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8年04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8〕64号
施行日期1988年04月22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建立新乡市粮食购销体制改革试验区的报告》收悉,同意在新乡市建立粮食购销体制改革试验区。
国 务 院
一九八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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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国务院关于河南省建立新乡市粮食购销体制改革试验区报告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4-07 阅读:次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8年04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8〕64号 施行日期1988年04月22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建立新乡市粮食购销体制改革试验区的报告》收悉,同意在新乡市建立粮食购销体制改革试验区。 国 务 院 一九八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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