立全国足球甲级队联赛制以来,足球运动在我国取得了长足发展,足球比赛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影响日益扩大,关心。观看足球比赛的人数不断增多,足球比赛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从总体上看,足球联赛发展是健康的。但在联赛过程中,“打假球”等不公平竞赛现象不时出现,少数球迷闹事的事件在一些地区时有发生,一些地方的赌球之风日益猖獗。特别是在2004年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连续出现严重违纪和罢赛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些事件的发生,损害了足球比赛环境,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为优化足球比赛环境,维护赛场正常秩序,保障足球比赛有序进行,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现在就做好2005年足球比赛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地区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优化足球比赛环境,维护赛场秩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在分管负责同志领导下,建立体育、公安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优化比赛环境和维护赛场秩序的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体育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总结汲取经验教训,及时研究解决可能影响比赛和社会秩序及社会稳定的问题,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竞赛组织,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做好足球赛事的组织管理、赛场秩序维护和赛区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创造良好的足球比赛环境,维护好赛场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对球迷闹事和赛风赛纪问题突出的赛区,中国足球协会和有关公安机关要及时提出警告;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取消赛区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 加强足球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体育部门要依法治理足球环境,切实提高足球竞赛的管理水平。要改进裁判员的培训、选派办法,完善监督和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保障裁判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要加强足球俱乐部及其管理人员、教练员、运动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提高职业道德,引导其既敢于拼搏、勇于进取,又尊重对手、尊重裁、尊重观众,正确对待比赛结果,遵守比赛纪律,服从裁判员判罚,坚决抵制“打假球”、赌球行为。
要坚决纠正管理松弛、处罚不力的问题,对比赛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和腐败问题,要及时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决防止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三、 加强赛场安全管理 承办足球比赛的地区要把足球比赛纳入当地社会安全管理体系中。体育场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测合格,方可确定为足球比赛场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举办足球比赛体育场的建筑质量、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等进行严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其迅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地方体育部门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足球比赛安全责任,督促举办单位落实安全措施。赛事举办单位要在公安机关、体育部门指导下,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保障足球比赛的安全。
地方公安机会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足球比赛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管理。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警力,协助体育部门维护赛场治安、交通秩序。要严厉打击扰乱比赛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赌球等违法犯罪行为。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制定完善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预案,建立预警机制,做好警务保障。在发生少数球迷闹事等突发事件时,要依法果断处置,迅速、有效制止赛场斗殴、罢赛等恶劣恶劣事件。
四、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创造良好的足球比赛环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观众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媒体,教育广大观众文明观看比赛,理智对待胜负,自觉遵守赛场纪律,做文明观众。要加强对球迷组织的管理,引导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文明啦啦队和赛场志愿者组织,倡导赛场文明,维护赛场秩序。体育部门要改进和完善“文明赛区”的评选工作,引导和推动“文明赛区”的建设;对发生严重赛风赛纪问题的地方,要建议有关方面坚决取消有关精神文明称号评选资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媒体和记者的管理,增强责任意识。要求新闻单位和记者要遵守职业道理,严格执行新闻从业规定和纪律,以对社会负责、对体育事业负责的精神,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积极的、向上的、有利于团结和稳定的、有利于足球事业健康发展的报道方面。严禁虚假新闻、恶意炒作等不利于安定团结的宣传报道,严禁传播赌球信息。对违规违纪的新闻媒体和记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